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陽「被自殺」真相部份揭露
軍行
筆者於今年6月16日曾經撰文指出,「最新曝光的湖南民運鐵漢李旺陽事件,再次表明地方官僚有法不依,知法犯法,胡作非為。他的猝死,據官方宣布是由於他在留醫時吊頸自殺,但疑點重重,… …當局在他死後四日,即強迫他親妹簽字同意立即火化,以圖毀屍滅跡,公然違反新修定的《刑事訴訟法》有關不能刑訊迫供、消滅證據的規定。」(見本刊上期《簡評新的<刑事訴訟法><後記>》)
嗣後,官方宣布, 指李旺陽親妹李旺玲及其夫趙寶珠同意和簽字驗屍報告,申請火化李旺陽,發出不與外界聯系的公開信等。
但李旺陽「自殺」疑案發生快將100天(9月16日)之際,《明報》記者9月5日突破封鎖,在湖南邵陽市採訪了李旺陽胞妹李旺玲及其丈夫趙寶珠,以及生前好友尹正安。趙寶珠親口向《明報》記者說,他夫婦倆從没有參與過調查過程,也沒在判定為「自殺」的驗屍報告上簽字同意。趙的講法跟官方調查報告指李旺陽家屬「同意」自殺死因的說法,大相逕庭。
當記者問及當局發放過一些文件有他們的簽名,是否偽造時,趙寶珠說,曾在頭昏腦脹下,被當局要求簽署一份看似是醫學報告的文件,「給我們看了,實在有些專用術語我們不懂… …反正我就只能簽了,難道可以不簽嗎?」記者問他們有沒有簽過一份「不與外界聯繫的公開信」時,李旺玲則一再搖頭。
《明報》記者在調查期間,疑電話遭監聽,被公安追上及扣留在一間賓館,遭禁錮44小時,其間用疲勞轟炸方式盤問記者。當局還籌辦了一場在官員攝錄監視下做的「訪問」,市政府人員把李旺陽妹夫趙寶珠等人帶到賓館,要求失去人身自由的《明報》記者訪問,官員在旁全程用攝錄機拍攝。神情繃緊的趙寶珠一再說:「過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引自9月12日《明報》報道)
以上一切都一再證明當局在不斷造假,欺騙外界,知法犯法,任意胡作妄為,無法無天,持續地犯錯。
有內地法律專家王友金教授指出,李旺玲及其夫的證辭是非常關鍵的證據,基本否定了官方報告的權威和定論.已可以「翻案」,重新調查李旺陽死亡真相。
雖然在公眾質疑下,湖南省官方展開調查,但最終仍定調李旺陽是「自殺」,顯示出歷來的官官相衛官僚傳統,而邵陽市當局的上述做法,在中國官僚專制下更是司空見慣,但卻嚴重侵犯了新聞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自由,損害了新聞自由,激發起《明報》的強烈抗議,致函香港的新聞專業組織、特區政府、中聯辦、港澳辦正式投訴,要求跟進兩名《明報》記者被扣查44小時事件,要求中央徹查交代,並確保日後不再重演。親北京的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也向中聯辦反映意見,並引述中聯辦回應,指會向內地轉述本港意見和要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更到日內瓦向聯合國人權監督機制官員提交了香港20多個團體、議員有關李旺陽事件的報告,令國際社會關注有關事件,迫使中國當局確保調查在獨立及公正的情況下進行,把違法人員依法查辦,向李旺陽家屬賠償,並確保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防止再有相關罪行發生。
我們完全支持上述的訴求,並且要求中國當局儘快公佈徹查李旺陽真正死因的結果,確保李旺玲夫婦和有關律師的人身安全和言論自由,不會遭受秋後算賬等迫害打擊。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