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報告啟示的當前嚴重問題
張開
人大依舊是「橡皮圖章」
第10屆全國人大第1次會議,循例地串演它的「橡皮圖章」、「表決機器」的角色,這些角色稱號,在內地不少報刊和學者評論中都可見到,有的還加上「政府傳聲筒」、「附言人」等等。這些都是名符其實的。召開它的作用僅在奉命通過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國家主要領導人名單,和卸任總理等的工作報告,儘管在會前有些國內學者在報刊上希望人大代表們要「硬起來」,改變上述的角色和形象。
在全部照收的這份名單中,江澤民續任國家軍委會主席已正式確定。這是向國內外明白宣告,江所提出的新老交替、「幹部年輕化」,自己並沒有以身作則,而依然繼續擁有實權,由台前退居幕後指揮,重演鄧小平當年以普通黨員身份「垂簾聽政」的故技。但在投票通過他時,雖然得到中共不斷製造捧場輿論,和強調以「穩定」為理由,其得票率卻為92%,有反對票98張,棄權票122張。這反映出仍有不少「代表」認為江應該全面交班。這與胡錦濤任國家主席的得票率達99%(只有4票反對、3票棄權),形成較明顯對照,雖然後者有名無實,而江則是有實無名的。
各個工作報告雖然是盡量誇大成就、沖淡缺點錯誤、多報喜少報憂的,但仍可以從中看出5年來一些情況的部份重要數據和資料(姑且假定官方所提供的這些數據及資料可作參考)。以下就是筆者認為需要從中引用和評述的問題。
財赤大增 財政危機
朱鎔基的《政府工作報告》佔了報章3大版,幾乎各方面都有涉及,列出了許多數字,去證明他執掌國務院總理5年內的巨大成就和政績,並提出了今後工作方針政策「建議」。
的確,中國近5年來的經濟發展和建設,無疑是比以前快速而巨大的。舉例來看,朱鎔基報告,在5年內,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17.2萬億元(但沒有說明其中的國有資產和非國有資產投資分別所佔的百分比),全國水利建設投資3562億元,公路建設投資12343億元,西部大開發中新開的建設重點工程投資總規模6000多億元,全國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投入5800億元,等等。
這麼巨大的支出,主要是靠增加捐稅等財政收入,加強對「三農」(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徵取,擴大財政赤字和發行國債,後者使朱鎔基得到了「赤字總理」的稱號,在他任期5年內,財政赤字年年大增,從98年460億元,增加到03年預算3198億元,增幅近6倍(這還是扣除了去年發行國債5680億元,和03年預測發行1400億元的)。1
這項財赤實際上靠增發貨幣來支付,即靠一般所稱的通貨膨脹,造成貨幣貶值,勞動人民的實際工資降低。
財赤連續兩年都突破3000億元,連出席會議的一些政協委員(如經濟學家吳敬璉等)也提出要警惕和化解財赤的風險,這可能造成潛在危險(即財政危機)。雖然朱鎔基們辯解說,國家負債率沒有超過GDP3%的警戒線,但實際上卻有隱性債務,比如銀行的不良資產、國企老職工的個人勞保賬戶的隱形負債等,亦即是已超過國際上的「警戒線」的。
國企改革使其比重及作用大降
朱報告指出,國企改革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要堅持推進國企改革,實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成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簡稱「國資委」),建立中央、地方兩級管理體制,地方的國資將歸地方管。一份港報的特稿報道:這將在全國掀起新一輪的由地方官員負責出售國企的浪潮;而「管理層控股」(Management
Buyout,簡稱MBO)被認為是國資退出的有效途徑,即公司的大部份股份出售給管理層。北京不少經濟學者認為,這是國資流失的一種途徑。有經濟學者甚至形容:「MBO是最後一次瓜分國資最後一桶金的機會。」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也警告,如果出資人機構的權力掌握不當或缺乏監督,比如出現爭先將國資「一賣了之」,或對經營者半賣半送等情況,很快就會把可能用於解決或部份解決對職工不良債務的資源耗盡,那就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2
