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今日的婦女

 

——與中國女工網絡積極份子的訪談

 

                                               兆立譯

 

〔訪問者路絲(stephanie luce)的前言:毫無疑問,中國在全球經濟中的重要性,正在快速增長。我們在美國所看見的,特別是在貿易方面(從中國來的進口貨)及在外國直接投資上(美國資本之投向中國),都有了顯著的增加。這些趨向在1990年代中及末期已經開始。但是,自從美國國會在2000年給與中國永久正常貿易關係地位,以及自從中國在2001 年參加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這些趨向有了極大增長。中國現在在世界上已經超過美國,成為接受外國投資最多的國家。

    雖然,許多美國公司(及其他跨國公司)熱切地指望龐大中國市場及中國工人極低廉工資,但是美國勞工運動注重於停止將美國的生產及工作機會流向中國。

    2004年春,美國的勞聯產聯(AFL-CIO)向美國貿易代表提出請願書,指責中國享有不公平貿易優惠,這是美國貿易法不能容許的。

    勞聯產聯特別地主張:由於中國有系統地壓制工人權利,〔美國政府〕可以而且應該運用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301(d)條來改正中國在貿易上所享有的不公平優惠。雖然,第301(d)條在過去曾被用來對違反有關知識產權及傾銷方面的貿易條例提出反對,它從來有被用來針對人權利之被違反而提出各種要求。

勞聯產聯的請願書提出這樣的論點:由於中國堅持不懈地否定工人的結社自由,鼓勵強迫勞動,而且不強制執行它自己的工資、工時及工作安全的法律,中國在與美國公司競爭時享有成本方面的優惠。請願書要求美國貿易代表和美國總統強加貿易補救方法,或者對中國制裁,以補償中國在成本上所佔的優惠。

    有些批評家爭辯說,雖然美國公司真的為了享受中國的低工資而將工作機會搬到中國去,勞聯產聯的做法是對樹立工人權力有害的。例如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勞工中心的王肯德(譯音)在勞工論壇上寫道,勞聯產聯的運動在幾個方面是被錯誤引導、會導致錯誤結論的,抗拒跨國公司較正確的方法是發展美國工人運動與中國工人運動之間的聯繫。

    至於與中國官方工人運動能夠建立多大的聯繫,勞工運動積極份子中間是有爭論的。

    在一方面,中華全國總工會是該國唯一工會,其實是中國政府的一部份。工人不可以組織獨立工會,而企圖在國有企業中組織獨立工會的人定會遭到嚴厲壓制。在另一方面,全國總工會有1億2千5百萬會員,是世界上最大工會,而且——有人說——其內部並不是磐石一塊的。

    有人建議:在全國總工會中,也許有活動的空間,或者至少在某些地點,也許有與它一起工作的可能。特別是在外資企業中,由於未被國家所控制的工會依據傳統進行組織,所以似乎有空間可以獨立地進行組織。例如紐約時報報道,全國總工會曾向沃爾瑪(Wal-Mart)等外資公司提出威脅:如果它們不讓工會在其工設立分會,它就要控告它們並把它們列上“黑名單”。

    不管在全國總工會內部有有改革的潛力,美國一些工會份子已開始尋找機會與中國工人合作。2004年3月,八位勞工教育家和工會領導人訪問了中國的勞工學者、工會領導和普通工人。2004年夏,幾個美國工會積極份子和美國工會,包括SEIU、CWA和Jobs with Justice,資助了二位從中國女工網絡來的婦女到美國來參觀。中國女工網絡成立於1996年,是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從外地來的工女工的一個草根組織。

    這兩位婦女,彭燕〔譯音Pun Ngai〕和楊麗明〔譯音Yang Lie Ming〕,在美國各地游歷了一個月,訪問積極份子,並與他們共享在中國組織工人的經驗。以下的文字記錄是根據他們於2004年9月9日在麻薩卜諸塞大學Amherst分校勞工中心所作的一次談話。

    彭燕是中國女工網絡創辦人和會長。她也是香港科技大學的一位教授,而且是(即將於2005年由美國杜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Made in China:Subject, Power and Resistance of Women Workers in a Global Workplace 一書的作者。

    楊麗明是一位從外地來的工人。她在深圳經濟特區的一個工中做過工,四年前成為中國女工網絡一位全職組織者。〕

    楊麗明:我在工廠裡做了三年工,然後為這個團體當一位全職組織者已做了四年。我很想、也很高興與大家共享從工作中得到的故事。我離開中國以前,到醫院去探望了一位工人。他在一間替沃爾瑪生產商品的工中工作。有一天,他從很高的地方跌下,跌傷了他的頭。

彭燕:我是中國女工網絡的創辦人。但是我現在是做一位志願者。我們香港有三個組織者,在大陸有十個組織者。大陸上的組織者原先都是在工中做工的工人,然後替這個中心當組織者。

