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寶再提政改也改不了危機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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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寶提政改的內容
國務院總理温家寶在2011年9月14日出席夏季達沃斯論壇時,再度高調提出要在中國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其要點有五:一是要改變以黨代政,執政黨要嚴格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要改變權力絕對化和過份集中的現象;二是要(推進)社會公平正義,改變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過大的現象;三是保証(《人民日報》是用「維護」兩字──引者)司法獨立,檢察、司法機關獨立,不受任何社會團體(《人民日報》是用「行政機關」而且放在前面──引者)、組織和個人干涉(其實更應明言是不受執政的中共干涉──引者按);四是要擴大基層直選,由村級直選向省級直選試點(《人民日報》是:第四,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要切實保障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民主權利和民生權益,其中最主要的是選舉權,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五是要推進財產申報:1是反對職務侵佔;2是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和公示;3是公開因公出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經費(《人民日報》則是:第五,堅決反對腐敗。……一是反對職務侵佔,二是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三是公開財政支出中的‘三公’經費──引者)。
在這之前,温家寶也曾多次發表政改言論,例如,在2010年8月21日視察深圳時就說:沒有政治體制改革保障,經濟體制改革成果就會得而復失。同月27日,在全國依法行政會議上指出: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滋生腐敗的最大危險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同年9月,在接受CNN訪問時說:在我能力範圍內推動政治改革,風雨不改,至死方休。今年3月,在兩會記者會上提出:必須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1)
這些言論可以顯示:温家寶是中共黨內的温和改良主義者,與當年下台前的趙紫陽總理所持有的意見相類似。當1989年中國民主運動高潮、學生和市民們在天安門靜坐示威時,温家寶曾隨從趙紫陽到場探望,温就站在趙的後傍。嗣後趙紫陽被保守派排擠而下台,温也隨之失勢而消聲了頗久。
温家寶這一主張在中共領導層中也有些正面的回應: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今年深圳特區成立30週年的紀念活動中也曾提出:“要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2)而在中國民間,尤其是學者提出中國要實行政治體制改革也已有30年了。但在温家寶復出擔任國務院總理後,已被保守派批評他「思想太自由」。而現時,温家寶在達沃斯論壇上發表上述意見後,很快便遭到黨政高層保守死硬派不指名的反對。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便跟著表明:必須堅持五項原則,第一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即是中共依然領導(操控)政、軍各部門,堅持不搞三權分立,堅持黨政不分家等。這主要是由於他們自己的政治權力如果被削弱甚至被剝奪,則領導人、幹部以至黨員們所組成的官僚層一向享有的政治、經濟特權便會跟着被削弱以至消失,這是他們所絶難同意,因而要加以反對的。
