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的反貪倒扁運動

軍行


 

陳水扁在6年前競選總統時,曾信誓旦旦地宣佈以深化民主,肅清黑金為政綱。但施政以來,百物騰貴,民生疾苦加深,台灣家庭平均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的差距越來越大,近年更創歷史的新高,使社會矛盾加劇;「第一家庭」的貪汙醜聞被揭發,顯然與他的競選承諾大相違反,因而更加激起民怨沸騰,促使廣大台灣民眾上街遊行、集會、靜坐抗議,提出「打倒貪腐」、「阿扁下臺」的訴求。

數十萬以至百多萬民眾多次的行動,部份人更持續一個多月的上街靜坐,充分表現出這次群眾運動的聲勢浩大、堅定不移地反對貪腐的決心。他們運用過去所爭得來的民主自由權利,發揮力量,從遊行示威、靜坐、發表政見,發展到要求罷免台灣最高領導人,都表現出臺灣社會所存有的民主自由的可貴。

在群眾運動洶湧澎湃的氣氛和壓力下,台灣高檢的檢察官陳瑞仁終於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控告她偽造文書貪汙了公款1480萬新台幣;阿扁因享有總統轄免權,缷任後才面對檢控。這顯示出臺灣走向某種程度的司法獨立制度的另一可貴優點。

針對檢察官的控告,陳水扁公開發表電視講話,為自己辯解,指檢察官對他不公平,對某些事不瞭解,他想施緩兵之計,承諾在其妻一審判決有罪,他便立即下臺。不過,如果一審判決拖延到將近一年以後,則距離他的任期屆滿也不遠了。

儘管台灣存有的上述兩方面優點是資產階級民主的表現,卻比大陸優勝得多,雖然後者的統治層自誇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實則是冒用「社會主義」這個名義)。大陸的無數官僚無論權位大小,都會像國民黨統治大陸時代那樣的「貪汙瀆職」,許多人貪汙的金額,遠比吳淑珍所涉嫌貪汙的金額〈折合人民幣將近350萬元〉多得驚人,但卻逍遙法外,中共上層若不以之示眾而揭發,則中國人民也很少敢於自動地首先控告貪腐幹部。這次台灣廣大人民勇敢地持續很久的大規模群眾運動,矛頭直指台灣總統及其家人,這是八九民運被鎮壓以後內地所望塵

莫及的;而內地的司法制度,也完全受當權黨領導人的控制、指揮,並無獨立性可言。

大陸當局對台灣人民反對民進黨而打擊後者的聲勢,削弱其政治影響力,自然會有「漁翁得利」的喜悅。但這是一把雙刃劍,另一方面,當大陸人民從各種媒體中看到、聽到台灣同胞的反貪腐、倒總統運動那樣的自由發展、不受限制,而司法制度又那樣的走向獨立,不受當局巨大影響,他們就會從兩岸實況比較中得到很大啟發,因而要努力急起直追,以台灣同胞為榜樣。這是內地統治者所深感憂慮,而要盡力防備的。

因此,領導人對台灣群眾運動取態低調,不加批評,傳媒報道也隨之低調。但科技資訊發逹,內地同胞仍可經由媒體得知實情,引發他們的正面反應。因此,這次台灣的群眾運動對兩岸都有重大而又深遠的影響。

陳水扁靠著還有民進黨高層和部份﹙但在日趨減少﹚群眾的支持,至本文執筆時仍在負隅頑抗,不肯立即辭職。但不管他戀棧到幾時,下臺只是遲早問題。

當然,阿扁下臺,並不意味台灣所存在的政治、經濟、社會等重大問題就能因而基本上解決;只有群眾運動高度發展到民眾掌握了權力,成立了民眾的民主政權,取代了現時的立法院兩大黨操控、只顧爭權奪利的局面,才可能開始解決台灣的根本問題。而在目前,我們贊同台灣工人民主協會所提的三項主張,即:

一、 人民有權直接罷免總統,降低罷免門檻;

二、 限制金權幹政,禁止公司捐贈政治獻金;               

三、 民生優先,改正一切劫貧濟富的政策。

2006118

 

[編者註︰該文詳見本刊本期轉載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