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五年 政府錯失頻生

                         振言

 


    香港回歸中國即將滿5週年。在特區政府治理下,香港在各主要方面到底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呢?

    一般地說,解除了英帝的殖民統治,這無疑是一種歷史性的進步,香港人民再也不受到英帝的政治壓迫、欺侮了。但是,全體港人民主治港、真正高度自治這個北京官方的承諾卻至今未有兌現,實現的只是執行京官政策的官商治港。「一國兩制」這個方針縱能基本上暫時保持,卻仍有走向內地一制化的表現,不但科學的社會主義精神全沒出現,而且資本主義勢力和剝削搾取程度則在香港有增無減。

      人權法治情況不斷倒退

    在人權和法治方面,5年來沒有進步,反而日益倒退了。其表現很多,犖犖大者包括有:

    1、成立強姦民意的立法和政府機構,從北京欽點指派的臨時立法會,到後來的800人選舉委員會,預先保證了親京保皇派獲得了穩定的大多數票,可按照京、港官方意旨通過各種法律、條例、決定;和「選」出特首等,代替了由全港市民普選產生的立法機關和行政長官,從而製造出後來的侵犯人權法治等倒行逆施,毫不掩飾地把立法會及通過的法律條例變成京、港統治者的御用工具;

    2、由臨時立法會通過《公安條例》,大大限制甚至剝奪了港人所應有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自由權利;無理地規定遊行、集會等須於7日前通知警方,得到書面批准才能舉行,否則便是違反公安條例,要加以拘控;

    3、剝奪所有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在港居住、與家人團聚的合法權利;雖經香港終審法院根據白紙黑字的《基本法》條文規定,而裁定這類子女毋須內地審批即可享有這種居港權,但港府仍危言聳聽地極度誇大將有「167萬人湧來香港」為「理據」,於99年6月26日提請人大釋法推翻終院的上述裁決,憑著官僚意旨,任意踐踏法律所已賦予的這類內地兒童的權利,和香港終審法院的合法權力。嗣後,當局更殘酷無情地不肯運用酌情權准予他們留港而強行遣回內地。這是嚴重破壞人權和法治的典型事例;

    4、香港警方曾多次以「破壞公共秩序」、「違反《公安條例》」等無理籍口,先後拘控遊行、集會人士。例如,98年9月21日,拘控5名反對世銀、國基會的遊行人士;2000年8月中,以違反《公安條例》非法遊行集會罪名拘捕10多名人士和5名學聯成員;2001年3月27日,裁判署判處古思堯、吳恭劭、梁國雄3名「街頭戰士」「藐視立法會罪」入獄7日,只因他們在立法會旁聽席上發表了意見;今年5月9日,警方更非常高姿態地清晨到梁國雄及學聯負責人馮家強、盧偉明家中拘捕他們,並以3個多月前參加「非法集會罪」起訴,定於今年9月審訊。以上的例子,都是當局以政治角度來考慮,從幾百宗未事先申請而舉行的遊行集會中、針對一些目標人士而揀擇出來拘控的。對於這樣被拘控的人,實質上是一種政治迫害,使之成為特區效法內地官僚統治手法的受害者。此外,警權日益膨脹,典型事例是在拘捕爭居權人士時,把和平地採訪的記者雙手也鎖起來帶走,此事引起了普遍的公憤;另方面,對於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地方練功或遊行、集會則時有加以為難、干擾。

     劫貧濟富 偏幫財團企業

    特區政府5年來盡力保護工商資本家的利益,為他們能在港多賺利潤想方設法,在泡沫經濟爆破後,當局曾先後動用約2千億公帑救市;新任財政司長梁錦松更鼓勵各企業「瘦身」裁員減薪,促成了1年內失業人數再增10萬人,而高達25萬以上,失業率升至7.4%,使5年來失業人數增加了兩倍,而工資則在1年內下跌1成多,對於這些弱勢社群。當局又拒絕民間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和規定最低工資及工時上限等主張。這些都造成有151萬人(約佔全港人口4分之1)生活在貧窮線下(每戶人均每月開支少於3750港元)。但高官還聲稱計劃要把綜援金額削減,並從明年起逐年減少醫療衛生、社會服務、公共房屋、教育等的財政開支。

    對於低中層公務員,新任財政司在他的第一份財政預算案中,不等到私人薪酬調查結果,便提出要一刀切地全部減薪4.75%,幅度比後來公佈的上述調查結果高出近兩倍,迫得他只好相應地大大減低原來的建議幅度。而且,這樣的減薪並無法律根據,於是又要立法會特別立法減薪,連公務員團體忍讓地提出雙方協商或成立仲裁委員會裁決等意見,都完全拒絕。港府這樣的強蠻無理、一意孤行,更加激起廣大公務員的憤懣,許多工會要再舉行抗議遊行。當局這次如果得逞,不但對幾十萬公務員和資助機構員工實行減薪以至裁員,而且推動私營機構再次效法這樣做,將成為回歸5週年官商勾結給予全港勞動市民的一個重大打擊!

