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脫離托派、脫離第四國際了嗎?(來論)

                                劉秀

 


1938年8月,第四國際書記處接到中國支部的報告,說陳獨秀已離開托派,離開第四國際。於是1938年9月,在第四國際成立大會上,主席在報告中列舉了各國離開第四國際的名單中,就有陳獨秀的名字。

1937年8月,陳獨秀出獄後,由於陳獨秀在獄中與彭述之意見不合,就不去上海參加托派領導機關工作,不願意與彭述之共事。<1>在武漢時期,陳獨秀對外界廣泛聲明過:「只是我個人的意見,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隸屬任何黨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張自負責任。」<2>「我已不隸屬任何黨派」,就是說,陳獨秀已脫離了托派。

陳獨秀果真脫離托派了嗎?又不見得。

1932年,陳獨秀、彭述之、羅漢的托派中央,曾去信中共中央,提出托派與中共合作抗日,中共沒有反應。1938年8月,羅漢在南京,對中共駐南京辦事處的葉劍英、博古提出,要中共幫助在國民黨釋放政治犯中,同時釋放托派的人。陳獨秀出獄後,在南京見到葉劍英,在武漢見到董必武,提出托派與中共合作抗日。董必武、葉劍英答應轉告中共中央。中共中央以毛澤東、張聞天署名的電報答覆,陳獨秀回歸共產黨要接受三條件:一、擁護民族抗日統一陣線並有具體行動;二、要陳獨秀公開批評托派;三、公開發表聲明脫離托派。陳獨秀聞此大怒,罵道:「你們企圖捏造漢奸的罪名來壓迫我做這樣畫蛇添足的事,好跟著你們做啦啦隊,真是想入非非。你們向來不擇手段,不顧一切事實是非,只要跟著你們牽著鼻子走的便是戰士,反對你們的便是漢奸,做人的道德應該這樣嗎?」<3>可見,陳獨秀不肯批評托派,不願意公開聲明脫離托派。

1939年10月托派中央臨委陳其昌,從上海起程,經過香港轉入四川江津與陳獨秀會見,陳獨秀對陳其昌表示,托派應該改變策略,應該參加到群眾的實際鬥爭。陳獨秀於1938年11月3日以托派人員的身份寫信給托洛茨基,批評托派中央的關門主義、極左主義,反映了托派的情況。此信交給陳其昌回到上海時交由李福仁寄去托洛茨基。在上海的中央臨委看到陳獨秀給托洛茨基的信,立即寫信給托洛茨基,批評陳獨秀在武漢的言論,背離托派的主張。

托洛茨基看到了陳獨秀的信及看到了中央臨委的信。1939年3月11日,托洛茨基寫了給中國同志的信:「我讀了你們1月19日從上海寫來的信,以及收到從四川方面寄來的意見,心裡感到很大的興趣。我們終於獲得過去所缺乏的那種消息了。我非常喜歡,我們的老朋友〔陳獨秀〕在政治上仍舊是我們的朋友,雖然含有若干可能的分歧,但現在我不能以必需的精確度來判斷這些可能的分歧。

「當然,我很困難形成一種確定的見解來判斷我們的同志們的政治意見,或判斷他們極左主義的程度,因之也不能判斷我們的老朋友方面對於他們的嚴斥是否正確。然而,他表示的意見,我以為在本質上是正確的,我希望在這基礎上能夠同他經常合作。」信末,托洛茨基希望陳獨秀去美國住一個時期。<4>

托洛茨基認為陳獨秀對中國托派中央的批評「在本質上是正確的,」希望在這個基礎上能夠「同他經常合作」,也就是完全否定了「陳獨秀已離開第四國際」。托洛茨基多次要陳獨秀去美國,擔任第四國際理事會理事。

中央臨委看到托洛茨基這樣看重陳獨秀,也不得不同意將陳獨秀留在第四國際之內。

經過1936年1937年蘇聯幾次莫斯科審判案,在斯大林指導之下所製造的假案,鎮壓了大批從事長期革命鬥爭的黨員幹部。1939年8月23日,蘇聯與德國簽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9月1日,德軍入侵波蘭,發動了世界第二次大戰。9月17日,蘇軍入侵波蘭東部,與德國共同瓜分波蘭。所有這些事件激發了陳獨秀對無產階級專政與民主主義思想的變化。

