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政權粉墨登場    趙京


九月二十六日,以“建設美麗國家”為旗號的日本安倍晉三新政權正式成立。除了自民黨內部各派系的論功行賞外,安倍也塞加了與他親近的右翼國家主義集團的代理人士。例如,它設置的五個“輔佐官”(國家安全、經濟財政、朝鮮綁架問題、教育再生和廣報宣傳)就是典型的代表。安倍模仿美國白宮的能集中資訊、快速決定的機能,加強首相官府的權力。
從短期來看,安倍首先必須打破前任小泉純一郎留下的對中、對韓外交僵局,收斂起未當首相之前的露骨右傾軍國主義言論,獲得了於十月訪問中國、韓國的機會。就在安倍出訪期間,傳來了朝鮮進行核子試驗的消息,這將加速日本在安倍執政期間向右傾軍國主義的轉變,特別在如下幾個方面體現出來。
一、在未能修改憲法之前,踐踏憲法,以政府的正式立場允許日本行使“集團自衛權”。所謂“集團自衛權”,實際上就是在美日安保條約下把日本“自衛隊”派往世界各地的權力。日本憲法第九條本來明確規定日本不得擁有軍隊,但日本政府以“專守防衛”的藉口建立、擴張世界第一流的海、陸、空軍“自衛隊”。現在,正如安倍把自衛隊侵佔伊拉克贊為“歷史上的偉業”一樣,日本的自衛隊不僅只限於保衛日本,也可以用於“保衛”與日本結盟的“集團”(目前日本的軍事同盟國只有美國)。例如,當日本的盟國美國自稱受到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威脅首先發動戰爭“自衛”時,日本基於“集團自衛權”也可以與美國一同參戰。
二、完成小泉任期內未能通過、保留“繼續審議”的“共謀罪”法案。此法案的根本性質就是製造“員警國家”那樣的監視社會,使人們在思想、言論上都制約自己,遠離任何反對政府的行為、活動。日本政府以“國際組織防止犯罪條約”為理由推動“共謀罪”法案,但據日本律師聯合會的調查,連美國都以各州法律不同為理由對此條約的第五條有所保留,並沒有強制設立“共謀罪”。如果“共謀罪”法案通過,安倍政權將進一步推行電腦通訊監視法案,把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通訊秘密”的自由也踐踏掉。
三、修改教育基本法,限制民主、人權的內容,突出“愛國心”教育,把拒絕演奏、齊唱“君之代”(天皇國君千秋萬代)國歌、起立致敬“日丸”國旗的教師開除出學校。這在以石原慎太郎為知事(市長)的東京都特別突出。值得慶倖的是,九月二十一日東京都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十六部判決東京都教育委員會強制演奏、齊唱“君之代”、起立致敬“日丸”是違憲、違法的,必須向受處分的教師、學生支付慰問金。可以想像,安倍政權會多麼急迫地想修改現在的教育基本法,讓法律為國家權力服務。
四、修改勞動基本法等勞動契約法規,特別是在就業保障方面,把創造了“日本奇跡”的帶有社會民主主義性質的日本式資本主義轉換成自由放任的英美式殘酷競爭體制,配合日本在政治上的進一步右傾、軍國主義化。
五、日本統治集團已經成功地在“冷戰”結束後壟斷性地控制了國會等立法機構,自民黨、民主黨、公明黨等已經佔據三分之二以上席位,足夠修改現在的和平憲法。當然,當前的國際國內形勢還牽制著日本統治集團立即修憲的企圖。安倍任內,可能會完成“修憲程式”法案,同時也進一步誘導國內輿論,為下一個政府的正式修憲開路。
朝鮮被逼入“核武器試驗” 的死角,正是華盛頓的帝國主義、東京的軍國主義和北京的一黨專政造成的惡果。實際上,由於美國深深陷入阿富汗、伊拉克侵略戰爭泥潭之中無法自拔,又得加緊對伊朗的威脅,沒有能力對應朝鮮危機。只有日本不顧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自行實施制裁。以“核武器威脅”為藉口的安倍政權將會更肆無忌憚地推行極右強權的軍國主義政策。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寫於美國聖拉蒙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Comparative Policy Review, Octo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