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侵權 維權鬥爭多

                         張開

 


    中國推行市場經濟,驅使所有類型的企業,特別是私營的企業,全力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潤,為此想盡辦法加強對工人的壓搾,從各方面侵害工人的應有權益。這種侵權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化,有許多更是非常嚴重,造成工人向各有關部門上訪和投訴的人次日增,各地報刊(特別是《工人日報》、《南方工報》等)都不時有報道。本文根據它們的報道,綜合出如下的述評。

        全面性的侵權惡行

    對勞工權益的侵害,主要表現在:

    一、用工制度不規範。《勞動法》規定,用工單位與職工應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列明其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條件、報酬、合同終止的條件等條款。但當前許多企業,一方面大量裁員下崗,另方面又招用農民工、臨時工代替,與後者大都不簽訂勞動合同,他們一旦與企業發生糾紛,便無根據可查,以致其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還有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私營等企業,多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片面地列著有利於企業一方的條款,使職工吃虧、受騙。在很多場合,即使簽有合同,企業一方也會隨意不履行,以至撕毀它。

    二、剝奪無數職工的就業權利。過去的「鐵飯碗」被「改革」成「泥飯碗」,企業經營者握有絕對的用工權力。國營和集體的事業和企業單位,在國家推行的裁員減薪、「減員增效」的號召下,紛紛裁減「冗員」,使大量職工下崗、失業。國家把許多國有事業單位變成企業,不再作經濟投資支持,也迫使有關事業單位大量裁員。例如:黑龍江省地礦局屬下的地球物理勘察院便因此而迫令260名職工同時「集體辭職」,且只是一律給予每人二萬元一次性補償,便算終止勞動關係,買斷工齡和社會保險。他們長期為國家從事野外地質勘察工作,很多都患有多種職業病,而「院方」在95至98年,每年都盈利數十萬、上百萬元,今年的「效益」也不錯;在辭退了260名職工後,又招聘了一批新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尚且如此,私營企業便更加跟風效法,有過之而無不及了。絕大部份的工人在下崗失業後,要再就業便非常困難,特別是遭到種種歧視(性別、年齡、身份、面貌等歧視)。國家雖訂有下崗後再就業的優惠政策,但都難於落實,口惠而實不至。而大部份企業在使用下崗職工時,也沒有為他們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失業等保險。

    三、工資無保證。現時企業剋扣、拖欠工人工資的情況嚴重。99年11月1日的《工人日報》指出:「現在能按月發工資倒算是『新聞』了。無論是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無論是國有還是私營,都普遍存在拖欠勞動者工資現象,拖欠數額令人驚心」。這不僅僅是由於那些企業經濟困難,而且是要與其他企業鬥拖欠,即使有錢發工資,也寧可把錢用到其他方面(這是《工人日報》作的調查證明的)。還有些企業把積壓難銷的產品(如服裝以至煤)發給工人作為工資。有些企業則以「打白條」支付工人應得的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等等,使工人遭受損失。有些企業以「試用期」為名,廉價僱用工人,幾個月期滿時辭退,由另一批人補充,從而長期用低薪工人工作。更壞的是建築行業,層層轉包,工頭得款後逃去,建築民工無法追討被欠工資,這種情況十分普遍、嚴重。

    四、隨意加班又無加班費。許多企業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加班最高時數,任意加以延長,剝奪了職工休息的權利,同時又不付加班費。例如:廣東中山市一間大型中外合資鞋廠,半年內每天都加班到午夜12點,連「五.一」節都沒休息;番禺合資大企業興泰鞋廠大半年來每天加班至少4小時,無雙休日。此外,還有些企業實行「包工制」,只包任務,不包時間,且故意把任務指標提得很高,要工人加班加點才能完成。

    五、強收工人抵押金、入股金及「借用」款項。許多企業強迫每人繳交數千元的抵押金或入股金,否則便不給工作和應有工資待遇,或者被令下崗。在全國,交抵押金問題非常嚴重。單在1999年,吉林省勞動部門在專項執法檢查中,便為20多萬名勞動者追討回非法抵押金5,500萬元。同一報道在繼續舉出其他地方的事例之後說:「這種現象已不是哪一個地區的問題。它在社會上帶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相當嚴重。」它為何屢禁不止?該報道解釋:一是那些企業藉此籌措資金,無償佔用和變相歛財;二是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為了保住飯碗,缺乏直面抗爭的勇氣;三是缺乏相應的硬性法律保護,且執法過寬。

