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断当断、釜底抽薪﹗(转载)

长毛(梁国雄) 社会民主联机主席

        「人人皆可依法提名他人参选,接受提名竞选及投票选举候选人」。

        不及卅字,言简意赅,凡剥夺上述三种权利者,皆不符「普及而平等」的原则,据此而行之选举,就是假普选﹗不管嘴皮耍得如何漂亮,所持理由如何堂皇,都是欺骗人民,权贵念念有辞,乃是欺人自欺,出自泛民之口,简直是自欺欺人﹗

        此所以,林郑月娥粉墨登场,煞有介事抛出政改咨询报告,洋洋千言,不在于解释「提名委员会」筛选候选人之议,到底如何实现中共政权实行普选之诺,而着墨于强辩这种筛选如何合法合理。一句话,就是凡是符合《基本法》和俯仰人大常委决定的,即使是鱼目混珠的假普选,港人都要俯首认命,感恩接受;反之,若是中共政权认为不符合《基本法》,不从人大常委钦定的方案,尽管体现普选原则,大家都须唾面自干,切勿异想天开﹗

        所谓「政改咨询」,不外是奴隶主唆使其总管横刀立马,为奴隶划地为牢,宣布「筛选」就是普选的御旨,让奴隶们知所遵从,不敢造次﹗中共权贵专断气粗,港官唯唯诺诺,本在意料之中,但以争取普选为号召的泛民派支吾其辞,委曲求存,却是万万不能,否则万劫不复﹗

        须知民众与强权抗争,一如鸡蛋之于高墙,本无必胜锦囊,亦无秘密武器.所以以弱胜强,不过依赖群众觉醒,及由此引发之伟力,民众能否组织成千钧之力,就是成就变革的关键所在,古往今来,莫不如此。今日香港普选之争,已随着政改咨询而图穷匕现,否则,「和平占中」之公民抗命又从何谈起﹖

        现时一向揭橥于争取普选的泛民主流派,对所谓「提名委员会」之议若即若离,欲拒还迎,对少数人筛选特首候选人之机关有商有量,无异应断不断,自受其乱;以为曲意奉迎,以所谓「有竞争性」为蓝本,换取当权者格外施恩,接纳泛民代表竞选,不过舍本逐末,自贬身价,有若为一碗红豆汤出卖长子权﹗有此一说,乃是至今为止,民间共识之「公民提名、不可或缺」呼声,不但权贵恨之刺骨,视为蛇蝎,泛民主流亦不予坚持,不敢肯定。

        其实,泛民主流早该大声宣布,以普及而平等的选举实行民主自治,乃是港人天经地义的权利。不言而喻,《基本法》既不经香港人民同意,亦非由其代表订立,本就不应视为金科玉律,凡不符民众利益,剥夺其基本权利者,早该让香港人普选之立法机关又或以「全民公投」废除,以实现其当然之制宪权力。至于人大常委亦无权僭越香港人的自治,其就《基本法》之解释,只具参考价值,不得凌驾香港立法机关和法院的判决﹗

        无须说,「公民提名、不可或缺」之议,本就不属值得大惊小怪的创举,而是一项不得已的迂回﹗所争者,只是由民众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不应也不得由「提名委员会」以「集体提名」为由筛走。至于其它享受特权,由「提名委员会」钦点而获候选资格者,已是享有优待之特权。如此周折,固然由于群众羽翼未丰,不足以推倒重来使然,亦是深知一旦一人一票普选,民众力量藉选票显示,定必打败保皇派代表﹗中共政权坚持「提名委员会」必须行使筛选权,亦是洞悉此一关键﹗

        明乎此,「公民提名」之退,不啻逼不得已,泛民主流此刻优悠寡断,又何异首鼠两端﹖只要一日当权者以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决定为经,用「提名委员会」机构提名为纬,强权之天罗地网只会愈益严密,一日泛民主流妄想立足于此而「据理力争」,无异妄自菲薄,敝帚自珍,磋跎岁月的结果,就是民众失望,民心散涣,「和平占中」固然因目标不明而难有进展,至于辞职引发公投更无从谈起,重蹈2010年之覆辙,让民众抗争的潜力自行消解,为所谓互谅互让的谈判鸣锣开道﹗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没有抗争,哪有改变

相信群众,相信未来

甘为先锋,甘苦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