權力歸於人民、實踐地區民主-- 區議會改革芻議 (轉載)

社會民主連線

借波瀾壯闊的反送中運動之勢,民主派力量在區議會選舉大勝,18個區議會中,取得17區的議會多數,160萬民主派選民,以選票對林鄭政權、警察以及助紂為虐的建制派狠狠的掌摑一巴﹗今次區選大勝,是半年來香港人抗爭運動的成果。港人爭民主反暴政的意志,以選票化為議會的勝利,更重要是,街頭抗爭並未止息,港人動員波濤不斷,抗爭運動既要化零為整,同時也需化整為零。各區區議會的所在地,正是「零」的部份,沒有活力充足的「零」,便不可以有強而有力的「整」體進攻。因此,民主派主導的區議會,必須站在民主抗爭運動的前沿,以議會配合和促進港人爭民主反暴政的洪流,以地區為基礎,凝聚民意,組織抗爭力量。過去,區議會在政府和建制派的操控下,淪為中共和政府的應聲蟲,為惡法苛政搖旗吶喊,地區權力和資源分配,變為政治酬庸,利益輸送,權力分贓的場地。今天,必須改弦更張,區議會擴權革新,迫在眉睫,我們在此有以下幾點建議,希望能回應區議會在新形勢下,應該肩負的任務:

 

1.毋忘初衷,「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今屆區選大勝,正是變相公投的勝利,民意授權清晰。在四年任期內爭取落實「五大訴求」,是所有民主派區議員的當然任務。設立常設的監察警權工作組,監察及調查跟進區內警方濫權及違反人權行為的投訴;並透過議會提案、地區公投等等議會內外的行動,活化「五大訴求」在區內的討論和動員,凝眾成全港性民主運動的堅實力量。

 

2.爭取強化地區行政權力,增加區議會財政權:特區政府2000年殺局時,訛稱會將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權力下放區議會,但是食言至今。區議會作為一個全民選的地區議會(當然議員除外),有民意授權作基礎,地區行政權力必須比地區政府部門為大,改變妹仔大過主人婆的局面。

2.1賦予地區行政實權:就地區內公共設施、醫療、福利、文化、康樂、環境衞生和地區工程等項目的興建和服務提供,擁有規劃、制定先後次序、審批、推行、管理和人事任免的權力。相關的政府部門以其專業協助議會執行。

2.2獨立財政權:政府應撥出一個百分比的差餉,劃歸區議會自主運用;區議會轄下的文康場地收費亦撥入區議會的財政收入。在實現財政獨立之前,政府增加對區議會的撥款,包括「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項目,增加後者的項目撥款上限至5,000萬元。

 

3.民主區政: 區議會行政和財政權力增加,必須要獲得更大的市民認授和監察。區議會事務與區內市民息息相關,有利於實行直接民主。

3.1設立廉政工作組:監察及檢討區議會的撥款和利益申報程序、規則是否合乎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原則;並對投訴作出跟進調查。

3.2民選區議會:取消當然議員和增選議員。在區議會屬下的工作組,可委任與工作有密切關係的人士作委員,但只是諮詢的顧問角色

3.3增加會議透明度,例如直播會議,會議逐字紀錄,容許新聞界及地區人士列席旁聽。包括區議會大會及屬下工作組。公開重大工程項目和服務提供的財務資料,包括合約、標書、財務評估等。

3.4直接民主:重大的政府政策、地區工程項目和公共建設必須以地區公投等方法諮詢民意;設立地區市民提案權,容許獲得一定百分比當區市民提名的提案必須在區議會內討論;改革「社區參與計劃」,成立包括地區市民和團體在內的遴選委員會,審批項目及制定年度優先次序和比重。

3.5強化監察制度:特別是重大的地區建設和服務,以量性及質性評估準則,衡量項目效益。

 

4.設立區議員平台: 18區區議會雖然各有地區特色和需要,但是,區政不少是涉及全港性政策,以及區議會共同面對的問題。成立區議員平台,協調及討論合作項目和提出建議要求。

 

5.民生項目: 討論及跟進涉及重大民生的項目,例如回購領展、港鐵;全民退保、租金管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