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选而奋斗的日子到了!

 

 

仲明

 

        20091118日,特首曾荫权终于公布《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内容就一如文件的名称一样,只提及2012年的特首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完全不提2012年后的政治制度,美其名为现届特区政府不会干预来届政府,特别是指下届特首如何处理选举的问题。

 就这样地一句轻描谈写的论述,把香港市民望门兴叹那麽多年的全面普选要求再一拖再拖。

 不单全面普选的问题不获处理,就连有关立法会选举会否最终取消功能组别、功能组别选举如何迈向取消然后全面直选等等的情况,均一概不论。更遑论全面双普选,亦即特首及立法会议员均全部由直接而普及的选举方式产生。 

         反之,有的竟然是,只提出增加立法会直选及功能组别各五席,特首选举委员会增加至 1,200人。

特区政府更大言不惭,胡说甚么在咨询文件提出的目的就是要:

  「推动香港政制按二零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二零二零年普选立法会的时间表向前迈进。」
「要为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办法注入新的民主元素,为落实普选铺路。」

   「我们现时的目标是要使到二零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能够在「依法办事」的原则下,拓阔参政空间、大幅增强民主成份,为普选铺路。」

   「我们已在二○○七年争取到普选时间表。在人大常委会七年十二月作出《决定》订明二一二年立法会维持地区直选和功能组别议席各占一半的规定下,我们提出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内区议会议席的代表,来进一步提升选举的民主成分。届时立法会将会有接近六成的议席是直接或间接由地区选举产生。」

   「我们今次的方案比起二零零五年所讨论的方案更加前卫、更加进步、更加民主。」

         如此这般的说法,竟然被特首及其一众高官说成是大幅增强香港政治民主化的进步之举! 

 令人气愤的政改方案

 『高度自治、港人治港』这两句说法,在回归以前,便一直被说成是香港社会在回归后的重大原则。香港市民尽管是心中有数,未敢认真相信中共官僚的所谓保证,但现实的情况是,又十分无可奈何。信也好、不信也好。在形势比人强之下,基本法定下的规条终归还是要在现实政治中落实执行。也正因此而布下二十三条的意图立法和其后因50万人游行示威而又收回立法的举动,种下前特首董建华因『脚痛』而下台的祸根。

 九七回归之后,第一个十年时,没有普选;那知到第二个十年时,还是那一句,『可以』有普选,选行政长官!再过三年,即距离回归祖国二十三年之后,『可以』有普选,选立法会议员!

         上述这样的说法,其实只是香港政府新闻处为《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制作的广告宣传品上的句语而已!因为,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在2017年时,可以普选行政长官!到2020年时,可以普选立法会议员!

 好一个『可以』!

 这两个可以,不是建基于本地的立法程序那么简单、直接,而是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正是整个政改最致命的地方!

 《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内的各种议题、设定和曾荫权的种种巧言令色,都是因应基本法的条条框框而产生的。说得明白点,这份《咨询文件》的怪胎产物,从里到外,都突显中共官僚政权横加干预!

 这正好说明,为甚么香港市民没有为那丁点儿寸进的所谓民主化而额手称庆。

为中共官僚当辩护士的嘴脸

 这份《咨询文件》体现的,不是人民可以当家作主的情况。相反,它要体现的,是按基本法规定下要进行的本地立法程序,然后才呈交中共官僚统治下的橡皮图章- 人大通过。

 香港市民对于这个橡皮图章的记忆犹新。它巳不止一次为香港的法例『释法』,实际上罔顾市民的基本权利,为了维护大财团及行政主导的特区政府,而作出与人民为敌的裁决。这些惨痛的经历,在两次否决香港『可以』普选一事上已是铁一般的事实。香港市民又怎会心甘听从曾荫权所说的:『将我们二零一二年的选举再推去新的民主层次,迈向二零一七年和二零二零年的普选。』

 事实上为曾荫权帮倒忙的也大不乏人。

 首先,去年11月,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指「普选」定义最终由中央决定。她的说法真可谓一针见血,道出整个问题的核心。中共中央才是拍板的地方!香港市民?你们休想可有置啄的余地!

 笔者真的为这种厚颜无耻的所谓律师的言论而觉汗颜。原来,在那麽重大的宪政问题上,在定义「普选」的宪政问题上,谭惠珠眼里见到的,竟然不是由市民来决定!反而是要由一个不是得到人民授权而上台的中共中央来决定!

 这种视人民如无物的中共辩护士,在香港可谓比比皆是。

 最近,前任律政司司长、现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梁爱诗,又公开提出,指人大常委会定下的普选时间表,只是可以实行普选的最早日期,并非铁定的日子,并非必然要实行普选的日子。她又指,达至2017年及2020年双普选,仍需要经过立法会三分二通过、特首同意、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等多个关卡才能实现,不要指望到2017年或2020年就会自动落实双普选。

 这位曾经官拜至律政司司长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言论,再清楚过了。在「普选」定义以外,再加一道操作性的说明。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才会令这件事发生嘛!未批准,又何来2017年或2020年有双普选呢?

 这些中共官僚的辩护士,当然比香港市民更懂得主子们的意思!

 所以《咨询文件》的《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 - 相关的考虑议题》根本就无关痛痒。中共中央才是说甚麽是『普选』的地方!中共中央才是说何时有『普选』的地方!

一个卑微的要求 - 为普选而奋斗

  各位市民,现在真正到了为普选而奋斗的时间了!倘若面对这样不公义的情况而仍然不力争到底,可以预见的是,一种十分畸形的所谓『普选』,将会被强加于香港市民的身上!当然,所谓『普选』的时间表,更可能是在2047年之前!

 民主运动当前的核心问题,就是要为普选而奋斗。所以,应该尽快开展各种抗争行动,团结香港市民,向中共展示香港市民争取基本权利的决心,为普选而奋斗的日子到了!

 打倒中共官僚统治!

还政于民!

为普选而奋斗到底!

  20091227

※见行政长官及政务司司长就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发言(20091118日及201016日政府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