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屈不挠的林松祺

一卒


 

1954225日晚上,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事法庭对托派案犯人进行宣判。随后,分三批出发,没说去向。这些人,关了一年多,无论刑期长短,没写一封家书,没见一个亲人──「室家不知,与世两絶」(谢山答从兄书)。就这样,默默地离开了广州。27日清晨,另一女犯人和鲍裕年第一批被押上火车,关在乘务员休息室的下铺。上铺是两个男犯人,事后根据情况估计,他们是林松祺和何若平。林松祺因不认罪,受尽折磨,重判七年,身体虚弱。何若平在狱中呼口号,被打断了一条腿,成为跛子。另一女犯人入狱不到半年,双目失明;继而两脚抽筋,全身关节痛;过了不久,一天早上,起不了床,当时她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同室的鲍裕年,比她大八岁,问明情况后,说是子宫下垂。因此把她们作为病号(鲍裕年是陪她的。一路上不用她背行李,鲍要背自己的被服),特殊「优待」,不用坐硬席,也不用带手铐。

带枪的管理员守在门口,大家不敢说话,也无话可说(无可奈何!)。唯林松褀打破沉默,他用普通话问:「我们去那里?」何若平答:「不知道!」每到一站,他跟着播音员说,到了甚麽地方。一路上,他断断续续阐明自己的观点:托派与中共只是政见不同,不是反革命。惹怒了管理员,把他和何若平同上一副手铐,下铺的我和鲍裕年也不例外。火车一路向前行,林仍不断报站,仍坚持说托派与中共只是政见不同,并非反革命。列车过了衡阳,没有走湘赣线,他肯定地说:这是粤汉铁路,终点站在武昌。但到武昌后会转到那里去呢,就不得而知了。他不停地喃喃自语。

经过三十多小时的慢车,第二天下午到达武昌,在湖北省公安厅看守所关了几天。到齐后,男犯去汉阳新生砖瓦厂,女犯去新生被服厂,唯陆绩去新生印刷厂。林松褀因思想顽固,仍关在看守所。

为甚麽劳改工厂都以「新生」命名呢?意思是说:「过去的如昨日死,今后的从现在生」,经过「改造」,变成「新人」,共产党是再生父母。犯人释放叫「新生」,释放后不准回家,留在劳改工厂就业的人叫「新人」。整个队伍叫「新人队」。李永爵、姜君羊判刑十五年,后来李减刑五年,姜减三年(姜在1951年初被捕),1962年释放后,在「新人队」做了二十多年「新人」。

在汉阳县下蔡甸新生砖瓦二厂劳动改造的,广东有十五人,广西八人,以后又陆续从其它地方送去三人,共二十六人,编成一个特殊的劳改分队。劳动、生活、学习与其它犯人完全隔开,互不接触。住的是独门独户,独进独出,不准与其它犯人来往。劳动由中队直接交代任务。当局对托派的政策是「一个不杀,大部不放。」即是说:把他们关起来,不与外界接触,让其自生自灭,老死而后止。放出去的,也受种种限制,使其孤立于群众之中,群众听不到托派的声音,任由中共的宣传机器丑化。

为何集中在武汉三镇呢?这也是当局深思熟虑的。武汉和广州同属中南区,这是次要的。主要原因是:托派在武汉是个空白,没有人在那里活动过。而且所有托派成员与武汉无人缘关系,语言也不通。事前当局查问过每一个人:「有甚麽人在武汉?」知道没有,才安排在武汉。只有梅尔端(原名俞守一)于1950年回到武汉老家。但他向来在外,武汉没有基础。

在劳改队,每晚学习二小时。白天干活是劳动改造,晚上学习是思想改造,即洗脑筋。他们到达劳改队的当晚学习时间,劳改大队的干部来了,中队的干部也来了,他们三、四人轮流发言,大大训斥了一顿。甚麽「托匪」长、「托匪」短的数落过后,便宣布这个特殊的劳改分队的分队长是一位劳改局犯了罪的,姓张的科级干部,分队副是他们中的方立维。他们分两个小组,当即指定各组正副组长。

同年六月间,林松祺被送去汉阳劳改队。那时他脸色苍白,神情呆滞,身体虚弱,手腕紫紫黑黑,疤痕累累,非常难看,这是手铐扣紧以至肿胀溃疡,反复发炎所致(在火车上,我没有注意这些,因当时天冷,穿长袖衣服)。这些疤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当晚例行学习时,大多是敷衍了事,言不由衷地叫惯「托匪」,没有一人敢称「托派」的。轮到林松祺发言,他认真地大声申辩:「是托派,不是托匪」,托派与中共只是政见不同,并非反革命,于是被一些「积极份子」捆绑起来。不过当时还是讲「革命的人道主义」,「思想教育为主」,没有关禁闭,还是随众出工,而且不强逼他做多少劳动。

一个休息天,那些「积极份子」为了立功赎罪,又挑起对林松褀的围攻,气势汹汹,喊打喊杀。别人说「托匪」,他说「托派」,如是各执一词,各不相让。不管别人怎样駡他「死顽固」,也不管自己如何孤立,仍坚持己见,毫不妥协。于是以队长方立维为首和那些小组长等等「积极份子」,乘机表现自己,由动口以至动手,把林打得脸青眼肿。直至惊动了隔壁劳改队的犯人,他们不敢跑过来,只隔着围墙高声大喊,叫他们「不要打人」,才停止对林松褀的攻击。事后方立维还说:动手打林松祺的人是「思想改造有收获」呢!