從趙紫陽以至現時温家寶所代表的中共部份領導人主張温和的改良,是希圖藉放鬆過於嚴厲的官僚獨裁,緩和官僚層與人民之間的緊張關係和矛盾,避免統治危機的大爆發,難於收拾。而今天,這種緊張和矛盾便已到達很高的程度,使得温家寶要如此公開發聲,雖然仍是空言遠難於兌現的。
温家寶講話的背景
正由於政制改革一直没有實現,中國的各種危機便日益惡化。就在温家寶9月14日作上述講話同一天,中國的專家便公開指出,中國正進入危機頻發期: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連玉明在國際城市論壇2011年年會上,發佈了該院最新研究成果《社會穏定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研究報告》認為,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背後正隠藏着種種複雜多變的不穏定風險,危機事件呈現高頻次、多領域、大規模發生的態勢。突發事件和天災人禍形成的新的「災害鏈」聚集效應和放大效應明顯。
報告指出,尤其是五大矛盾正處於從潛在風險向公共危機轉化的臨界點上:一是貧富差距正在進一步擴大,基尼系數超過0.5,逼近社會容忍線;二是社會深層次矛盾日益凸現並有激化的趨勢,通貨膨脹,社會分配不公,貪污腐敗現象乃當前之首;三是社會治安形勢嚴峻,無直接利益關係的群體事件或惡性事件呈現上升趨勢;四是仇富、仇官、仇權的社會心態問題日漸突出,極易借助現代傳媒迅速放大為社會危機;五是非傳統的安全危機正成為公共安全的主要威脅。
連玉明並指出,當前有九類糾紛最容易造成突發性事件,並且很可能轉化成社會風險,即徵地、拆遷、物業、改制、醫患、勞資、污染、借貸、本地人與外地人之間等九大糾紛。在這些現象的背後,折射出的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加複雜、更為深層的根源。以上五大矛盾與九大糾紛極易誘發和放大為社會危機。(3)
實際上,上述的五大矛盾迸發出來的九大糾紛,在中國大陸上是不斷爆發的,海外傳媒也常有報導。其中在最近發生的,就有以下的部份事例:
關於強拆民居逼遷、濫收屋地耕地、迫使有關居民物主以絕食、自焚等來抗拒等情況,多年來相當普遍地頻密發生。這類慘劇迫使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9日下發《緊急通知》指出,近年來,一些地方在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的惡性事件屢屢發生。有的被執行人以自焚、跳樓等自殺、自殘方式相對抗,有的以點燃煤氣罐、潑灑石油、投擲石塊等方式阻撓執行,有的聚眾圍攻,衝擊執行人員釀成群體性事件,有的法院幹警不當使用武器致人死傷等等。上述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領導和幹警要依法慎重處理好每一起強制執行案件,堅決反對和抵制以「服務大局」為名、行危害大局之實的一切錯誤觀點和行為,堅決防止因強制執行違法或不當而導致矛盾激化、引發惡性事件。各級法院必須嚴格審查執行依據的合法性。
但緊接着這份《緊急通知》下發,首都北京仍爆發官方迫遷引致有關居民起來抗爭事件。在半個月之後,廣東汕尾陸豐市烏坎村又連日發生騷亂,東海鎮數千村民不滿貪官強賣村民土地私吞款項,包圍市政府、派出所,並堵路抗議,破壞多輪警車。到11月21日,4千村民再遊行到廣場靜坐,拉起「反對獨裁,還我人權,懲治腐敗」的旗幟,迫得代理市長接見代表,表示將徹底調查,但卻實行秋後算賬。12月5日村民不滿當局拘捕1名村代表,將數名鎮官包圍在村委會,最終警方放人;9日,拘捕4名帶頭打砸者,稱會繼續追捕在逃人士;10日,村民罷市堵路,要求政府放人,並呼籲在外地村民返回聲援。激烈鬥爭會持續和再爆發。
毗隣的龍頭村,接着也有數百村民,用鋤頭和推土機摧毀村內被私人發展商圍起數百畝耕地的圍牆,並高舉横額抗議官員收地不賠錢,私賣土地。村民直言,目前全陸豐市都瀰漫反貪官的怨氣,「人民都是被逼出來的,這裡的貪官太多了!」(4)
在廣東中山市益隆村,前中共書記私將一幅估值4億元人民幣的128畝用地以75萬元賣給開發商,但村民沒有分到一分錢。曝光後,村民沖擊金蕊工業園,打砸搶燒,1000名公安出動鎮壓。這些是官商勾結、貪官中飽私囊的新幾宗!
