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義並測量美國、日本和中國的失業率
趙京
1. 重新定義失業率
經濟分析不在本文的關注範圍內,本文只是指出必須用一個新的指數來把握就業狀況。與美國或別的主流經濟學一樣,日本的經濟學者與政府配合,編造出人為的失業率來誤導公眾和政府的經濟政策。日本用“完全失業率”這個概念來代替普通人的“失業”常識:按照日本統計局的定義,只要你在上一個月的最後一周得到任何一點工作報酬(例如,臨時幫忙一小時得到750日元報酬),你上個月就“被雇用”了。
以這樣的定義,日本2003年4月的“完全失業率”是5.4%.讓我們向日本政府和御用經濟學者們道賀:你們編造的資料與美國的同行們製造的資料很接近。
日本政府聲稱這個定義是按照國際勞動組織ILO的標準制定的。且不提ILO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反正不是為勞動者利益服務的),ILO提到在一天或一周內工作一小時來衡量一個人的雇用狀況,但並沒有說一個月的最後一周工作過一小時就算“被雇用”了。
比起日本政府,美國勞工部製造的失業率(被稱為BLS失業率)也是一個“偽科學”的典型。它把那些沒法進入政府統計資料的失業者(新到的移民、主婦、因絕望放棄或從來沒有正式申報工作申請的人,等等)稱為“不在勞動市場”NILF而排除在外 ,更不用提那些“非法移民”和因為找不到工作而在社區學院登記的學生們,以及處於半失業狀態的“自營業家族”。
當然,如果我們認識到失業率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就沒有必要廢除日本和美國政府以及包括華爾街日報在內的主流經濟學的發明。如果有人定義“在一個月內掙到足以養活自己或家族的最低報酬”為就業狀態,明顯更合乎常理。這裏,我的邏輯很簡單:每一個人最清楚他是否失業,測量任何時候的失業率也很簡單:
失業率U=100%-就業率E
感謝各國政府的大量就業的雇員,我們知道有多少人就業,就業率E容易測量到。
[注:此文摘要譯自筆者2004年8月1日提交於West Coast Japan Economic Seminar at UC-Santa Cruz的論文“Re-define and Measure Unemployment in Japan, the U.S. and China”以及2010年1月12日補充。詳細的展開和引用資料請參照原文: Jing Zhao, “Re-define and Measure Unemployment in Japan, the U.S. and China,”《國際政治經濟學的理論與實踐》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Theory and Practice,ISBN: 978-0-557-05663-7. Morriville, NC: Lulu Enterprises, Second Edition, First Printing. January 14, 2010。]
2. 測量日本的失業率
我現在只能找到2000年的資料。按照日本統計局,日本15-64歲人口為85,997,000人,其中8,833,000人是學生。所以勞動力是85,977-8,833=77,164,000人。這時,工作人口是62,894,000,其中包括超過65歲的4,910,000人。所以,15-64歲的工作人口是62,894-4,910=57,984,000人。
這其中,有4.9%的人一周內工作1-14小時。可以認為這些臨時工不能養活自己或家族,不被稱為就業。所以,如果我們勉強斷定每週工作15小時以上可以養活自己或家族,日本的就業人口是57,984x(1-4.9%)=55,143千人。這樣,
就業率E=55,143/77,164=71.5%
失業率U=100%-就業率E=28.5%
這是日本政府公佈的“完全失業率”4.7%的六倍。
3. 測量美國與聖何西市的失業率
按照美國普查局2000年(美國經濟高峰期)資料,美國16歲以上人口為217.2(百萬,以下同單位),其中非軍事部門雇用129.7,軍事人員1.2,學生33.9。所以就業率是129.7/ (217.2-33.9-1.2) = 71.2%,失業率是28.8%. 美國普查局的關於雇用的問卷與日本類似:“上周你做過任何得到收入或利潤的工作嗎?”如果你回答“是”,你就被算作“就業”了。
讓我們來看矽谷的中心聖何西市的2000年的失業率。按照美國普查局的資料,有436,890人就業,而BLS失業率是2.9%,因為這已經排除了“不在勞動市場”的225,511人(占33.1%)。
聖何西15-64歲人口是61,487 (15-19歲) + 64,418 (20-24歲) + 160,945 (25-34歲) + 155,751 (35-44歲) + 111,383 (45-54歲) + 38,770 (55-59歲) + 29,163 (60-64歲) = 621,917。其中53,813是高中生,73,669是大學生,所以勞動力應該是621,917 - 53,813 - 73,669 = 494,435人。這樣,
失業率U=100%-E=100%-436890/494435=12%
這裏也有進一步的因素:有許多在聖何西工作的人住在附近的小城市,無家可歸或大量的“非法”移民不在統計之內,沒有工作、英文不好的人不太合作回答問卷,等等。考慮了各種因素,可以說:在美國經濟的高峰期,最發達的矽穀中心的失業率不低於12%,這雖然遠低於全美的平均29%,但卻是是政府資料的4倍多。
4. 中國的失業狀況
中國政府的資料表明2001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是3.6%,同時勞動力“就業率”是77%,是否可以說失業率為100%-77%x(100%-3.6%)=25.7%呢?不。
因為“就業”的730,000,000人口中,有67.2%是農村戶口。我無法知道“就業”的農村人口如何養活自己或家族,只好假定平均在一年中有一半時間“就業”。這樣,中國的就業率是(32.8%x(1-3.6%)+67.2%x50%)x77%=50%,失業率是50%.
5. 結論
用符合常識的新的失業率定義,我們大概知道美日這樣的發達工業國家的失業率近30%,而中國這樣的經濟成長大國的失業率為50%左右。如果能夠以這樣的結果告知公眾並以此制定相應的政策,整個世界經濟和社會將得到多大的改善呢?
6.補充 (2010年1月12日)
Barry Brooks讀到我的這篇文章後,曾送給25個美國國會議員。如果國會知道美國失業率近30%,他們一定會採取新的立法改變美國的經濟政策,至少可以避免這一次經濟大蕭條。其實,早在1994年,Dembo和Morehouse就提倡“無工作比率”Jobless rate(加入臨時工和因絕望放棄或從來沒有正式申報工作申請的人為“失業者”)代替 BLS失業率。他們的對1969-1993的研究表明,美國的“無工作比率”比BLS失業率高7%.
經歷了這次大蕭條,華爾街日報也不得不採用“更廣義的失業率”(接近“無工作比率”)來報導美國的失業率。如2010年1月9-10日在“還在失去工作機會的美國經濟”的報導中,就承認美國2009年12月的失業率是17.3%,與 11月(17.2%)差不多,比依然堅持“10%失業率”的美國政府還進步。同時,該文又圖示出美國的實際被雇用率從1999-2000年的64%左右降到2009年的58%,說明美國現在的失業率在17%到 40%之間。要改善美國經濟,首先必須從這個事實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