我們的中心的基地是在南中國,是在經濟特區。經濟特區是1980年代中國向國外資本開放的時候設立的。到了1990年代,中國就向世界各地的店鋪開放——各種各樣的工〔為它們製造商品〕。現在你在中國南方可以看到Reebok,Nike,各種各樣的公司。

所有這些公司都要靠分包,那就是說,把工作分包給韓國資本、台灣資本或香港資本所經營的公司(或稱工)。這些工就從農村招募工人。

所有這些工人都是從外地來的。他們有充份權利。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我們有一個以你的出生地為根據的戶口制。如果你在鄉下出生,那個鄉下就是你被允許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你就有權利搬到城裡去,在城裡工作。

但是當中國開放給國外資本,他們需要鄉下來的工人,作為廉價勞工。在鄉下出生的工人第一次被允許移動。這些工人必須住在公司所提供的宿舍。這些工人全部都是從外地來的,百分之七十是女人。我們的工作就是要把這些從外地來的女工組織起來。

我們不被允許設立獨立工會。中國的工會都是在政府所控制的工會(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旗下。但是那個工會對外地來的工人不感興趣。

全國總工會把國有企業及集體企業的工人組成工會。許多這些企業現在慢慢地被私有化了——變成與外國資本合資的企業。在少數情況,原有工會還是留在那裡,但是一般情況是,在那個時候,這個工會就被踢出去了。那就是說,有一個由國家所控制的工會來代表在外國資本所擁有的工中工作的工人了。

我們進來,企圖組織那些工人。我們的基本組織模式是社區組織模式。我們不是企圖組織獨立工會。其實我們只是用其他方法來組織工人。楊麗明就要講這個事情。

楊麗明:我們有四個工作焦點:1)合法的勞工權利;2)性別覺悟(gender awareness);3)工作安全與健康;4)另類經濟生活,亦即合作社。

我們在工業區有一個中心——一個可以給我們舉行種種活動的地方。大多數女工都是年青人,16到25歲。她們惦念家及家鄉,所以我們建立工人中心作為她們的家。

她們到工人中心來與大家相見,共享她們的故事。但是許多女工不能到中心來——她們的工作時間很長,不到晚上十點不能下班。所以我們必須要到她們那裡去;到她們的宿舍去看望她們。

我們試圖建立小組。我們先要從她們之中找到一個領頭的人,然後訓練更多領頭的人,使她們有寬廣的看法,然後教她們如何建立她們自己的網絡。

我們是跟工人們談談她們的切身利益——她們日常的需要。她們需要熱水、她們需要風扇——這些是她們的基本需要。我們圍繞熱水問題做了很多組織工作:女工們要喝熱水,要用熱水洗衣服。如果她們的宿舍裡有熱水,她們有的要走8層樓梯到樓下去拿水,再提到樓上來。

電話是另一個常有的基本問題,因為這些婦女要打電話給家人。所以我們圍繞這些基本要求把她們團聚在一起。我們教她們如何寫信給經理,如何寫請願書。當女工們提出要求而得到勝利的時候,她們就會覺得得到了一些權力。

經過一、兩年以後,我們把她們的要求提高到爭取加班費、爭取最低工資等等的問題上。事實上中國的勞動法訂得很不錯,所以我們與這些女工合作,要使僱主遵守法律。

例如,我們圍繞一個要求叫大家在一份請願書上簽名。我們也許得到一、兩千個簽名。這是很可能做到的,因為宿舍中一個房間就有10至12個人住。我們會把請願書寄給經理,或者寄到別的地方:寄到工會或者政府的勞工局。勞工局一接到這個請願書,就會來調查,會找經理部門談判。

彭燕:我們在這些案例上做得相當成功。這是因為中國的勞動法相當好,而且觸犯法律之處太明顯了。就是因為違反法律的事例太明顯了,百分之九十的事例是我們打贏的。

我們這一次到美國來,參觀了許多勞工中心,遇見了許多積極份子。他們告訴我們,他們也打過這樣的官司,但是通常只有百分之五十打贏的。我們的困難,主要是要工人們了解她們的權利,然後是願意鬥下去。

楊麗明:我們現在已經組成了16個宿舍網絡,有的很小,只有15至20個工人,但是有的有100個工人。

除了工人中心與宿舍網絡以外,我們還有活動麵包車。我們把麵包車開到工廠區,在工人們的晚餐休息時或下班回家後與他們談心。麵包車從下午五時工作到晚上十時半。

我們開流動麵包車去跟工人談心的中心目的是就下列問題來訓練她們:如何在工作場所防止性騷擾、安全與健康問題、受傷之後怎麼辦、懷孕以後怎麼辦。我們一個晚上可以跟200至300個工人談話。麵包車上還有大屏幕電視機,立體音響設備和小型圖書館。

 