       教育改革 完全失敗

    在具體的施政政策措施方面,5年來不但「乏善可陳」,而且錯失嚴重,笑話連篇。

    試舉教育改革為例。高官們為了向北京作交代、獻忠誠,醜表功,在回歸開始便急急強制推行母語教學,發出強制性指引,命令部份以英語授課的英文中學改為中文中學,用粵語授課,企圖純粹用強迫命令的行政手段,去提高中文中學的聲望、地位,而完全無視香港一般的學生(和家長一樣)都希望能夠進入英中,重視提高自己的英語水平,而當時的社會風氣也視母語學校是次一等的學校。因此,強迫把英中轉為中中,客觀上便是把原為一等的學校降為次等,使得成績優良的學生要轉讀其他學校。這是極之愚蠢的主觀主義做法,因而受到普遍的反對,陷於完全的失敗。

    另一項激發起教師非常強烈抗爭的措施,是推行教師基準試(後改稱語文能力評核試)。這項措施被視為全部語文教師都要「再考牌」,是對他們語文能力及尊嚴的侮辱,因而遭到教師們的反對、罷考、抗議遊行。結果,港府對現職教師作出讓步,1萬5千名英文教師有5年時間達標,持英文學位及受英文師訓的教師可獲豁免,而只對新入職教師進行基準試。教協發起和領導的這次抗爭贏得了重大的勝利。

    特首辦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與前港大校長鄭耀宗會晤,後者指使副校長黃紹倫向鍾庭耀施壓,要他停止作民意調查。此事經過調查屬實,證明特首辦確曾干預學術自由、阻止民意調查,掀起了一場「民調」大風波,揭破了起碼是特首辦的卑鄙行為,在這件事上,特首是不能推說毫不知情而辭其咎的。

     肥了地產商 苦了小業主

    回歸後,令人矚目的問題是樓價大跌、且跌勢一直不止,將近5年內跌了近6成,在這期間購入的物業都貶了值,尤其是高價購入的,變成了「負資產」。據金管局數字,至今有67500宗負資產個案。負上此債的人大多數為中產階層,也有低下階層市民,他們原本希望不再是無殼蝸牛的,豈料反而背上更沉重的負荷。其中原因,主要是由於回歸前後兩朝當局推行高地價高樓價政策,幫助大地產集團遠超所值地推高樓價,然後不斷下跌,從而使後者大獲暴利,許多大地產商頓成巨富。就特區政府的責任來說,董特首97年7月在其謀士地產測量師梁振英的協助下宣佈「八萬五」政策,定出10年內達至7成自置居所比例的目標;後來,一些高官公開鼓勵市民購置物業,激起了97年下半年的物業成交數接近9萬宗,較少於98、99年的全年數字。但98年6月樓價開始大跌,董建華直到2000年7月才宣佈「八萬五」政策早於98年已不存在(即,在宣佈這政策一年之後,便在地產商等的壓力下承認它已破產)。同期間內,「居者有其屋」(簡稱居屋)也不時宣佈減建、停售、減售(從3年內年售2萬伙以下,再減至年售不超過2千伙),以此向地產集團再作讓步,大派定心丸。

    另一方面,港府將房屋架構大肆重組,宣佈從7月1日起,由一名問責制局長統領全港房屋政策事宜。房屋局和房署將合併成新的房屋機構,而房委會職能全面削減至只充當諮詢角色,房屋協會日後更只能與市建局共同進行重建工作。

    這就是要將房屋委員會建屋的職權削減至只作諮詢之用,原有可以反映公眾意見的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的委員會將只變成橡皮圖章,不能再起協商作用,而房協也不再建公屋,房屋決策權全歸局長一人獨攬,他則只對特首一人負責。這樣的重組,將有利於地產商對樓宇供應的操縱,重新抬起樓價。

    誰應負主責?

    以上所述的,是鐵一般的事實和表現,廣大港人都能看到、知道的。對於過去5年這樣地倒退、施政諸多錯失應負責任,尤其是主要責任的特首和高層官員,本來早就應該自動辭職,或者被撤換了;但香港特區政府也跟隨內地具有的這種中國特色運轉,官位不受本人無能、政績低劣等所影響。第一任特首即將任滿時,即使多份民調反映出他的聲望日低,跌破合格率很多,仍可以不必宣佈新的施政綱領便自動當選連任。這是預先設下的小圈子「選舉」機制代替了全港民主普選產生特首的必然結果。

    港澳辦主任錢其琛在6月24日接受香港無線電視參加訪問時,以「人非聖賢,誰能無過」來評價董建華過去5年的工作(這也就是認為董5年來有過錯);並解釋說,香港在回歸後,除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一人外,所有公務員也留任,董建華「可說是『孤家一人』作戰」;相信在推行問責制後,董建華在政府內便不再是「孤家一人」,施政可望改善(見翌日如實報道的許多份港報)。這樣地企圖把5年來施政失誤的主要(甚至全部)責任推在港英時代留下的公務員與特首不協調合作上面,可有多少港人信服接受呢?推行問責制後,極大部份原有公務員仍然留任,而只加入幾個新官,這樣便可根本扭轉局面,改善施政,不是太天真的純主觀願望,有什麼像錢其琛所要求於港人的「客觀公正」可言呢?!

    因此,多份民調都顯示,回歸以來,民怨民憤日益增長,市民對董建華及其領導下的政府不滿意的大為增加,對香港前景的信心感到悲觀的人增加了幾倍,這是人民眼睛雪亮的又一次證明和結果。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