    六、工業生產安全難獲保護,勞動條件和設施差劣。由於企業主只重追求最大利潤,輕視投入資金改善保護設施,而且高度加強勞動強度,加班加點使工人過度疲勞等等,造成工傷數字大增;同時職業病害嚴重,使工人健康大受損害(有關這方面的較詳細評析,請參考筆者在上一期《十月評論》的《市場經濟導致生產很不安全》一文)。儘管國家法例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參與工傷保險,但大多數企業並不願意參保及繳費。截至99年底,全國參保的職工人數,只佔全部企業職工數比例平均的37.6%,且連上海也未開展工傷保險。

    七、職工人身安全和尊嚴遭受侵犯。大陸報章時有揭露:有些企業對工人非法搜身、侮辱喝罵、體罰毒打工人(甚至在廣州,一私企為了怕投訴而非法禁錮受傷工人達個多月),這類事故常有發生。

   一間「五毒俱全」的私營企業事例

    上述的侵權行為,在私營企業中更為嚴重,且幾乎是「五毒俱全」的。這裡試舉出一間私企為例:8月25日的《南方日報》報道,廣東順德市一間集體所有制的陶瓷公司,未經職代會開會討論、未依法安排好保障員工的權益,便於99年1月轉為私營企業。其後,私人老闆並沒有把主要心思放在發展生產、辦好經營上,而是竭力壓搾工人:拖欠及任意剋扣工人工資;拖延、欠交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只與員工簽訂全利於老闆的內部《合約書》,違反了國家有關的規定;非法收取員工的違約金每人1,000元;隨意濫罰、亂扣工資及解僱工人;取消員工依法應該享有的福利待遇……。這些苛刻措施使員工及其家屬的生活陷入極大困境,有病沒錢醫,有工不能做,有錢拿不到,工人一日三餐只啃麵包;住的宿舍似「貧民窟」,日子難熬。工人們多次抗爭,屢向市政府投訴,但後者遲遲不見採取有效措施,最後工人揚言將會告到省裡和中央,市長才指示有關單位進行研究解決方法。而順德市還被官方定為即將率先基本上實現現代化的先進市呢!

    這個事例清楚表明:原屬國有或集體所有的企業,在轉為私營後,往往給予私人企業主以可乘之機,任意剝削壓迫工人;這種「改革」,革掉了工人經過長期鬥爭爭取到的合理福利待遇等權益,工人是企業私有化的最大受害者。大量的報刊披露的資料說明,上述這間公司發生的各種壓搾工人情況,也不可免地發生在全國其他的私營化後的企業裡。

         侵權加劇的原因

    為什麼工人群眾的應有權益會受到如此多的侵犯、損害呢?這是由於:

    一、企業經營者握有絕對的用工權力,勞動者處於被支配和被管理的地位,無權也無力抗拒對方的決定。由於工作職位減少,而失業後備軍又眾多,在可能被辭退的威脅下,在職者被迫要忍受不利的工作條件和待遇;而求職者也被迫要接受苛刻的條件,以求獲得工作;

    二、政府的法律條例既不完備,保護企業一方的比保護勞動者的更週到;

    三、許多官員幹部著重於發展自己管治地區的經濟,偏幫企業經營者,以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對工人權益被侵犯損害,往往不加干預;

    四、不少企業工會幹部則採取「知白守黑」的態度,使勞動者得不到工會的支援,從而更加陷於勢孤力弱狀態。

    今年9月20日的《工人日報》一文總括其原因是:企業改制不規範,勞動法規執行難、工傷待遇難落實。以上所述各方面的因素,便造成企業主有恃無恐,不斷地對工人權益諸多侵害。

    上述的不利因素,使得勞動爭議發生時,企業主也具有很大的優勢,而工人則相對地處於劣勢,難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有壓迫搾取就有抗爭