在嚴重貪污和官僚浪費之下,國有資產多年來迅速流失,國家則每年以大量固定資產投資補入。據財政部去年公布,截至2001年底,國有資產總規模為11萬億元。而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表明,同期中國民眾擁有的金融資產已超過12萬億元。國統局副局長邱曉華在回顧02年中國經濟發展情況時說,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3分之1來自國有經濟,3分之2來自非國有經濟,其中個體民營經濟已同外資經濟、股份制經濟一起,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快速持續增長的3大非公有經濟力量之一。3這是中共全面推行市場經濟、促使中國資本主義化的結果,表明中共所稱的「社會主義經濟」所佔比重及其作用已日益被資本主義經濟及其作用所超越、取代。
市場經濟全面推行的惡果之一,是社會矛盾更尖銳化,治安日益惡化,國家的鎮壓機器加強。這些表現在蕭揚的報告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向人大報告:高院過去5年審結各類案件2萬餘件,較前5年大幅上升了46%,各地方法院審結的案件有近3千萬件,也上升了22%。各種罪案數字大幅增加,其中涉及顛覆國家、分裂國家等犯罪;經濟犯罪的案件增幅驚人,比5年前上升了68%,判罪近萬人,上升了130%。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數字也大增,有8萬3千多人被判罪,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662人,比5年前上升了65%。4
下崗失業情勢「非常嚴峻」
朱報告指出:98年以來,國企下崗職工2700多萬人,有90%以上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先後有1800多萬人再就業。(即仍有900萬人左右未再就業。)
不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張左己7日後在記者會上,雖也舉出朱的上述兩個數字,卻宣稱到02年年底,中國有失業人員770萬人,下崗職工410萬人。5而他在去年12月中共16大記者會上,則宣布到02年9月底為止,登記失業人口752萬人,國企下崗職工有600多萬人(兩者合計1352萬人),即是說,3個月後減少了172萬人。這與朱的上引數字,和他本人之同時宣稱「失業問題越來越嚴峻」並不一致。
中國官方一直堅稱,城鎮失業率至去年底仍只為4%,企圖以此片面數字減低失業的嚴重性,但實際情況卻越來越嚴重,致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夢奎,也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發表報告時指出:「綜合各方面的研究結果,目前全國的城鎮失業率已經約達8%至10%,而且適齡勞動人口正以每年新增1000萬人增長。」6這是中國官方首次承認城鎮失業率大大超過在這之前的官方數字,承認要把下崗職工和其他類型的失業也包括在內。
正因為像張左己所坦承的「當前就業形勢非常嚴峻」,中國對企業裁員要作出新的規範:裁員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如果裁員方案和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不到位,就不能進入裁員程序;國有大中型企業一次性裁員比較多的,要報當地政府批准。7
但這些規範即使能夠全部做到,也不能有效解決當前「非常嚴峻」的失業問題。何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地方各企業的負責人也會陽奉陰違,致使有關規範難以落實。
由於情況的日益嚴重,激發出各地工人(尤其是下崗失業工人)的更多鬥爭行動。衹在兩會期間,在失業嚴重的東北,就據報有佳木斯市逾千名紡織工人連續上街,要求提高失業補助金(現時每月只得120元,且不按時發給),造紙和製糖業工人也加入行列。8而在較早前,西安市數百名軍工廠工人抗議廠方遣散,到公路靜坐;長春市4百多名酒廠工人抗議廠方不供應暖氣;遼陽市逾千鐵合金廠和紡織廠工人抗議欠薪,等等。9此外,在人大會議期間,一名失業5年的黑龍江工人方慶輝則以個人抗議方式,闖入北京路透社辦事處挾持職員,聲稱要伸張正義,揭露中國的黑暗和腐敗。這些都是中國社會危機激化的反映。
「三農」問題的癥結和惡化
