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界人士就近日北京

大規模驅趕外來人口事件致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信

(轉載)

獨立評論(2017-11-25

    

        20171118日,北京市大興區發生一起特大火災,198傷,其中8名兒童遇難。北京有關部門不是反思檢討自己的責任,不是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慰問災民,反而以此為由,迅速下發通知,集中40天開展以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來人口為對象的所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通知下發後,大興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大規模強力驅趕所謂外來人口,導致成千上萬底層民眾一夜間流離失所,預計還有數十萬底層民眾將被清理出北京,前景堪憂。

 

        我們認為,這是一起違法違憲及嚴重踐踏人權的惡性事件,應予堅決制止和糾正:

 

        在沒有任何過渡措施、救濟安排、安置方案的前提下,在零下幾度的寒冬天氣,驟然強令外地人口在幾天內無條件搬離租住地,甚至今天通知明天就必須走人,否則停水停電並隨意處置其財產和物品,這是對公民生存權、居住權、經營權、就業權、財產權和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的極度蔑視與肆意侵犯,是公然的無法無天。這種執政行為極為粗暴和低端,任何文明社會、法治社會都不可能容忍,必須旗幟鮮明地譴責和反對。

 

        早在2011年,大興就發生過導致18人喪生的4.25特大火災,如果政府真正為人民服務,真正以人為本,至少從那時起就該吸取慘痛教訓,加大在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投入,也不至於再次發生最近的悲劇。最近悲劇的發生,顯然主要是政府責任,本來應該問責政府。北京有關部門卻反其道行之,遷怒于千千萬萬徙居北京的外地人,讓徙居北京的外地人來承擔悲劇的代價。這不僅是對底層民眾嚴重的次生災害,有違起碼的公平正義;更大危害在於,它會遮蔽政府責任,掩蓋悲劇的真實原因,從而導致悲劇不斷重演。任何一個有公共關懷、有責任心的公民,都決無可能容忍,必須旗幟鮮明地抨擊和抵制。

 

        有鑑於此,我們強烈呼籲中央政府基於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莊嚴承諾,對北京強力驅趕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來人口這一惡性事件進行緊急干預,以防止次生災害升級及蔓延全國:

 

1)立即叫停北京強力驅趕外來人口的違法違憲行為,責令北京市有關部門及有關官員向受害者和全社會公開道歉,同時追究有關部門及有關官員的法律責任及政治責任,並向社會公開相關處理結果,以昭鏡鑒,以絕後患。

 

2)對此次因火災及強力清理外地人口的違法違憲行為而流離失所的公民及商戶、企業進行緊急救助,依法補償他們所遭受的損失。

 

3)對北京定位予以糾偏。必須清楚,北京不只集中了北京的資源,而且集中了全國的資源;北京的今天,北京的發展,不僅是北京市民奮鬥的結果,更離不開全國人民長期的犧牲和奉獻。因此北京有義務感恩全國人民,回饋全國人民,而不是忘恩負義,以傲慢、歧視和羞辱回報全國人民尤其底層民眾。強力驅趕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地人口這種對自己同胞的歧視,比外族人的歧視更甚,不能讓其延續。北京的定位、北京的發展戰略必須考慮這一點,必須具有人性、包容性,為包括底層民眾在內的外地人口留出空間。

4)舉一反三,全面改革城市產業結構和佈局以及相應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機制,落實進城經商務工的外來人員和農民的公民權利和國民待遇。在落實國家憲法的角度上,阻止一切對公民居住權的粗暴干預,並保障全體公民具有真正的遷徙自由。

 

20171124

 

簽名(以姓氏拼音為序):

崔衛平 北京 學者
常 凱 北京 教授
程 卉 上海 大學教師
陳 更 北京 律師
陳 軍 成都 商人
陳 峰 香港 教授
陳偉祥 美國 在職研究生
蔡金剛 北京 媒體人
楚 些 河南 文學批評家
儲成仿 北京 政論作家
崔 健 西安 大學教師
朵 漁 天津 詩人
東 君 浙江 作家
丁甯甯 濟南 大學教師
丁朗父 加州 藝術家
段 毅 深圳 律師
馮崇義 悉尼 學者
郭于華 北京 教授
郭亦君 北京 牧師
郭學明 大連 企業人
顧文靜 廣州 大學教師
賀衛方 北京 教授
胡 偉 陝西 退伍軍人
黃海兮 西安 作家
黃漢中 北京 律師
韓桂君 武漢 教授
江 雪 西安 媒體人
洪振快 北京 獨立學者
范 曉 四川 學者
黃亞香 浙江 散文作家
黃以平 北京 學者
黃巧燕 廣州 中山大學教授
瓜爾佳 關燕山 河北詩人
高 毅 上海 公民
管一槕 北京 藝術家
金英傑 北京 教授
賈方舟 北京 藝術批評家
蔣椆媛 廣西 編輯
李 南 河北 詩人
李 文 北京 社會企業家
李 莊 山東 詩人
李 雄 重慶 教授
李春雲 北京 教授
李冬君 北京 歷史學者
李曉明 北京 律師
劉 虎 重慶 媒體人·
劉 劍 深圳 教師
劉玉安 濟南 大學教師
劉仁寶 煙臺 大學教師
劉亞榮 河北 散文作家
劉蘇裡 北京 書商
劉書慶 山東 律師
劉建洲 上海 教師
藍 藍 北京 詩人
廖偉棠 香港 作家
雷 霆 北京 公民
黎雄兵 北京 律師
路 軍 濟南 教授
孟元新 北京 學者
邱 婕 上海 大學教師
錢葉芳 杭州 教授
秦旭東 北京 媒體人
榮 劍 北京 獨立學者
石辰陽 上海 律師
蘇 敏 浙江 散文作家
蘇小玲 北京 作家
帥 好 北京 藝術批評家
盛祥蘭 廣東 詩人、媒體人
仝宗錦 北京 學者
田 輝 北京 教師
唐吉田 北京 律師
唐繼無 上海 學者
譚越森 甘肅 詩人
王 瑛 北京 企業家
王江松 北京 學者
王永生 北京 藝術家
王東成 北京 教授
王清營 廣州 公民
王浩林 蚌埠 大學教師
文東海 湖南 律師
吳 偉 北京 獨立學者
吳 強 北京 學者
笑 蜀 武漢 獨立學者
邢小群 北京 教授
謝玉華 湖南 教授
肖雪慧 成都 學者
玄 武 太原 作家、詩人
楊 海 西安 民間學者
楊 濤 北京 科技人員
楊東平 長沙 藝術家
玉 珍 湖南 詩人
殷龍龍 北京 詩人
喻術紅 湖北 武漢大學教授
雲 浩 北京 學者
鄢烈山 廣州 作家
章立凡 北京 獨立學者、時評人
張 炎 陝西 幼稚園教師
張 倫 法國 學者
張千帆 北京 學者
張士強 濟南 大學教師
張亞松 上海 教授
張守澤 北京 書法家
張純朱 北京 公民
查建英 紐約 作家
趙常青 北京 學者
展 江 北京 學者
周 濂 北京 學者
周為民 深圳 公益人士
周述榮 嘉興 大學教師
朱 農 江蘇 藝術家
翟繼滿 上海 企業管理顧問

 

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第223期,201711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