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界人士就近日北京
大規模驅趕“外來人口”事件致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信
(轉載)
獨立評論(2017-11-25)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興區發生一起特大火災,19死8傷,其中8名兒童遇難。北京有關部門不是反思檢討自己的責任,不是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慰問災民,反而以此為由,迅速下發通知,集中40天開展以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來人口”為對象的所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通知下發後,大興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大規模強力驅趕所謂“外來人口”,導致成千上萬底層民眾一夜間流離失所,預計還有數十萬底層民眾將被清理出北京,前景堪憂。
我們認為,這是一起違法違憲及嚴重踐踏人權的惡性事件,應予堅決制止和糾正:
在沒有任何過渡措施、救濟安排、安置方案的前提下,在零下幾度的寒冬天氣,驟然強令外地人口在幾天內無條件搬離租住地,甚至今天通知明天就必須走人,否則停水停電並隨意處置其財產和物品,這是對公民生存權、居住權、經營權、就業權、財產權和人格尊嚴等基本人權的極度蔑視與肆意侵犯,是公然的無法無天。這種執政行為極為粗暴和低端,任何文明社會、法治社會都不可能容忍,必須旗幟鮮明地譴責和反對。
早在2011年,大興就發生過導致18人喪生的4.25特大火災,如果政府真正為人民服務,真正以人為本,至少從那時起就該吸取慘痛教訓,加大在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投入,也不至於再次發生最近的悲劇。最近悲劇的發生,顯然主要是政府責任,本來應該問責政府。北京有關部門卻反其道行之,遷怒于千千萬萬徙居北京的外地人,讓徙居北京的外地人來承擔悲劇的代價。這不僅是對底層民眾嚴重的次生災害,有違起碼的公平正義;更大危害在於,它會遮蔽政府責任,掩蓋悲劇的真實原因,從而導致悲劇不斷重演。任何一個有公共關懷、有責任心的公民,都決無可能容忍,必須旗幟鮮明地抨擊和抵制。
有鑑於此,我們強烈呼籲中央政府基於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莊嚴承諾,對北京強力驅趕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來人口”這一惡性事件進行緊急干預,以防止次生災害升級及蔓延全國:
(1)立即叫停北京強力驅趕“外來人口”的違法違憲行為,責令北京市有關部門及有關官員向受害者和全社會公開道歉,同時追究有關部門及有關官員的法律責任及政治責任,並向社會公開相關處理結果,以昭鏡鑒,以絕後患。
(2)對此次因火災及強力“清理”外地人口的違法違憲行為而流離失所的公民及商戶、企業進行緊急救助,依法補償他們所遭受的損失。
(3)對北京定位予以糾偏。必須清楚,北京不只集中了北京的資源,而且集中了全國的資源;北京的今天,北京的發展,不僅是北京市民奮鬥的結果,更離不開全國人民長期的犧牲和奉獻。因此北京有義務感恩全國人民,回饋全國人民,而不是忘恩負義,以傲慢、歧視和羞辱回報全國人民尤其底層民眾。強力驅趕主要是底層民眾的“外地人口”這種對自己同胞的歧視,比外族人的歧視更甚,不能讓其延續。北京的定位、北京的發展戰略必須考慮這一點,必須具有人性、包容性,為包括底層民眾在內的“外地人口”留出空間。
(4)舉一反三,全面改革城市產業結構和佈局以及相應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機制,落實進城經商務工的外來人員和農民的公民權利和國民待遇。在落實國家憲法的角度上,阻止一切對公民居住權的粗暴干預,並保障全體公民具有真正的遷徙自由。
2017年11月24日
簽名(以姓氏拼音為序):
崔衛平 北京 學者
常 凱 北京 教授
程 卉 上海 大學教師
陳 更 北京 律師
陳 軍 成都 商人
陳 峰 香港 教授
陳偉祥 美國 在職研究生
蔡金剛 北京 媒體人
楚 些 河南 文學批評家
儲成仿 北京 政論作家
崔 健 西安 大學教師
朵 漁 天津 詩人
東 君 浙江 作家
丁甯甯 濟南 大學教師
丁朗父 加州 藝術家
段 毅 深圳 律師
馮崇義 悉尼 學者
郭于華 北京 教授
郭亦君 北京 牧師
郭學明 大連 企業人
顧文靜 廣州 大學教師
賀衛方 北京 教授
胡 偉 陝西 退伍軍人
黃海兮 西安 作家
黃漢中 北京 律師
韓桂君 武漢 教授
江 雪 西安 媒體人
洪振快 北京 獨立學者
范 曉 四川 學者
黃亞香 浙江 散文作家
黃以平 北京 學者
黃巧燕 廣州 中山大學教授
瓜爾佳 關燕山 河北詩人
高 毅 上海 公民
管一槕 北京 藝術家
金英傑 北京 教授
賈方舟 北京 藝術批評家
蔣椆媛 廣西 編輯
李 南 河北 詩人
李 文 北京 社會企業家
李 莊 山東 詩人
李 雄 重慶 教授
李春雲 北京 教授
李冬君 北京 歷史學者
李曉明 北京 律師
劉 虎 重慶 媒體人·
劉 劍 深圳 教師
劉玉安 濟南 大學教師
劉仁寶 煙臺 大學教師
劉亞榮 河北 散文作家
劉蘇裡 北京 書商
劉書慶 山東 律師
劉建洲 上海 教師
藍 藍 北京 詩人
廖偉棠 香港 作家
雷 霆 北京 公民
黎雄兵 北京 律師
路 軍 濟南 教授
孟元新 北京 學者
邱 婕 上海 大學教師
錢葉芳 杭州 教授
秦旭東 北京 媒體人
榮 劍 北京 獨立學者
石辰陽 上海 律師
蘇 敏 浙江 散文作家
蘇小玲 北京 作家
帥 好 北京 藝術批評家
盛祥蘭 廣東 詩人、媒體人
仝宗錦 北京 學者
田 輝 北京 教師
唐吉田 北京 律師
唐繼無 上海 學者
譚越森 甘肅 詩人
王 瑛 北京 企業家
王江松 北京 學者
王永生 北京 藝術家
王東成 北京 教授
王清營 廣州 公民
王浩林 蚌埠 大學教師
文東海 湖南 律師
吳 偉 北京 獨立學者
吳 強 北京 學者
笑 蜀 武漢 獨立學者
邢小群 北京 教授
謝玉華 湖南 教授
肖雪慧 成都 學者
玄 武 太原 作家、詩人
楊 海 西安 民間學者
楊 濤 北京 科技人員
楊東平 長沙 藝術家
玉 珍 湖南 詩人
殷龍龍 北京 詩人
喻術紅 湖北 武漢大學教授
雲 浩 北京 學者
鄢烈山 廣州 作家
章立凡 北京 獨立學者、時評人
張 炎 陝西 幼稚園教師
張 倫 法國 學者
張千帆 北京 學者
張士強 濟南 大學教師
張亞松 上海 教授
張守澤 北京 書法家
張純朱 北京 公民
查建英 紐約 作家
趙常青 北京 學者
展 江 北京 學者
周 濂 北京 學者
周為民 深圳 公益人士
周述榮 嘉興 大學教師
朱 農 江蘇 藝術家
翟繼滿 上海 企業管理顧問
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第223期,2017年11月24日—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