中共在以前一段長期間對「三農」的政策措施,都是盡量多取少予,以犧牲農民實際利益來進行經濟投資等,偏重工業而輕視農業,因此,加大了工、農業之間的畸重畸輕情況,制約了農業和農村合理發展,尤其是長期來的苛捐雜稅、繁多攤派等沉重負擔,壓得農民苦不堪言,生活無法改善。在人民公社解散後,三農問題才有較好的改進,農業生產有了起色。多年前的農村改革,也使農民得到實惠。但從1997年起,收入便連年下降。朱的報告承認現時「農產品供過於求,價格下降」,是收入下降的原因。他和其他的官方說法,只是「收入增長緩慢」,以此來掩飾問題的嚴重性。但他的報告不得不提出要堅持把解決「三農」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把加強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作為經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儘管朱如此提出,但在實際上,國家對「三農」的經濟上支持卻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一貫的重工輕農路線,這可以從朱的報告仍在誇讚一些有關數字上反映出。他說,5年內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17.2萬億元(他沒有指出其中有無與農業有關的固定資產或其百分比),完成工業技術改造投資2.66萬億元,而國家財政支持農村生產支出和各項農業事業費只是4千多億元。在中共去年更加強調要支援協助解決「三農」困難之後,財政部長項懷誠向大會報告,2002年支援農村生產、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林水氣等部門事業費達1088億元(佔財政支出22012億元的4.94%),03年的有關財政預算是305億(佔財政支出的1.28%)10由此又可見所佔比例和支援力度之低,遠不夠紓解困難的需要;而由於中國大作讓步加入世貿後,外國廉美農產品大量進入中國市場,「三農」的困難將會大增。
朱的報告如此重視要著重解決「三農」問題,重要原因之一是它要努力擴大消費需求。北京大學教授吳樹青指出,這比增加投資需求更重要:而增加農民收入和擴大就業,提高農民的購買力問題尤具關鍵性。但農民從農業中獲得的純收入劇減,結果是9億農民無錢消費。11
今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小康。」129億農民佔了全國人口的7成左右。這麼大比例的人口收入劇減,家庭經濟怎能寬裕而安然地過著小康生活?但江澤民在去年12月的中共16大報告中卻宣稱:「中國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水平」。即使照計委主任曾炎培闡釋,中國的小康是低水平的小康,在2000年人均GDP為800美元(折合人民幣約6680元)。而官方宣布城市居民收入為6860元,農民收入為2366元,企圖以此呼應江的總體小康誇大說話。但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指出:農民收入中的40%為實物收入,現金收入1800元,其中部分用於購買農藥化肥等,真正可用於消費的只有1500元:「農民沒有真正成為市場主體,農民自己對生產要素、生產成果沒有支配權。」13
在這次全國政協會議上,中國民主建國會副主席陳明德說,目前全國一半以上人口的年均收入僅在2000元以下,貧富差距已超出國際認可的警戒線。14
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王郁昭更具體地舉出:中國農村迄今有近3千萬人口沒有解決溫飽問題,6千萬人口仍徘徊在溫飽線上(即,高近1億人存在吃的問題)。其中人均(年)收入在500元人民幣以下的絕對貧困人口有1459萬人;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貧困人口有9033萬人;人均(年)收入1000至2000元的人口有31079萬人。153者加起來便有41571萬人,約佔農業人口近一半左右。