上引的舉例祗是冰山一角,此外,未被海外傳煤報導的最新事件相信定會有很多。
推行資本主義的惡果日增
中國執政黨專斷而錯誤地全面推行資本主義,官商勾結,錢權結合,唯利是圖,又不顧人民生命健康,容許廠家在民居聚集地帶興建化工廠,產生有毒物質,污染生態環境。以遼寧省大連市為例,當局容許民企福佳大化PX化工廠在人口密集地區興建,生產有劇毒的化工原料,長久吸入可致患癌;根據環保要求,PX項目須建在距人口密集城市100公里以外。該廠如不搬走,就等於懸在廣大居民頭上的計時炸彈。因此,連日來透過互聯網和手機短訊發動示威請願,要求將福佳PX化工廠從當地遷走。結果,响應而結集的示威民眾多達7、8萬人,迫得當局最終下令該廠立即停產,並安排搬遷,民眾達到要求。
嗣後在福建古田縣爆發逾千居民堵路,抗議工廠排放廢水,造成養殖的魚大量死亡。在浙江海寧市,也連續3日有逾千村民聚集抗議,指當地一間晶科能源公司污染當地水質,導致成群魚死亡,部份村民體檢証實有6人患上白血病,31人患上癌症。
更普遍而嚴重的,是遍及全國大部份地區的空氣中含懸浮微細粒物(簡稱PM2.5)。據12月3日《蘋果日報》轉引北京《工人日報》報導:中國環境科學院研究報告指,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瀋陽等城市羣,PM2.5污染日益嚴重,這些城市灰霾天數佔全年天數30%至50%。PM2.5是形成灰霾天氣的元凶,與肺癌、哮喘等疾病發生密切相關。
國際通行衡量空氣污染標準,是測量PM2.5含量,WHO(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是每立方米少於20微克。但監測顯示,內地只有1%的城市居民生活在40微克以下,有58%城市PM2.5含量在100微克標準以上,為WHO標準5倍。(當地居民長期吸入,8年可產生肺癌。)
醫學專家指,數億居民長期生活在PM2.5超標的威脅之下,身體遭到的危害要比蘇聯切爾諾貝爾核電站洩露幅射還嚴重。2004年,內地城市空氣污染共造成35.8萬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1527.4億元人民幣。
公共醫療服務差
另一方面,公共醫療服務每況愈下,醫務人員只顧收取高昂費用,無錢或付不夠醫療費的垂危病人則拒絕醫治或不盡力醫治的事例時有所聞。央視記者調查,20種常用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超過了5倍,有些更高達65倍,醫生也分得其中部分利潤。
中國現時的醫療制度被民間用「冷血」兩字來指責。北京《人民日報》於9月1日刋出了「健康時空」專欄,內有署名白劍峰的評論文章,題為《讓醫療制度不再「冷血」》便指出,最近,媒體報道了兩起令人心寒的事件:
湖北武漢一位農民工兩根手指肌腱斷裂,在武漢市第三醫院接受了手術,但因就醫時帶錢不够,一名醫生為其縫合傷口後,隨即將綫拆除。
河北安國一名受傷的智障流浪女被送到市中醫院,醫生進行簡單包扎後,一名副院長竟然指示:“從哪來的扔哪去!”隨後,工作人員將其拉到荒郊野外,導致流浪女死亡。
從表面看,這是一個醫德滑坡問題,從深層看,這又是一個醫療制度問題。健康權是一項基本人權。這就意味着,任何一個公民,無論貧富貴賤,當生命健康受到威脅時,都應得到基本的醫療救治。在一個國家的醫療制度設計中,越是貧困的弱勢群體,越應享有較多的免費醫療資源。然而,我國醫療制度的最大缺陷是公平性差。越是强者,佔有的醫療資源越多;越是弱者,佔有的醫療資源越少。這就使得少數弱勢群體陷入了經濟與健康的雙重貧困。很多醫院出現推諉和拒收貧困病人現象,甚至把流浪病人抛棄荒野。這些惡性事件屢屢發生,暴露了醫療救助制度的缺失,不僅損害了醫療行業的聲譽,而且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以上簡要引述的白劍峰評論所指出的醫療制度缺失,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實行市場經濟後,過去施行的免費公共醫療制度取消了,基本上改行『用者自付』的原則,醫療機構的人員滋生了『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意識,並加以推行。
在國家應負責免費提供的公共設施方面,多年來卻實行『誰投資,誰擁有公路收費權』的政策,以致祗是12省區公路2010年收費已年逾一千億元人民幣,大大增加了社會運營成本和公眾出行的負擔,也提供了貪官從中歛財的機會。
道德滑坡
