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港人治港,不要另一支管治隊伍!

 

振言

 

中聯辦研究部部長曹二寶在中共中央黨校刋物《學習時報》上,刋出《「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一文提出:香港的管治權,回歸後由兩支隊伍分管,除特區政府外,另一支便是「中央、內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這就把中央對香港管治具有的憲制權力,演繹為有另一支管治隊伍。兩支管治隊伍同時同地存在,便會像同一時期存在兩重政權一樣,兩者互相排擠。

即使中聯辦說,這篇黨校文章只是理論探討,但實際上,這支管治隊伍是一直不公開地存在,不時發出其影響力的,這是中共在大陸一向實行「黨的領導」的邏輯結果。

本來,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有憲制權力,這方面《基本法》有明文規定。中央在香港駐有解放軍,是行使憲制權力,但它並不應成為香港的另一支管治隊伍的一部份。外交部特派員公署也應如此。至於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它統籌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的一切聯絡工作,既標明「聯絡」,就是一個溝通的機構,就不是一個騎在特區政府之上的決策機構,不應是另一支管治隊伍。

但事實是,中央政府久己經過中聯辦,建立起香港的第二個權力中心。2004年港澳研究所朱育誠表示,香港過去一年發生一些事情(應該是指200350萬港人大遊行反對23條立法)後,中央對香港內部重新調整其政策,主導方向是不干預,但適當時候要有作為。

曹二寶文章也引用鄧小平六四後的講話作理論基礎:在考慮制定香港《基本法》時,不能使中央政府無所作為。

港澳研究所的董立坤更將中央干預說成是香港的需要,因為特區政府沒有執政經驗,管治水平有缺陷要提高。董立坤強調:這個提法經過思考,並非干預,該中央管的就要中央管,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

曹二寶文章發表僅一周,澳門《新華澳報》有署名「永逸」的文章《中聯辦正積極發揮澳門第二支管治力量作用》,宣告江澤民時代的港澳辦和中聯辦的「守門員」的論點已經徹底放棄。

這一連串表現顯然已推翻了曹二寶的文章只是理論探討的遁詞,是替中央的干預製造輿論和口實,中央已憑藉其駐港的直屬機關建立香港第二個權力中心,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終於成為《基本法》的歷史裝飾品,但人們仍然「猶抱琵琶半遮面」。這與月前中聯辦官員提出特區政府與中聯辦有「十點協議」,後來又加以否認一樣,都是「欲蓋彌彰」的做法。

全港市民要爭取港人民主治港,實現真正的高度自治,不要第二支管治隊伍,不要變相的京官治港

               

2009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