陳獨秀在30年代,認為馬克思和列寧沒有把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分裂開來,無產階級專政要實行廣泛的民主。只是「斯大林拋棄了民主主義,代之以官僚主義」<5>而1940年1941年陳獨秀對沒有民主的見解有重大改變,認為斯大林的罪惡是來源於無產階級獨裁(無產階級專政)。「斯大林一切罪惡,乃是無產階級獨裁制之邏輯的發展。」,那就不是斯大林不要民主,而是無產階級專政就是沒有民主。「十月革命以來蘇聯制度就違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內容」。「獨裁制產生了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才產生獨裁制。」<6>「所謂『無產階級獨裁』根本沒有這樣的東西,即黨的獨裁,結果只能是領袖的獨裁。」<7>這樣,陳獨秀的民主主義思想也就從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發展為否定無產階級專政。

於是,陳獨秀提出要重新估計布爾什維克的理論及其領袖(包括列寧、托洛茨基在內)之價值。<8>

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是在無產階級民主的基礎上實行的。沒有無產階級民主,就沒有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民主不僅僅是在民主的內容與資產階級民主相同,而且民主施行的範圍比資產階級民主要廣闊得多,民主的質量比資產階級的更高;也就是說,從資產階級形式民主發展到更高度的社會主義實質的民主。

如果從陳獨秀特別強調的無產階級專政必須有無產階級民主;沒有無產階級民主,無產階級獨裁(無產階級專政)就必然成為黨的獨裁,領袖的獨裁,必然成為斯大林式的官僚政權;斯大林獨裁是在缺乏無產階級民主之下產生出來的,這樣的見解是無可非議的。

但是,陳獨秀認為斯大林的獨裁罪惡是憑藉十月革命以來蘇聯違反民主制的基本內容(這些違反民主制度,都非創自斯大林),憑藉著十月革命以來的政治警察大權,黨外無黨,黨內無派,不容許思想、出版、罷工、選舉之自由。這一大串反民主的獨裁而產生的,並非是斯大林個人心術特別壞,「斯大林的一切罪惡乃是無產階級獨裁之邏輯發展」。陳獨秀這樣理解斯大林罪惡的根源,雖然在有些地方有些道理,但並不完全符合事實。

不應該說「斯大林一切罪惡乃是無產階級獨裁的邏輯發展」,而應該說斯大林獨裁是利用一些不夠民主的制度發展而成的。

十月革命後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同時實行了無產階級民主。人民享有思想、言論、出版、信仰、罷工、選舉的自由。資產階級的政黨——立憲民主黨以及資產階級的報紙,都沒有禁止。只是到了資產階級勾結外國資產階級反對蘇維埃政權,才宣告資產階級不能享受民主與自由的權利,剝奪了資產階級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此外,還有左派社會革命黨、右派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黨(社會民主黨)和無政府主義者參加了蘇維埃。左派社會革命黨還參加了政府工作,他們還出版了報紙。而布爾什維克黨內一直容許派系存在。1919年2月,布爾什維克黨中央委員會討論簽訂布列斯特和約的問題,以布哈林為首的左派共產主義者就反對列寧提出的簽訂和約的議案。那時黨內任何人都可以發表不同意見。在1919年3月召開全俄蘇維埃第四次緊急代表大會上,左派社會革命黨、右派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無政府主義者等代表發言,反對布爾什維克提出的簽訂布列斯特和約的議案。由此可見,並不是「蘇聯十月革命以來」就沒有民主,並非是「黨外無黨,黨內無派」。

1919年4、5月間,左派社會革命黨、右派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和無政府主義者,反對蘇聯政府簽訂對德的布列斯特和約而舉行武裝暴動,要推翻蘇維埃政府,而受到政府軍隊的鎮壓,從而取締了各個黨派,於是也只有一個布爾什維克黨的局面。以後也再沒有新的黨派出現。從此,就成為單獨一個布爾什維克黨(俄共(布)黨)執政了。「黨外無黨」是蘇聯特殊事件造成的,並不是無產階級專政不容許反對黨存在,也不是布爾什維克的理論不容許反對黨存在。

