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專業自主與專業專權

劉山青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胎死腹中,2017年政府再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方案的其中一個爭議論點是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下稱醫專)兩名代表由委任改為由醫專按其規定選舉產生。醫學界有人質疑醫專兩席並非直選,或令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未能佔半數。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主席在報章上撰文:“我們必須秉持的大原則為醫專必須確保各個分科學院可以平等參與。”他在文章模稜兩可,沒有表態。

 1委任制

目前的醫委會有28名成員,當中的14位需要由行政長官委任。在2016年的建議下,醫委會增加4名業外成員,分別為3名來自病人權益組織以一組織一票互選的和1名來自消委會推薦的,新增名成員都需要由行政長官委任。這一建議打破了11制,因此,政府建議將醫專的2名由醫專委員會內部選出的代表剔出委任之列,做成11的比例。醫生組織所說的11制是指在委員會中,若增至32人,則要有16名醫生代表不需行政長官委任,無論它是由醫生直選也好,間選也好,這就符合專業自主的方向。

 

2017年修訂

今年修訂最大的讓步是由約200個病人權益組織選出的3名代表不需由行政長官委任,他們成了最大的贏家,而有關醫專的改變維持不變。病人權益組織的代表則認為,政府的方案已經可以接受,要求醫生團體不要玩嘢。

 

醫生方案

醫專聯同其他醫生團體抛出一個新方案,要求醫專的委任不變,取而代之的是,署長和醫管局各讓出一屆,由業內選出代表入醫委會,這符合11制要求。他們的解釋是醫專很重要,改動可能影響了其專業代表性。政府回答了這問題,認為不會。

 專業自主

要回答這問題,需要回顧醫委會和醫專的使命、2016年的討論。醫委會的主要功能是:醫生註冊、處理投訴。第一點關於專業自主,第二點則不。但政府一向以來看不到其有意控制醫生註冊事宜,因為,其專業資格有一固定的考核程序。反而,政府希望看到多些外來醫生以解決醫生荒問題。正正在這點上,醫委會令人覺得排擠外來醫生。

第二看看醫專功能。醫專的功能主要是代表15間專業學院,頒授院士名銜,而院士名銜又是專業註冊的必要條件。香港約有14千名醫生,當中約8千為專科醫生,估計約1千名青年醫生正進修專科,因此普通科醫生只佔約全數的3分之1,在醫生選舉中沒有什麼地位。因此,無論醫生代表是否直選還是由醫專選出,最後的結果實際沒有分別,普通科或新晉醫生都沒有機會被選出。它充份反映出香港醫生的崇拜權威文化。現行醫委會組成有7人為由正式註冊醫生及有限度註冊醫生選出的註冊醫生作代表。其實情是,所選出的全為社會賢達。所謂專業自主實為高級醫生的圍威為遊戲。

 

 醫委會功能與醫專功能

醫專的主要功能是頒發院士頭銜,而院士是註冊為專科醫生的必要條件。基本上醫生修讀完專科學院6年和通過其中期和終期試後,都會被接受為院士。醫專只會留難外來的專科醫生。而醫委會的主要功能是接受醫療失誤投訴,雖然它有負責為普通科和專科醫生註冊的功能,但看不到它有卡壓醫專的可能。因而,說有機會削弱醫專地位和發揮專科醫生協助處理醫療失誤投訴,完全無理。

 

後記: 政府最後屈從於醫生組織的建議,保留醫專2名委任代表,並將署長提名和醫管局提名的各一名代表,交由醫專自行設立章程選出。它反映了林鄭與梁振英在管治哲學上的最大分別。梁振英在港大校委上不肯讓步,雖然被廣泛指責有干預校政之嫌,但還是不肯減少委任。相反,林鄭明白在醫委會上放權,不代表醫委會會不受控制,甚至不代表醫委會可以改變其專業霸權作風,多接受外地醫生,面對市民投訴,所以她樂於順水推舟。表面為放權醫專,骨子裏一點威脅都沒有。看來,市民仍然要受著專業霸權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