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村民抗爭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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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中央高呼要建立和諧社會的時候,一個很不和諧的事實,便是地方幹部與人民的利益衝突。其中一個原因是前者肆意地清拆民居,迫遷離開,沒收居民原有的土地,把它高價賣給富商建商廈廠房,但不給予原居民以補償,或者給予極少的補償。被強奪去土地的村民無地耕作以維持生活。由此激發起村民的極度不滿,紛紛起來向有關幹部索償,或要收回土地及屋地,於是產生許多群體性的抗爭。這一類抗爭,在各地此起彼伏,而由於官方不予報道,海外很少獲悉。
最近,在鄰近香港不遠的汕頭市兩個鎮,便爆發了同類的抗議非法佔地的鬥爭。多得《明報》的連續報道(後來《文匯報》等媒體也加入報道),使海外得知這新的一宗。據《明報》記者報道,曾多次發生官民衝突的粵東汕頭市,「五一」黃金週期間再度爆發連日騷亂,該市朝陽區谷饒鎮村民因懷疑鄉村官員在土地買賣中貪污,近日發起組織抄家隊,攻擊幹部住家行動,有幹部家被洗劫,有官員被圍攻辱罵,亦有村官家半夜被破門騷擾,警車被劫去並砸毀。(見5月8日該報)
3日後,《明報》記者汕頭再報道:谷饒鎮持續一個多星期的村民圍攻村官寓所事件,仍未平息,並開始波及鄰近的銅盂鎮。銅盂鎮深嶺村數百村民指村支部書記非法賣地,昨晨圍攻當地村委辦公大樓及一家工廠,並要求該廠限期搬走,否則引爆更大規模抗爭。銅盂鎮村民說,當地官員非法賣地情況很嚴重,其中60%至70%都賣給谷饒鎮富商建廠。銅盂鎮深嶺村大部份耕地都已被私下賣出,農民失去維生的土地,卻分文未獲補償。記者在谷饒鎮3天,深深感受到村民對當局的極端不滿,村民痛罵政府「黑暗」、 「貪腐」。三輪車司機劉至海說:「每名村書記身家最少幾千萬,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再據《文匯報》5月11日報道:發生如此大的群體事件的導火線是去年底,潮陽區谷饒鎮新坡村大約200畝土地被鄉政府圈賣給村外某富商建廠。當地村政府在沒有經過農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土地圈賣給他人。一些村民認為政府賣完土地後,並沒有將土地徵用款發放給村民,同時一些鄉幹部卻生活風光。於是一些村民懷疑一些村幹部借圈地而中飽私囊。
汕頭市當局為了平息民憤,採取較為容忍的態度,使得谷饒鎮的圍攻事件,持續一個多星期,並且蔓延至銅盂鎮。市當局雖然貼出公告,通緝兩名涉嫌有關的村幹部,但他倆已逃去無蹤。且有關官員遠非只此兩人,村民的憤怒並未平息,因此抗爭仍然持續。
從這宗最新的抗爭(以及無數的抗爭),可以又一次得到啟示:
第一.儘管中共中央不時發出許多的決定、通告,說要嚴懲各級幹部貪污,但地方官員依然置若罔聞,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視中央的禁令如無物,而且越反越貪:這是中共官僚制度所造成的,當各級幹部都幾乎「無官不貪」的時候,中央的反貪通告就變成一紙具文、官樣文章。
第二.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要禁止濫佔民地民居,官方刊物強調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因而今年的要務之一,是城市拆遷,房屋不能說拆就拆,土地徵用,要遏制濫佔土地之風,等等。但實際上這些都在許多地方發生,表明官方的宣稱是空話。
第三.《物權法》提出討論了13年,今年三月已在人大通過施行。它規定,凡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及其他權利人的物權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侵犯。既然村民原有的耕地和住宅都屬於私人的物權,地方政府和幹部怎能加以侵奪,公然違反這項決定?這等於表明:中國的《物權法》只著重於保障工商業資本家及幹部等的私有財產權,而對於弱勢社群的村民和小市民的小量財產則不予保護。這大概是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副產物之一吧!
200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