推行資本主義私有經濟又加强了社會和人民的冷漠人性、道德淪亡、自私自利,不理他人死活、唯利是圖等不良意識。尤其是最近發生的廣東佛山兩歲女孩小悅悅事件,她被兩車連續碾壓重傷,18個路人冷眼相對無一施援手,小悅悅最終不治身亡。肇事司機的狠毒,路人的冷血,引發了全社會最為廣泛的道德討論,對國人的冷漠和道德滑坡的趨勢進行譴責和反思。
相隔只有10天,山東又出現同類的悲劇:臨沂一名五歲男童,被屋樑砸到重傷垂危,他的母親抱着他,在人來車往的馬路上,下跪叩頭求救,十多分鐘竟無一人一車給以援手,其中還有城管的執法車。
這些新事例再次佐証了溫家寶今年4月所斥責的國人誠信缺失、道德滑坡是合符實際的。當時這一承認竟遭保守派及其手中輿論的圍攻。現時小悅悅事件仍引起《光明日報》發表《不要動不動說道德滑坡》的評論,否認事實,强行詭辯。
但《文滙報》一則報導最能顯出公道自在人心:由環球網聯合環球輿論調查中心發起的網絡調查,有86%受訪者認為,相比十年前,當今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有很大倒退」,認為「有一些倒退」的則為9.5%。道德滑坡的領域,受訪網友的意見集中認為官員、醫生、商人最缺德。(5)
實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必然產生社會分化,貧富日益懸殊。從國際上通用的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標基尼系數看,中國貧富差距己突破社會容忍的「紅線」─ 0.4,遠遠超過警戒線。具體舉一個例來看,城鎮居民最高收入組與最低收入組之間的人均年收入差距從1985年的2.9倍擴大到2009年8.9倍,且還有擴大趨勢。(6)
這種巨大差距,自然會導致兩種群體所過的生活很大不同,反映在《新京報》12月8日的報導上:11月,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所作的「北上廣個人生活感受」民調,7日發佈調查報告。代表中國都市高端生活水平的北京、上海、廣州三城市居民生活感受呈兩極化特徵。以城市的「人生價值實現機會」為例,高收入精英群體滿意達81%,而草根基層僅為18%。(7)這必然會引起草根階層的極大不滿。
關於農村貧民數字,據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說:根據測算,以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為標準,到2011年底,對應的扶貧對象規模為1. 28億人,佔農村戶籍人口比例13.4%。(8)
中國農民歷來都受到壓迫、搾取、歧視、被壓到社會的最底層,即使是在中國解放後60年的今天,一項調查顯示,全國仍有9成農民感到不受尊重。由武漢華中師範大學的「中國農村調查平台」進行的首個《中國農民狀況發展報告》28日在京發表,報告顯示,農民表示在就醫、與政府官員交往和與有錢人交往時受到尊重的比率僅為4.7%、3.7%和2.5%,而最感到尊重的購物亦僅為10.7%。農民們對於與自身利益無關的國家政策缺乏興趣,僅一半的人聽說過「十二五」規劃。(9)
從上述的新近事例,已可以顯出中國的政治制度及它所造成的嚴重惡果,必須加以徹底改革。但一黨專政的當權死硬派,連趙紫陽和温家寶那樣溫和而有限度的改良也極力排拒、反對,足夠證明趙、温的改良道路確行不通,而必須採行徹底的改革,才能見效了。 2011年12月2日
後記
上文寫好送出後,接連20多天,烏坎村的鬥爭持續和擴大,而且成立臨時理事會實行自治,還影響其他地區的農民也起來鬥爭,有形成新的農民運動的趨勢,迫使廣東省委不得不介入,派出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到烏坎與村民代表及其理事會會談,接受後者提出的三點主要要求:一是3天內釋放被扣押的三名村民代表;二是盡快拿出村民代表薛錦波屍檢報告,承諾不會秋後算賬;三是承認村民的臨時理事會合法。事件就此算暫告解決。這是烏坎人民堅持英勇鬥爭爭取權益的勝利,將會影響今後中國人民的爭取民主民生權益的鬥爭。
2011年12月23日
註釋:
(1) 温總意見全引自2011年9月15日《明報》;《人民日報》的文句則引自9月15日該報的《答問》。
(2)轉引自《炎黃春秋》2011年第3期周瑞金文。
(3)引自9月15日《文滙報》。
(4)詳見9月25日《明報》。
(5)詳見10月23日《文滙報》。
(6)詳見12月6日《文滙報》據中通社電。
(7)12月9日《文滙報》轉載。
(8)引自 12月3日《文滙報》。
(9)見11月29日《文滙報》載北京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