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无条件释放艾未未和维权异议人士!

 

张开

 

继许多维权和异议人士被无理拘禁之后,中国维权艺术家艾未未,也因曾替众多结石宝宝(包括他的亲儿)追讨公道和索取赔偿,触怒了当权者,在43日的北京机场被公安带走,秘密拘留至520日,才由公安机关通过新华社记者报道,指称公安「现已初步查明,艾未未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巨额税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引自521《明报》)。

这些指控又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新例之一,是在拘禁之后再制造莫须有的罪名,加以刑罚。新华社所指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艾未未的妻子路青,而不是艾未未,艾未未也不是董事和工作人员。如果该公司有什么问题,应由路青完全负责。但艾未未被拘禁后至今,公安一直没有找路青谈话。如果是该公司逃税,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却被不问不闻,这是不合法律常理的,反映出官方说法的自相矛盾,不合事实。

新华社同时宣称:「在艾未未被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了其会见共同居住人等权利。」但事实上,在艾未未被拘禁至今50多天,只在515日晚,获准与妻子路青见面15分钟,而且只准问身体情况,不准谈别的。艾未未的律师刘晓原也对《明报》指出:「在(住家)外监视居住不符法律规定,因为艾未未在北京有合法、固定的住所。这不仅是法律明文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程序中也有规定。」

刘晓原还指出,内地法律未规定监视居住期间限制通讯,所以艾未未有自由通讯的权利。(见521《明报》)可是,艾却被完全与外间隔绝。

        至于当局指控艾未未应负上逃税之罪,刘晓原则说:「是不是偷税漏税,应由税务机关认定,从法律来说,到税务机关根据偷漏税补交,追究处罚、补缴,个人就不应该再被不准回家。」何况,应负法律责任而要被追讨的,是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不是其它非董事负责人的艾未未,由此可见艾未未是被插赃入罪的。

        长期以来,中共的官僚统治,曾经制造出无数的冤假错案,使无辜的人民受害,这种冤假错案不断出现,艾未未就是最新一宗的受害者。因此,激发起国内外人民和舆论的同情反应,在欧美多国举办艾未未的艺术雕塑展览,并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艾未未。中国有一群维权律师也表态支持他;《南方都市报》512日的社论,藉悼念川震3周年写出暗撑艾未未的文句:「我们无法做得更多,只好摆上铁做的十二生肖,敬上瓷做的瓜子,象征且祭奠你们凝固了的生命」。指的十二生肖和瓜子,就是艾未未有名的雕塑制品。社论发表后,该报的网络版社论立即被中宣部下令删除,撰写的编辑也遭调动。

在中共每当刊出践踏中国宪法也列有的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利时,总会宣称是「依法」行事的,可见官僚们的无法无天,任意妄为的特性,这也是官僚専制的必然产物,祗有废除了这种制度,中国人民才能真正享有一切民主权利。今天,我们迫切要求中国当局必须立刻无条件释放艾未未和所有维权及持异见人士,还他们所有的人身等民主自由权利!  25/5/2011

 

后记:经过无理扣押长达81天之后,部份又因官方在国外内各方压力之下,艾未未终于在622日获保释回家。官方宣布‘艾未未认罪态度良好’,‘且其多次主动表示愿意积极补缴税款,现依法对艾未未取保候审。’这反映出艾未未在长期监禁中,饱受肉体上、精神上折磨打击,又难免忧念慈母、爱妻和两幼儿等家人,被迫接受官方条件。但官方同时宣布‘已查明’是‘北京发课文化发展公司存在逃避巨额税款……等犯罪行为’,这证明,如有犯罪,仍是该有限公司的事,艾未未实在是无罪的。         20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