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入境管理法”惡化動向

 

趙京

 

 

        《朝日新聞》67日就日本“入管(外國人出入國境管理)法改正”登載題為“要共生而不是監視”的短評,呼籲日本政府不要把在留日外國人“管理”制度改得更無人性。

在日外國人2007年底達到215萬人。目前的修改方案是對在留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由機場或出入國管理局發行帶IC晶片的在留卡,代替過去由地方政府發出的“外國人登錄證”。外國人必須隨身攜帶此證,在變換住處、學校、公司等時必須報告,連接受外國人的單位也必須報告。如果違反的話,輕則被罰款,重則被取消在日資格。日本政府借此機會,正好把十幾萬沒有在日資格的外國人遣返出國。這是對沒有日本國籍的在日居民的監視制度。

據《橋樑》週刊200968日號等報導,524日有兩、三百名日籍和非日籍人士在東京國勞會館集會,抗議日本政府準備導入新入管法。除了對於在留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的監視管理外,對於出身在日本的朝鮮、韓國、中國人,新入管法要發行“特別永住證明”,也得隨身攜帶。當場發言的一位中國女性,說她祖父輩一百五十年前來到日本,現在還是“永住”外國人,人權得不到保障。

日本各黨派正在為修改入管法較勁,準備三年後實施。同時,各市民團體也積極行動起來、抗議法案改惡。讓我們拭目以待。

                                               2009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