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涼薄 磨刀捅向長者
則鳴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 20 18 年 2 月 28 日發表 20 18 - 19 年度《 財 政 預 算 案 》, 提出一系列措施,宣稱 “未雨綢繆:應對社會在醫療和安老⽅⾯的⻑遠需要”;“關愛共享:對弱勢社羣多加扶持,與社會⼤眾共享經濟成果”,並且 “秉承會把預計年度盈餘中的接近四成與市⺠共享,其餘⽤於改善服務和投資未來。”
香港庫房年年財源廣進,根據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在2017/18年度估計錄得盈餘1380億元。政府收入來源集中,利得稅、薪俸稅、印花稅和地價收入,共佔2017/18年度政府總收入約74%;當中波幅特別⼤的地價收入和印花稅收入分別是27%和15%。預計來年帳⽬將錄得466億元的綜合盈餘。2019年3⽉底,財政儲備預計為11,386億元,相當於本地⽣產總值百分之40.3%。
政府坐擁萬億盈餘,離還富於民差遠,僅九牛一毛地推行關愛共享計劃,更叫人齒冷的是磨刀捅向長者,尤其是勞動階級的長者。從2019年2⽉1⽇起,申領⻑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 0歲提高⾄6 5歲,事件引起社會猛烈批評。事後政府亡羊補牢,推出1060元「就業⽀援補助⾦」,若連同2⽉起增加⾄每⽉2,525元的健全成⼈綜援,申請津貼者將可獲得共3585元,⾦額與⻑者綜援相同。不過有關⽅案要求60⾄64歲⼈⼠找工作,才符合領取補貼資格。據現時綜援制度,60歲以下、健全的綜援申領⼈必須參加「⾃⼒更⽣綜合就業援助計劃」,須尋找每⽉⼯作時數不少於120⼩時的有薪⼯作,然⽽不同年齡每⽉必須找⼯作的次數亦有不同。如果找不到工作,申領⼈須在每⽉與社⼯會⾯時提供有關證明,才能繼續符合領取全額綜援標準⾦的資格。以往年近60歲的⻑者,本應可以轉為申領⻑者綜援,但隨著政府提⾼申領⻑者綜援的年齡⾨檻,健全的綜援申領⼈在60歲⾄64歲間需要繼續找工作。
勞⼯及福利局局⻑羅致光發表「勞動不等於勞損」論,認為勞損是指不適當動作重覆地產⽣,不等同勞動⼈會有勞損;⼜謂很多有勞動的⼈,其⾝體年齡會較缺少勞動的⼈更年輕。意指從事基層勞動的年⻑⼈⼠,有條件繼續就業、貢獻社會。
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斥其⾔詞「涼薄」,因⻑者可選擇⼯種不多,不少從事保安或清潔,正容易導致⾝體勞損。根據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在2018年2⽉發表的「香港基層勞⼯勞損狀況評估報告」,在逾1,511名接受評估並從事基層勞動⼯作的⼈⼠當中,有93.3%接受評估的參加者表⽰⾝體最少有⼀個部分出現勞損情況,超過⼀半的參加者表⽰最少有四個⾝體部分出現勞損情況。
另外,根據財政司司⻑辦公室在2017年2⽉發表的經濟概況報告,在2016年只有不⾜三成年屆60歲的⻑者勞動⼈⼝從事較⾼技術階層,例如經理、專業⼈員和輔助專業⼈員;逾七成⻑者皆從事較低技術階層,即使撇除當中的「文書⽀援⼈員」,仍有逾六成⻑者屬「非技術⼯⼈」、「機台及機器操作員及裝配員」、「⼯藝及有關⼈員」和「服務⼯作及銷售⼈員」。換⾔之,從事基層勞動⼯作的⻑者仍佔⼤多數。
防⽌虐待⻑者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指,不少⻑者即便重投勞動市場,都只能找到收垃圾、清潔街道等低技術等⼯種。捍衞綜援權利⼤聯盟批評,新政策變相削減長者綜援⾦,忽視貧窮⻑者在就業市場⾯對的剝削與障礙,無法真正協助⻑者就業及保障其勞動權益。
社會服務聯會、社會⼯作⼈員協會、社會⼯作者總⼯會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辦事處(三會⼀⽅)要求擱置現有⽅案,認為,「就業⽀援補助⾦」每⽉補回1060元,僅及⻑者綜援標準⾦差額,惟現時受影響的60⾄64歲健全⼈⼠,沒法申領⻑者綜援的「⻑期個案補助⾦」及「社區⽣活補助⾦」,前者每年2240元,後者每⽉340元,另外亦不能申領電話費、交通費、眼鏡費等特別津貼。
香港⻑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表⽰,⻑者綜援作為本來已存在的社會福利,但時⾄今⽇合資格的⼈⼠卻不能享有同樣的權利。他認為如果是因為財政問題⽽作出決定尚算合理,但政府錄得⼤量財政盈餘,質疑為何依然推行新措施。
社區組織協會批評,在新制度下,6 0⾄6 4歲的⻑者,由原來領「⻑者綜援金」變成領「失業綜援金」,現時政府擁有萬億儲備,年年有盈餘,竟削減⻑者綜援,絕對是涼薄⾏為,亦是制訂倒退的政策。
總而言之,香港政府帶頭為富不仁,對長者涼薄,踐踏敬老的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