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还我们中国人权!

张开

 


 

        刘晓波只是由于发起起草了《零八宪章》,主张改革中国政治,以促进民主、自由、人权,很快得到中国1.2万人士联署,就被中国当局无理地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徒刑。他提出的这个目标,其实也是中国人民今天所迫切需求的,尽管他同时主张只用和平手段去达成,实际无可能做到,因为官僚层为保持其根深柢固的既得政治、经济特权,绝不容许有彻底民主改革的。因此,它要再一次以言入罪,剥夺他行使中国宪法所应享有的言论、出版等权利。关于这宗冤狱,笔者两年前所写的《〈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看中国人权》一文中曾加以评述(刊于本刊总第225期)。

        在他系狱两年后的今天,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他,以表扬他对人类事业的贡献和同情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意味是对中国当局压迫民权人士的抗议。在决定颁给刘晓波之前,中国政府曾特地派出副外交部长专程到挪威,企图加以劝阻,但颁奖委员会不为所动;早在刘晓波被重判时候,该委员会已决定这样做了。而在举行颁奖礼前夕,中国当局表示非常强烈的反对,公开认为是干涉中国的内政,实行全方位的打压:不仅不由此释放刘晓波,而且软禁了他的爱妻刘霞,不许他、她出国领奖,也阻止所有可能去参加颁奖礼的人士出国,连许多异见人士(例如丁子霖夫妇)也加以监控,甚至知会餐室不招待6人以上的民众订位。与此同时,又向各国政府施压,劝阻他们派人员前往:对于不听北京意旨而仍去的国家,则视为不友好,可能时加以报复,从而迫使不少国家屈服于北京的压力,但仍有大多数受邀请国家参加。

        诺贝尔颁奖礼终于如期举行,在礼堂上放一张空椅,奖章、奖金等则由诺委会代为保存,等他日能发与刘晓波。这表明阻挠的企图并不能得逞,对异议等人士是一种鼓舞。这犹如独立中文笔会作家野渡所写的,刘晓波的获奖,「必将进一步对中国民权运动发酵」。

        专制政权阻压和平奖得主领奖的事例过去至少已有四宗:1935年纳粹德国之对奥西茨基(他因反对希特勒,被控间谍罪),1975年苏联官僚层之对沙哈诺夫,1983年波兰官僚层之对华里沙,1991年缅甸军政府之对昂山素姬,后三位得主不能亲去,改由亲人代领。这些历史事例表明:专制独裁的统治者和法西斯独裁者都敌视诺贝尔和平奖,而得奖人士则得到激励,坚强不屈,抗争到底。

        在颁奖礼过后,直至此刻执笔时,已经半个多月,但对刘霞仍未解除监控,对外通话等仍未复通。

        刘晓波夫妇遭无理打压、迫害,深得本港和国际社会人士的同情,普遍要求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刘晓波,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和人权。例如,12月5日在香港,就有11个知名社会团体发起联署,48个团体和1千多位个人联署,登报呼吁举行「释放刘晓波.还我中国人权」游行,当日有众多市民参加;他们提出以下的切合时宜的5项具体要求:(1)我们支持中国公民推动《零八宪章》的权利!(2)我们支持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3)我们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4)我们关注刘霞和维权人士在刘晓波获奖后行动自由受限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撤销对他们的监控!(5)我们关注《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在囚良心犯!

        我们更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寃狱中的不同意见人士(例如胡佳等人)和维权律师(包括赵连海诸位),还他们一切应有的人权及人身,一切民主自由!虽然诺贝尔和平奖有着西方强国外交和意识形态的因素在内,因而未必获得左翼人士完全支持,但是,刘晓波获奖仍不失是对中国民主运动的激励。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