方立维何许人也?他是中共在中山县建制后参加解放军,「一网打尽」时在军队被捕,判刑五年,在劳改队当分队副。张队长走后,方立维当队长。方隐瞒托派身份,「打入」部队,按中共的政策是:罪加一等。他只判刑五年,可知他被捕后有「立功赎罪,悔过自新」的表现。在劳改队当中队副以至队长,足以证明他「积极可靠」。除林松褀外,体弱如何若平、陈景光、谢山等等也深受其害。刘平梅回广州后,谢山特意和他谈及劳改队中方立维等「积极份子」的情况时,仍有余愤。不料刘竟毫不介意,回中山时,特意去石岐找方立维「聚旧」,使谢山大感意外,也大为不满,认为刘此举抬高了那个可耻之徒。八十年代,方立维移居加拿大,乡亲们不知其底细,让他管理同乡会的财务,后因贪污舞弊,帐目混乱而被开除。方找移居加拿大的郑致祥等老友聚会,大言不惭地谈及狱中生活,看见友人聚精会神,更是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后来郑致祥给他一篇谢山的文章,他顿时脸色变了,能说会道的人,一下子哑口无言。虽然,谢文是理论性的,毫无谈及狱中事。但他意识到东窗事发,灰溜溜的走了,从此不敢再去。

19547月,长江发生罕见的大水。武汉是重工业基地,有武钢、武重等等大型企业。为了确保武汉安全,政府采取分洪措施。一夜之间,很多农田房舍被淹,成了泽国。新生砖瓦厂也一片汪洋。他们奉命搬到离厂约十里的城头山上,安营紥寨。所有劳改犯,都去参加抗洪斗争,谢山和林松祺留守大本营。他们时有谈及古今中外的历史,不用说得很明白,隠隠晦晦,互相理解,就心满意足了。事后谢山受到批评,说他同情林松祺,没有给林做思想工作。本来让林松祺参加劳改队,是希望他在大伙的帮助下,「改造」过来。可是他「冥顽不灵」,坚持己见,毫无悔改之意。九月初,在城头山上开了一次大会,宣布对林松祺加刑,由七年加至十五年,立即收监。押回武汉。

托派案是中央直接领导,统一布置,由各地公安机关执行的。19566月,政府组织托派犯人参观学习,中央派去武汉一位姓王的女组长领导,湖北省公安厅具体执行。在开幕礼上,政府干部口口声声称「托派」,而不叫「托匪」。这不是因为多年来找不到托派是「匪帮」的证据,而是因为不久前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个人崇拜,以肃托为名残酷镇压异己,制造一系列寃假错案。所以中共对托派的态度有所改变。

谢山非常怀念那位坚强不屈的战士,见到陆绩时,急不及待地问及林松祺的下落。陆说不认识林,听说他身体极差,神智似乎不大正常,仍坚持自己是「托派」,不是「托匪」,不是「反革命」!受到其它囚犯的侮辱与欺凌,可能于1955年被折磨殆尽了!

本来监狱里犯人与犯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准谁欺压谁。记得那位女犯人初到被服厂时,半个月打牙祭一次,即是说,一盆菜里有几片肉。有个犯人抢去她筷子上的肉吃,被人告了。结果大会批评,说他恶霸作风不改,马上送去大军山打石场。那里劳动强度大得多。本来照顾他年老体弱,时有吐血,在被服厂轻松些。可是他为了多吃点肉,罸去打石仔。但是如果要整一个拒不认罪的犯人,就另一回事了。长期关押的监犯,情况复杂。囚徒在二监看守所放风时,大家都从囚室走出来,排成长龙,绕几个圏。鲍裕年觉得很难堪,说走在前面年纪大的,可能是恶霸、地主、土匪、特务之类罪大恶极的人,没想到和这些人关押在共产党的监狱里,内心非常难受。纵容这些犯人整犯人,更是另一种惩罚,不比脚镣手铐好过。

陆绩能够「听说」,可以肯定林松祺牺牲于湖北省第二监狱看守所(即模范监狱,在汉口宝丰路)。那里有三个劳改工厂──被服厂、印刷厂和米厂。同在一个大门口出入。犯人未经批准,不得踏出各厂门口一步。五个女犯在湖北省公安厅转到劳改单位前,曾在该看守所逗留了两三天。有个犯人大组长,原是政府干部,他可到处串,上下沟通。本来监狱里不准谈案情,但他敢问她们的案情,和她们谈话。后来,把她们带出看守所,去一个地方(可能是办公大楼),他去办公室办了手续,再把她们带去被服厂。他住印刷厂男犯宿舍,所以能把看守所林松祺的情况告知陆绩。

林加刑后,不可能留在蔡甸,蔡甸是劳改单位,不是监狱。而且当时他们住的地方也没有,在山上露营。除二监看守所外,陆绩不会「听说」,不会得到林松祺的消息。

中共是一言堂,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谁敢不认罪,只有死路一条。在托派案中,大家知道的,只有林松祺始终不认罪,结果被活活整死。令人痛惜!

1993年,林松祺的胞弟想寻找其兄下落,已尸骨全无了。想到他在狱中受尽刑罸,还遭到为虎作伥的「积极份子」批斗与辱骂,仍坚贞不屈,生死置诸度外。为此谢山写了一首律诗:

 

答人询旧事 19936月

四十年来事未忘,死生得失只寻常。

叔孙弟子夸通变,南八男儿自主张。

鬼若有灵当作厉,志应难夺耻成伥。

谈龙可是好龙客,留与青编论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