    儘管如此,工人群眾普遍不滿於企業經營者的侵權行為,在忍無可忍之下,已不斷地起來反對、抗爭,以至於罷工,並爆發出越來越多的勞動爭議、上訪,控告企業主的案件與日俱增。例如:北京市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據統計,1999年全市共有5,234起,涉及職工11,183人,比上一年增加64.2%,其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242件,涉及職工6,191人,比上一年增加78.5%。僅北京的一個遠郊縣,從95年到99年,4年間勞動爭議案件增長了5.7倍。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該市總工會的統計數據也表明:1998年以來,涉及勞動關係的問題每年上升幅度為35-42%,勞動爭議案每年增長30%。

    今年上半年,首都北京的集體勞動爭議,更是急劇增加。據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處處長徐樹理今年9月初對《北京工人報》記者說,「北京市今年勞動爭議的形勢是十分嚴峻的。」因拖欠工資、生活費引發的集體爭議案件和涉及的職工,比上年同期分別上升了120.37%和118.1%;因欠繳社會保險引發的集體爭議案件和涉及職工,同比分別上升了252.9%和80.69%。而且,這些爭議更「呈複雜化」,「已成為影響首都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因素。」「長期拖欠職工工資,造成部份職工生活困難。……目前還沒有較好的解決辦法,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最大隱患。」

    從這些話中,可反映出勞動爭議所造成的影響是嚴重的,深使官員擔憂的。但當許多工人們先想通過勞動爭議爭回自己的應有權益、爭議得不到合理解決、令工人不滿、對官方裁決失望時,工人便被迫把行動升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取滿意的解決,亦即包括採用怠工、罷工、街頭示威、堵塞交通抗議等行動。

    由於中國當局的新聞封鎖,國內的報章傳媒絕少報道工人的上述鬥爭行動,極少消息傳播到海外。不過,經過一些難得的渠道,使「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和《中國勞工通訊》(英文版雙月刊)等,仍能獲得很少部份的資料,從這些十分有限的資料中,仍不難看到工人們的維權行動是與日俱增的。

    據《中國勞工通訊》今年5、6月號詳細列出她所搜集到的各宗工人罷工、上街抗議等維權行動,在1997年全年共有10宗。參與人數約18,300人,其中1宗人數未詳;1998年共有14宗,其中7宗已列出參與人數為4,000人,其餘7宗的人數未詳;1999年共有21宗,其中18宗的參與人數超過39,500人,另有3宗人數未詳;今年1至3月,共有5宗,其中3宗的參加者有11,500人以上,其餘2宗人數未詳。

    該刊隨後兩期,繼續報道了不少的鬥爭行動。其中有:

    從今年7月10日開始,成都3508軍工廠超過1,000工人和退休工人在廠門外靜坐抗議,要求該廠關閉時應與工人協議給予良好條件,在持續7日後結果如何現仍未探聽到。(轉引自美聯社電)

    8月5-6日,四川省宜賓一間大型國有煤礦(富榮煤礦——音譯),超過1,000名工人和家屬阻塞主要街道,抗議不敷的生活津貼,要求給予法例規定所保證的津貼。當局出動清除了障礙,拘捕36名組織示威的工人。全國總工會人員同意這次抗議是合法、合理的,但卻認為抗議的組織者應予譴責。

    9月25日,雲南省一間國有鋼廠500名工人阻塞成都至昆明的鐵路幹線,以抗議傳說中的解僱工人。

    由於中國工人現時仍沒有獨立的各級工會(中共只容許單一的官方工會——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屬下各級工會——存在,中國工人階級還不能很有組織地廣泛聯合起來,進行維護和爭取權益的鬥爭。但現時以全廠職工為單位的集體勞動爭議,已表現出他們的組織力、團結力量是比過去大大增強了,因而在鬥爭中可能迫使企業主和當局作出讓步,爭取到不少的成果,從而加強了他們的信心,儘管今天所面對的侵權、失業等困難在許多地方已比過去惡劣。不過,這許多的工人鬥爭,往往都被當局出動軍警鎮壓下去了。

    另一方面,中國的「三農」(農民、農村和農業)問題,也在日益嚴重化,農民權益被來自各方面的壓搾所侵犯,其難以容忍程度並不下於城鎮的工資勞動者所遭遇的,許多地方的農民的反抗鬥爭已時有所聞(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以後會另文加以論述)。城鄉工農的維權鬥爭將不會是長期孤立、分離,而會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最後達到強有力地反對、抗衡共同的敵人的。

200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