蘇聯十月革命後,立即要對付國外戰爭及其後的國內戰爭;由於戰爭環境不得已,民主受到限制。最初,蘇維埃政府各級政府機關是通過自由選舉產生的,其後因戰爭環境自由選舉不易舉行,各級政府官員遂改用委派制。委派制遂盛行起來,從黨組織到企業、工廠、工會及群眾團體都採用委派制,只有少部份是選舉產生的。一直到國內戰爭結束,仍然採用委派制,這就等於取消了自由選舉。無疑的,取消自由選舉,就是取消民主的一項重要內容。委派制容易為人所利用來結黨營私、搞集團、建立官僚集團。列寧是主張實行集中制、委派制及一長制的人。1918年以後,普遍推行集中制、委派制和一長制。這些違反民主集中制、民主選舉、集體民主管理制度,使官僚現象加劇。

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會之前,俄共(布)黨內一直存在有無組織形式的各種派系,黨是容許黨內派系存在的。他們對黨的政策提出各種意見。比如,工人民主派和民主集中派,就提出反對集中制、反對一長制和委派制;提出恢復民主集中制,恢復民主選舉,批評自由。在黨的第十次代表大會上,列寧提出根絕派別活動的提案(托洛茨基投了列寧提案的一票)。大會通過了列寧的「十人綱領」派「禁止黨內派別活動」的提案,開始黨內無派。禁止黨內無組織形式的派別,就必然窒息了黨內發表不同意見,扼殺了自由批評。

這些違反民主的制度,的確不是斯大林所創始的。斯大林正是借助於各種非民主的制度來培植官僚集團走上專制獨裁的寶座。不過,陳獨秀所說的「並非斯大林個人心術特別壞,斯大林一切罪惡,乃是無產階級獨裁之邏輯發展」,那就不對了。斯大林一切罪惡並不能排除斯大林個人的作用,其實,斯大林個人的作用是重要因素。斯大林有強烈的權力慾、排斥異己、奸詐、陰險、暴戾。列寧死後,斯大林借助黨總書記的職權,駕御書記處,操縱了黨的人事安排,培植了自己的親信,控制了黨。在幾次與反對派的爭論中打敗了反對派,把反對派排除出黨。隨後,就運用行政權力,把反對派放逐、判刑、處決。由於一黨專政,斯大林控制了黨,也就控制了蘇維埃,控制了工會,控制了所有權力機關(司法、內務部)。政治秘密警察(契卡)是在內戰時期對付國內外敵人的,斯大林掌權後,契卡——格別烏成為斯大林的工具,排斥異己,製造假案、濫殺無辜。

十月革命後,蘇維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一切案件要經過法院或軍事法庭審理,被告人可以申辯,不服判決可以上訴。斯大林卻破壞憲法、法律及法規。基洛夫遇害身亡,斯大林立即命令司法部門對刑法作重大修改,對「恐怖組織和恐怖案件」,不能上訴,不得赦免,死刑立即執行。(於是斯大林就捏造反對派進行恐怖活動,以便處決反對派)。內務部掌握大權,不受各級蘇維埃的領導和監督。地方的肅反是由黨書記、檢察官和內務局長三人組成的「特別小組」,甚至不經過審訊,就宣判執行。這些違反憲法、違反蘇維埃原定的法律、法規的「斯大林制度」,是斯大林一手製造出來的,並非是十月革命以來就有的。斯大林掌權後,就徹底的破壞一切民主制度。

沒有民主制度,就會發展為個人獨裁專制;但是,並不是每個獨裁專制者都像斯大林那樣濫殺無辜,受迫害的人和受牽連的人達三千萬。所以,斯大林的罪惡絕不能排除斯大林個人的權力欲、排斥異己、欺詐、暴戾所起的作用。

