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無條件釋放浦志強和所有無辜陷獄人士!

 

張開


        轟動世界備受矚目的維權律師浦志強,去年五月在朋友家參加六四25週年研討會後被公安逮捕,在黑獄中拘押長達19個月,然後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兩罪被起訴,證據是在微博批評官員及政策的7條言論,審訊3小時即擇日宣判,浦志強在庭上沒有認罪。這再次顯示當局的以言入罪,剝奪人民應有的言論自由權利。

浦志強理應獲無罪立即無條件釋放的,19個月的關押已經是很長的受夠苦了。現在,在強大的國際和國內大批維權律師要求釋放的壓力下,法院終於宣判他有期徒刑3年和緩刑3年,胡志強已表示不上訴了。但他仍未得到無條件釋放,今後3年內仍可藉口因他違規而把他重投黑獄的。

另一以言入罪的著名記者高瑜,被扣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莫須有罪名,重判7年監禁,在黑獄中飽受折磨,以年逾七十的古稀之年,又確實患有嚴重疾病,後由指定醫院出示証明文件,獲減刑兩年至5年,予以監外執行,仍未得到無條件恢復自由。

至於起草《零八憲章》的維權人士、諾貝爾得主劉曉波,於2009年聖誕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11年,至今多年在獄中受盡苦難,其妻劉霞也被軟禁而無自由,不能與外界聯絡。劉曉波也應該早日獲得釋放。

舊的寃案還未得到合理解決,新的寃案又不斷湧現。一位廣東維權人士郭飛碓,最初被捕控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但法院認為他同時構成「尋釁滋事」,兩罪罪成,判囚6年。這完全是無辜的!法院的濫加罪名,暴露出法院主事者純粹是為當局全力服務的忠僕!

習近平在統領黨政軍司法等所有大權後,即收緊黨外黨內的應有民主權利,並在歷時14個月重修《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後,於日前經由中共中央發佈,明令嚴禁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首先以「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工作方針罪名的《新疆日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立案審查。同時,新疆自治區紀委也對自治區扶貧辦原黨委書記、主任趙國明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重大問題上違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決議而「亂說」立案審查 (113日《明報》)

另一明報專訊報道,據中紀委喉舌披露,華東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因在微信朋友圈內擅自轉發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並自發評論,被指違反了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有關「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政治紀律,受到處分。

還有許多事例舉不勝舉,所有的新事例都再次暴露中共黨內只有集中而沒有民主,違反了列寧所主張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在黨外,言論自由更是越收越緊,網民若在微信及微博等社交平台發佈「虛假」消息,即屬觸犯刑事,最高可判監7年,從而以言論入罪,構成「文字獄」冤案。例如敢言網絡評論家信力建無辜被扣查。

而且,打擊範圍廣,甚至包括香港。例如:《亞洲週刋》前資深評論員王健民,編輯咼中校,因在港出版政論刋物《新維月刋》、《臉譜》,被內地控以「非法經營罪」羈押一年半後,現在被起訴,王健民又被加控「行賄」和「串通投標」兩宗罪,顯示當局要把王送進監獄。

香港晨鐘書局老闆姚文田因出版眾多中共負面情況的書,去年被深圳當局以「走私化工原料罪」重判10年。這些事例都顯示中共不能容忍香港的新聞自由,要直接出手打擊,以言入罪,封殺言論自由。(以上報道同見115日《蘋果日報》) 這更是公然違反《基本法》有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出版自由的明文規定的。

正因為這樣,使去年「無國界記者」所發佈的2014年度報告指出,中國依然是全球囚禁記者和網絡媒體人最多的國家。最近有另一國際組織又評定中國是2015年囚禁記者最多的國家。

以上的最新事例,又一次表露出中共的一黨官僚專政的横蠻無理!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