工傷補償

我們也運用麵包車來向受傷工人進行組織工作。我們把麵包車開到醫院去,與受傷工人見面。在工作中受傷是常有的,特別是對睡眠不足或受很大壓力的工人。

工人每天工作12至16小時。還有,很多從南韓或香港買來的機器很舊了,所以工傷的機會增加了。

我們在醫院中發展我們的網絡,幫忙受傷工人得到補償金。申請補償金的程序非常複雜,有很多手續。如果一個工人有保險,那末他的申請獲准的話,可以得到美金2千元的補償金。如果這個工人有保險,你可以幫他告到法庭去。通常也會告成功,拿到補償金。不過要花很久時間。

因為我們有錢聘請許多全職組織者,我們重重地依靠義務工作人員,有些受傷工人靠義工幫忙。義工們辦了自己的業務通訊,一來介紹怎樣在受傷工人之間進行工作,二來指示受傷工人怎樣爭取工傷補償金。

我們的工作的最後部份是我們的合作社。這是與工人宿舍與醫院有連繫的消費品合作社。當工人因英勇鬥爭被解僱以後,我們可以介紹她到合作社去工作。受傷過的工人因為太多了,我們無法叫她們全部在合作社工作,只能收少數人。

彭燕:我們所使用的是社區組織模式,但是我們也逐漸轉到以工廠為單位的模式。

我們認為,以發動反對某商品商標的運動,我們可以在(生產該商品的)工廠平面上進行工作。許多大公司有他們自己的公司行為準則。我們可以插手進去,建立一個工人委員會專門監視公司在遵守其行為準則方面做得如何。我們也可以運用這個工人委員會來監視公司遵守國家勞動法的程度。

我們不主張抵制某商品。我們只試圖與反血汗工(指勞動條件差、工資低、工作時間長的工)的團體、與我們的委員會一起工作來改進工作條件。

 

為提高工資而鬥爭

我們時常聽到經營工廠的分包公司的埋怨,說賺錢不夠。在過去十年中,工老板是看到價格在下跌。但是我們知道,他們仍然賺許多錢。

我們知道、有錢就有系統。有的人說大部份利潤落到零售商手中,有的人說大部份利潤進了工老板的腰包。對我們來說,不管錢到那裡去,我們只要求提高工資。

如果這個名牌商品公司或零售公司有公司自己的行為準則,他們就應該提供為使這個準則得以實施所需要的資源。那也許意味提供更多的錢給製造該商品的工廠老板。工廠老板必須從零售公司那裡拿到更多的錢使他們能夠遵守行為準則、付出較高工資。

我們之所以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中國政府允許我們組織起來對付外國資本。我們不可以組織起來反對國有企業,但是我們可以在外國資本所擁有的工場中進行組織。有時候僱主會報復,有時候地方政府會報復。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中,我們被看成為社會工作者,不是敵對勢力。

〔問題:你可不可以多談點工中的工作條件?〕

楊麗明:至於工作條件,首先,工資是非常低的。我們做12小時的工只拿到折合美金2元。中國有最低工資法,大約每月60美元。但是你通常要加班才可達到最低工資的標準。

我們沒有病假。我們在主要節日有放假——舊歷年我們有5至7天的假期。這個假期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是我們唯一機會可以回到鄉下去看望家人。除此以外,我們很少有休假時間——有的人每月只有一、兩天。

〔問題:工人會不會怕組織了以後僱主把工搬到別地方去?〕

楊麗明:僱主的確時常向我們威脅:如果你們組織起來要求提高工資,就會搬到別地方去。但是這種事情已經在工發生。僱主已經把深圳的工關掉,搬到中國新開的區域去。但這裡的工人本來是從外地來的。我們可以跟走。

〔問題:你們跟官方工會合作嗎?〕

彭燕:我們必須與官方工會合作。我們在流動麵包車上工作,我們就要與醫院工會合作。我們在大學裡活動,我們就要與大學裡的工會合作。這些都是全國總工會屬下的工會。

〔問題:女工離開工廠以後做什麼事呢?她們拿到工資後怎樣處理?〕

彭燕:許多人寄錢回家去。事實上,你可以在家鄉看到很多新蓋房子,因為人們用這錢蓋房子。蓋了房子以後,這錢就用來作為孩子的教育費。

不過,近二十年來,我們看到有些女工變得較獨立了。十年前,她們寄百分之八十的工資回家。現在她們只寄一羊。她們留較多錢給自己用,買些小東西。女工通常到了25歲左右就被迫離開工。大多數人回到鄉下結婚了。如果她們跟城裡出生的人結婚,她們就可以留在城裡,但是大多數城市男人不願要鄉下女人,所以大約95%的女工回到鄉下。她們結婚以後怎麼生活,就要看她們嫁給誰。如果丈夫很窮,她們可能會回到城裡來,企圖找工的工作。

 

〔兆立譯自《逆流前進》雙月2004年11/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