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报》获平反 言论发声自由齐争取

军行

 

《中大学生报》「情色版」及明报副刊《星期日生活》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暂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的风波,1021日获高院平反。高院裁定淫审处暂定评级时,未有按照《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就刊物中的文章作个别评估,故下令推翻不雅评级。

高等法院的裁决清楚暴露淫审制度的诸多弊端,反映淫审处评级草率,也反映审裁员评审时只看表面,或是更多受个人好恶所左右。当局至少须从中汲取教训,透过正在进行的检讨,以切实可行的措施改革淫审制度,确保言论自由和市民权益不受侵损,而得到应有的保障。

《中大学生报》前任总编辑曾昭伟指出,判决反映淫审处评级时粗疏懒惰,欠缺清晰纪录,透明度欠奉,评级令人难以信服。他更批评中大校方急于惩罚学生,曾向编委会多次发警告信,又不肯承担责任,故要求中大向曾为此收到警告信的学生道歉。

《学生报》现届编委会表示欢迎判决,但认为聆讯无法认真讨论淫亵不雅的评审标准,对《学生报》及其它媒体仍是计时炸弹。

《中大学生报》这次的胜诉,是民间争取言论出版自由斗争的胜利,是对箝制民主自由的官僚的一次打击,将激励其它争取民主权利的人士。

本刊当时(075)曾以《保卫香港的言论出版新闻等自由!》为题,撰文指摘淫审处及其保守的旧礼教卫道士成员的官僚霸道打压,而支持《中大学生报》之「敢于闯开思想禁区。」(见本刊总第222,该文同时支持香港电台员工保卫新闻编采独立的传统权利。)现在证明这种态度是正确的!呼吁大家能乘胜前进,保卫既得的成果,进一步争取撤销淫审处及其现行的评审委员制度,同时,扩阔言论、出版、新闻、发声等一切民主自由权利。

中大学生富有敢于批判和斗争的传统,对参加学生运动、社会运动站在最前线,不遗余力。他们时常在校园内的烽火台举行集会,发表意见,互相辩论。这个平台,见证了中大学运的历史,是学运的象征。校方最近在未征得师生同意下,以扩建图书馆理由,要拆毁烽火台。这又一次激起学生们的反对,誓要保卫烽火台;学生会发出反对拆迁烽火台的声明,一天内集得逾千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的签署,3天内更有逾3600人加入「反对拆毁中大烽火台」网上facebook组。这迫使中大副校长程伯中在公开信中说:「烽火台工程完成后原址重建。」如果将来校方违诺,又势将掀起师生们的另一次斗争。

另一宗争取开放大气电波,使民间电台合法地广播的斗争,在裁判官游德康今年1月以政府广播发牌制度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为由,撤销被控非法广播的民间电台6被告罪名后,政府不服上诉,12月12日获上诉庭一致裁定上诉得直,指裁判官根本无权处理发牌制度是否违宪,因此6被告须于下月15日返回东区裁判法院继续面对刑事审讯。电台召集人曾健成「阿牛」得悉败诉后表示,会上诉至终审法院,并会继续作出公民抗命,开咪广播。

民间电台在长达3年多的申办开咪期间,坚持公民抗命,继续广播。被控的该电台的被告海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陈妙德、潘达强、杨匡和梁国雄被上诉庭裁定败诉,这宗无牌广播案,连同其余十多名被告交由裁判官游德康继续审理,假如各人上诉至终审法院后仍然败诉,他们将面对最高入狱5年和罚款10万元的刑罚。

曾于0711月以嘉宾身分开咪而被检控、高呼「坐监就坐监啦」的77岁支联会主席司徒华昨表示,绝对支持战友上诉至终审法院,并继续公民抗命「开咪」。这种为了行使公民应有的言论自由权利而抗命,以便使人民多享知情权的举动,很值得市民全力支持,参与斗争的。

当局面对着这种合理诉求,不但不予接受,反而大力加以打压封杀,尽量利用法律、法院这些统治人民的工具,同时又由电讯管理局派人前去检走民间电台的广播器材,企图使他们不能开咪广播。但这一切只能激起更大的民愤,正如古语说的:「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动力学的规律是:压力越大,反抗力也越大!这是屡试屡验的。

200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