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泉政權的“司法改革”將剝奪市民訴訟權利

趙京譯

 


五月三十日,由日本律師聯合會發起,有一千三百多名律師、公害訴訟原告、勞動訴訟原告、各市民團體人士,在日本國會和行政機構“司法制度改革推進本部”(本部長是小泉首相)舉行遊行,抗議小泉政權借“司法改革”之名導入“律師報酬由訴敗者負擔”的制度。日本律師聯合會的本林徹會長在集會上指出:這個制度的實質就是剝奪市民的訴訟權利。

按照現行的制度,律師的費用由原告或被告分別負擔。這種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使得市民們可以行使諸如要求撤回不當解雇訴訟,停止大氣污染或美軍基地噪聲訴訟、醫療、保險被害訴訟,追究行政過失訴訟,股東追究企業違法行為訴訟,消費者訴訟等權利,對於日本社會的公平起到積極的作用。當然,由於日本的政府支付的援助貧民打官司的“法律扶助制度”從2000年剛開始實行,其補助金也少得可憐,普通的市民對於律師、法庭總是望而卻步。

但小泉政權的“司法改革”不但不改善扶助制度,反而推出此“律師報酬由訴敗者負擔”制度,從根本上剝奪了普通市民訴訟政府、大公司的權利。一個赤手空拳的市民怎麼可能挑戰擁有強大財源(稅金)、情報、知識、信息的政府部門或大公司並準備支付對方雇用的上億日元律師費用?怪不得由八百家大企業構成的“經營法友會”積極推動支持小泉政權的這項“改革”。這也暴露小泉政權“改革”的強化國家政權、企業管理的反人民本質。(I

 

〔譯自《橋樑》周刊2003年6月9日第17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