多年來中共已提出要減輕農民的沉重負擔,明令取消了許多苛捐雜稅項目,並推行費改稅。但實際上,上級雖然三令五申,各地方下級幹部卻陽奉陰違,或另立名目來代替,使得廣大農民總的實際得益很少,收入難以增加,即使近年來中央高層講話或下達文件重申減輕農民負擔,卻收效不大。直至幾個月前,官方的評論也有所揭露。例如,新華網在1月21日發表新華社記者署名文章,指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份試行費稅改革,直接增項加碼、硬性攤派的情況已經減少,但「個別」地方卻轉移加重農民負擔,一些部門變換手法,現在農村常見收費有二、三十項,都有法規依據。162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李建興的時評指稱,記者最近在採訪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出現了轉移加重農民負擔的新情況:亂收費由農業稅費向行業收費轉移。「一些部門」變換手法向農民要錢,有些地方在孩子身上亂收費,一些地方基層政府搞「有償服務,把行政行為變成經濟行為。」記者們可能為了通過刊登這一關,往往要加上「一些」等形容詞,但行文間卻露出是比較普遍的。
必需政治民主改革
由此又一次顯示,中共長期來承認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習慣,今天在各地仍舊通行。這是由於整個官僚政治制度,使得各部門、各級政府和幹部能夠繼續享有其特權、維護其既得利益。
河北省一名農牧業集團董事長孫大午指出:農民想合法出售熟雞蛋要辦40多項手續;各個利益部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村的發展。農民收入難以增加,癥結在於國家利益部門化,農村權力機構過於龐大。17
農民在經濟上承受苛捐雜稅等沉重負擔,政治上又受到「城鄉有別」政策的歧視和壓迫,從而形成了被統治者與統治者之間在農村的主要社會矛盾,其中部分人在忍無可忍之時,便爆發出反抗的行動。由於消息多被封鎖,外間難以常常獲悉,但有時也會漏網傳出。例如,上引的《明報》在刊登新華網指農村雜稅繁重的同時,便報道了新發生的農民武力抗稅和民工追討欠薪的事件:一宗是6日前在河北故城縣青罕鎮南王庄,2千村民抗拒繳交農業稅,與鎮政府下鄉追稅的30多人徵稅團衝突,推翻了8部汽車,打傷10名徵稅人員,趕走了他們;3日後有6名村民被帶走,而村民則扣留了鎮黨委書記等人,作為人質;十分憤怒的2千村民聲稱不放人就要衝擊鎮政府,結果迫得縣政府讓步;另一宗是1日前發生在南京,逾300名來自農村的民工向地盤老闆追討拖欠的工資,集體走上街頭示威,這是全國各地民工普遍被拖欠工資紛紛起而鬥爭的無數事例之一。
農民的日增不滿和抗爭,也是迫使中共聲言要把解決「三農」難題作為經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的另一重要原因。
但要有效地發展農業及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就必須進行民主政治改革,廢除各級官僚幹部的政治經濟特權,把他們從騎在人民頭上拉下來。朱的報告雖然提出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議中循例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且要「加強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但十分諷刺的,正是在這報告作出之前兩天,在兩會進行中的3月3日,《21世紀環球報》就被指犯了5宗罪而勒令停刊,其中一罪是發表毛澤東秘書李銳的專訪,引述他表示中國最大的危險在於「黨政不分,黨大於法,人治大於法治。」「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他建議政治改革要從黨內民主化開始,在中共17大時,政治局委員、常委、總書記都應在黨代會上競選產生。他又批評毛澤東思想如同邪教,批評鄧小平拒絕政改。18
同一時候,隸屬中國新聞社的《新聞周刊》兩名編輯,近日就因刊登回顧朱鎔基任總理的政績而遭解僱。該周刊也被中宣部整頓。19
這兩宗壓制新聞言論自由的事例,不過是同類事例中當時最新發生的。它們再次證明朱的上述宣稱完全是與官方的實際行動相反的假大空話。
2003年4月6日
注釋:
1 3月7日《蘋果日報》。
2 3月29日《香港經濟日報》。
3 2月22日《明報》。
4 3月11日《星島日報》。
5 3月13日《文匯報》北京電。
6 3月26日《香港經濟日報》。
7 3月13日《文匯報》北京電。
8 3月13日《香港經濟日報》。
9 3月13日《蘋果日報》。
10 3月7日《人民日報》。
11 3月13日《信報》。
12 1月9日《人民日報》載北京1月8日訊。
13 02年7月15日《信報》。
14 3月13日《蘋果日報》轉載廣州《新快報》報道。
15 3月28日《明報》。
16 1月22日《明報》。
17 4月5日《蘋果日報》轉載《中國經濟時報》報道。
18 3月15日《星島日報》。
19 3月15日《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