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人大常委會否決二零一二雙普選!

權力歸於人民!

仲明

 

20071229日上午,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就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作出了決定 : 2012年不能有任何的普選!

 

回歸祖國十年了,香港市民仍然未能普選特首!

 

回歸祖國十年了,香港市民仍然未能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

 

這是繼05年人大釋法否決0708普選之後,再一次顯露中共官僚獨裁統治的醜陋面目的可悲時刻。

 

官僚專政下的產物

 

香港衹是一個位處南陲的城市。人口才不過六百多萬,教育的普及程度遠高於中國內地,雖然未必處於世界最先進的行列,但總的來說,必定位居亞洲的前列。新聞、言論等自由也比國內強得多。完全有充足的條件實施民主制度的最起碼操作性程式:就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權。

 

但,正正由於基本法施加的拑制,令致香港今天仍未能由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一個向市民直接負責的政府。

 

可悲的是,回歸祖國十年了。香港市民引頸以待的選舉權和被選權,仍然被本地和北京的權貴,以諸多藉口加以限制、剝奪。香港市民不單未能普選特首,就連立法會的六十個議席也未能全部直選產生。這種情況完全與香港市民的想法不符,或者,至少是與大多數市民的願望背道而馳的。

 

在過去多個月的諮詢期和所謂決策的過程中,香港市民的意見的確是發了聲,一定程度上被人記錄在案。但是,到最後的關頭,人們見到的,不是人民的意願獲得尊重、市民大眾的意見得到真正的重視。

 

人們見到的是,一個外在的,所謂人民政府的最高權力機關,一個連民選產生也談不上的所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在香港市民的頭上指指點點,就這樣地,從上而下地,頒令一項家長式的政令,強行剝奪全港近七百萬人原本就應有的政治權利。這是那號子的民主程序?

 

這正是最赤裸裸的制度性的暴力。一種由當權的統治者,利用手上掌握的政權機關,運用其握有的公權力,把群眾不放在眼內,並且高高在上發施號令,指揮天下,令人民屈服在其絕對權力的淫威之下。這種制度性的暴力,可以得於一時,但最終必會引來人民群眾的反抗。

 

假基本法之名行獨裁專政的惡行

 

中共官僚的墮落之處,在於他們為了維護其腐敗的統治,不惜一切,死抱其權力不放。其根本就不是在維護工人、農民及社會上最弱勢的社群的利益。長久以來,中共官僚要維護的,已是有產者的利益、以及官僚階層的利益。祇是,到了今天他們就連香港也是如此而已。

 

從他們說明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時,可以清楚看到他們的嘴臉。他們一方面一槌定音,繼05年否決0708年普選之後,再一次把2012年雙普選否決。

 

喬曉陽、張曉明、李飛以至譚慧珠、黃宜弘和譚耀宗等人用上的,就是這樣的態勢。

 

首先,喬曉陽說,基本法的原意,是要在五十年不變的承諾過了一半之後,才會考慮普選問題。這個說法,完全暴露了中共官僚的野蠻本質。為了達致維護其貪汙腐敗的政權,便將人民的權利肆意踐踏。而且還公然宣之於口,胡說甚麽立法原意來剝奪人民選舉、監察和罷免政府的權利。他這種砌詞說起來還蠻有道理之貌。這充份說明,中共官僚病入膏肓的獨裁統治,根本上已成為人民的公敵,絕對沾汙社會主義的名聲。

 

喬曉陽跟著又說,功能組別在香港政制各界均衡參與起著「積極作用」。張曉明更指出,功能組別貢獻了本地生產總值的九成,可謂「功不可沒」,與普選沒有必然矛盾,故不可能簡單將功能組別「在普選方案中完全排除出去」。

 

凡此種種,都在在說明,中共一直在透過「解釋基本法」來拑制香港的民主發展進程,這是一種肆意行使其官僚統治的伎倆。

 

事實上,小圈子選舉特別行政區的特首和功能團體的不民主選舉方式,早就受有識的市民所唾棄。惟獨是社會上的當權既得利益者和有產階級,才不斷死抱著這些違反民主原則的政治免費午餐死命不放。而中共自身在國內固然向資本屈服,連資本家也可以徨然入黨。因此之故,內政延伸到香港,也必然地體現這種向有產階級傾斜的政策。

 

問題是香港的普羅大眾應該接受這樣的安排嗎?

 

爭取怎樣的民主

 

香港過去十年的重重波折,如七年的「建華之亂」,正是源自基本法有關政治制度的規定的惡果。六百多萬市民深受其苦,多少人因著這樣的時勢而死於天災人禍。凡此種種,市民在過去已莫内他何。

 

時至今天,市民還是要袖手旁觀下去嗎?十年又再十年。連最起碼的民主權利也被人粗暴地拑制,這種情況還說得過去嗎?

 

甚麽「循序漸進」、甚麽「和諧社會」的說法,統統是騙人的鬼話。

 

明明白白是要香港市民臣服於國內官僚制度那一套高高騎在人民頭上的統治方式!

 

明明白白是要那些無權無勢的香港市民臣服於那些既得利益者無孔不入的層層盤剝!

 

一句話,就是要眼睜睜地看著官商繼續勾結,無論是在香港或在內地!

 

這樣一個衹為有產者著想的政府、這樣一項衹對有產者有利的政策,人民為甚麽要順從呢?為甚麽不可以倡議不合作運動呢?!

 

權力歸於人民!

人民有選舉、監察和罷免政府的權利!

立即實行全面普選向人民負責的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