陳獨秀於1941年1月19日,寫《給S和H的信》有說:「近作《根本意見》,亦未涉及何種主義,第七條主張重新估計布爾什維克的理論及其領袖(列寧和托洛茨基都包括在內)之價值,乃根據蘇俄廿年餘的教訓,非擬以馬克思主義為尺度也。倘蘇俄立國的道路不差(成敗不必計)即不合馬克思主義,又誰得而非之。……見得第三國際道理不對處,便反對它,對第四國際,第五國際,第……國際亦然。適之兄說弟是一個『終身反對派』,實是如此,然非弟故意如此,乃事實迫我不得不如此也。」<9>

1941年12月23日,陳獨秀《給鄭學稼的信》寫道:《我的根本意見》乃為托派(國內以至國外)先生們的荒謬見解而發。「列托之見解在本國不合,在俄國及西歐又何嘗正確。弟主張重新估定布爾什維克的理論及其人物(老托也在內)之價值……弟擬寫一冊《俄國革命的教訓》,將我輩以前的見解徹底推翻,惜精神不佳,一時尚不能動筆耳。」<10>

陳獨秀在上面兩封信所說的話是驚人的。他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否定他過去主張的一切。要知道,無產階級專政是馬克思提出的<11>,是無產階級革命的核心問題。否定無產階級專政,也就是否定馬克思的無產階級革命的理論;那麼,不僅要對布爾什維克理論重新估定,也要對馬克思無產階級革命的理論重新估定了;不僅要對列寧、托洛茨基重新估定其價值,對馬克思、恩格斯也要重新估定其價值了。

陳獨秀要做托派、第四國際的反對派,這就不單是脫離托派、脫離第四國際,而是反托派、反第四國際、反馬克思主義了。

陳獨秀要寫的《俄國革命的教訓》,始終沒有寫出來,是因為生病而不能動筆嗎?並不見得;是因為精神欠佳而不能寫嗎?也不見得。1942年在他去世之前寫過三篇論文,總字數近萬字。他仍在做「文字學」的研究工作,編著《小學》。我們從他1942年5月所寫的最後一篇文章《被壓迫民族的前途》來與1940年1941年所寫的文章相比較,就發現有很大的不同。顯然,是因為思想改變了而不能寫《俄國革命的教訓》。

陳獨秀在《被壓迫民族之前途》,肯定蘇俄前期「……俄國十月革命的實際經驗,十月革命是全俄絕大多數人民集合在共產黨『解放勞動者』、『解放農民』、『解放小民族』三大旗幟之下成功的;革命勝利後,三樣都一一實現了,並非俄國共產黨的空頭支票。並且把帝俄時代被壓迫的不平等條約自行廢除了。……有班人所詆毀我們所擁護的前期蘇聯,和有班人所吹拍我們所痛惜的後期蘇聯,大大不同。前期蘇聯是站在世界革命的立場,後期的蘇聯則站在俄國民族利益的立場。」<12>

擁護蘇聯前期,——列寧時期,也就是擁護蘇俄立國之初建立無產階級專政時期;否定蘇聯後期——斯大林獨裁專制時期。

從而,陳獨秀最後又肯定了無產階級專政。

陳獨秀一直到死,仍然是托派。

2002年6月11日

 

註釋:

<1>陳獨秀《給陳其昌等人的信》有說:「關於老彭(彭述之)和長子(尹寬),即使意見相同,我也誓不與之共事,況且根本意見相差很遠。」《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80頁。

<2>同<1>

<3>陳獨秀《給〈新華日報〉的信》,《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113頁。

<4>雙山譯《托洛茨基檔案中致中國同志的信(1929-1939)》,第75頁。

<5>陳獨秀於1936年3月初在獄中寫的《無產階級與民主主義》。

<6>陳獨秀《給西流的信》,《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198頁。

<7>陳獨秀《我的根本意見》,《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204-205頁。

<8>陳獨秀《我的根本意見》第七條,《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204頁。

<9>《給S和H的信》S是孫洪伊,H是胡秋原,《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209頁。

<10>鄭學稼《陳獨秀傳》中陳獨秀《給鄭學稼的信》影印件,台灣版。

<11>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頁。

<12>《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第2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