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失序更要反思政府的公共政策問題
——讀鄭永年《道德領域失序的根源是社會的經濟數據化》有感 (轉載)
鄭義
中國社會的問題,其實就是政府的社會管控問題!社會領域的失序的原因,一針見血地說:管理者違反了我們黨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偏離了黨的群眾路線!
第一、公共服務嚴重不足的問題,中國是一個14億人口、幅員廣闊的勞動力大國!本來,政府的公共服務就嚴重不足,公共產品非常欠缺。另外,世界各國政府都以增加就業率作為國民“安居樂業、國富民強”的政策支柱。但我們這樣的公共服務嚴重欠缺的人口大國,前幾年竟然還提倡什麼“減員增效”,現在回過頭來反思:到底減了什麼員?增了什麼效?實際情況是:減員的都是誠實工作、含辛茹苦的普通勞動者,增效的都是各單位、各地區領導的皇親國戚!如此,在公共服務嚴重欠缺的情況下,還搞所謂的“減員增效”,更加造成我們的社會進一步陷入無政府狀態!
第二、國家的所有資源(特別是財政資源),過分集中在政府公務員身上【享受極其優厚的待遇、遠超企業職工的退休保障(萬惡的雙軌制至今沒有破除)、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所謂“公費醫療”與“社會保障”統一,實際上還有極大的差距)等等……】,很多公務員又懶政不作為(現在:社區工作、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工商巡查、環衛巡檢、市場監督、衛生監督、環保監察……等等,在基層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很多都不是公務員,而是編制外臨聘的協理員,工作量大,待遇又低,缺乏行政管理的權威性,沒有行政執法權,公共服務自然大打折扣。在社區基層,我們極少看到公務員在第一線提供公共服務,反過來說,艱苦環境下的艱苦崗位,絕大部分不是公務員!那麼,公務員又憑什麼壟斷那麼多的社會優質資源呢?!)。
在全國經濟低迷情況下,黨政機關公務員卻一枝獨秀,成為了中國最穩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體,公務員根本就不用考慮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認可,他們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實施者,任憑市場經濟急風暴雨,都影響不了公務員隊伍,因為他們在體制內,無論調到什麼部門都帶著國家體制內的特權(即:工資關係、行政級別、醫療關係等等跟隨轉移)。目前在各大城市的黨政機關的公務員隊伍,按照五年晉升一級的潛規則,即使碌碌無為、無所作為混日子,但是,混十來年就自然晉升為科級、二十年後“自然晉升”為處級;或者,巧立名目設置編制安排幹部的;又或者,享受“高套”待遇,什麼處級科長、局級處長、局級調研員、顧問等等,這些沒有擔任實職卻“高套”享受相應待遇的非常普遍;這本身就是權利自肥的制度性腐敗!
甚至,相當部分人在黨政機關碌碌無為沒辦法安排職務的、或者臨近退休的,就到處找關係活動、削尖腦袋派到國企集團當任高管,享受高薪,這些人沒有企業管理能力與經驗,不瞭解企業歷史,往往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既敗壞國企的風氣,又打壓國企職工的上升空間……
如此荒唐:
一方面,全社會優質資源都集中到只占全社會極少份額的公務員隊伍名下,導致我們社會的公共服務嚴重不足;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人養尊處優、懶政不作為,對積累多年的社會問題、對群眾反映麻木不仁。
一方面,全國多年持續性經濟低迷;另一方面,政府機關及其事業單位卻大幅增加各項福利保障。
一方面,退休養老的雙軌制、公務員的公費醫療等等保障政策飽受詬病;另一方面,在輿論壓力之下,所謂的“統一退休保障”、“統一社保”等等保障政策卻暗藏很多的貓膩。公務員繼續維持巨大的特權!
反過來,企業職工近幾年在經歷了政企分開、資產劃撥、企業重組、分流、下崗、輪崗、失業、退養等一系列“改革”新名詞的擺佈之後,過去辛勤勞動創造的積累付諸東流,被隨意宰割,因而對社會心灰意冷。
政府應該明白:如果,養老金並軌、統一醫保……等等的社會保障政策又搞出不同的標準,政府的法規就沒有權威,國家的統一就沒有基礎,國民就進一步分裂!
長期下去,必然導致國民的心態失衡,思想扭曲,社會進一步撕裂。
你要代表人民,就必須與人民打成一片,與群眾共呼吸、共患難。否則,就無資格代表人民。
第三、幹部政策的失誤,選拔幹部片面以年齡劃界,強調的是“團派、秘書幫”,為了給將來擔負重任的年輕幹部增加實踐經驗,又提出所謂的“機關幹部下放掛職鍛煉”,結果,這些下放幹部到基層時間太短,最多兩、三年,從事的往往都是次要工作;其次,打壓地方基層幹部的上升空間,基層對此類幹部極為反感;第三、下放幹部普遍打著下放鍍金的心態,外出混三五年、平安無事即可提升職位,因而下放掛職也是出去混日子、撈取政治資本、掌握下放的資源大肆進行利益輸送,大搞人身依附, 互相團團夥夥、拉拉扯扯、拉幫結派……,根本談不上實際貢獻、群眾口碑等等……,因而,所謂的鍛煉就大打折扣!
國有企業同樣糟糕:企業領導人都是利用企業相對寬鬆的人事任免機制,網羅一批黨政領導秘書、親屬擔任企業高管,或者利用企業工作崗位網羅上級領導的皇親國戚為己所用,其實就是以“安排工作”為名變相行賄、權錢交易!!!另一方面,對於高官來說,安排自己的皇親國戚到高薪崗位工作,比別人快地晉升職務,獲取高薪,這是一種隱匿的斂財方式!
更為荒唐、氣憤的問題:很多企業的幹部考察制度、民意測驗完全就是領導人欺騙上級組織部、玩弄幹部職工的騙局!都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面對面、肩並肩的狹窄空間內進行,誰也不敢提不同意見。這些幹部考察、民意測驗的結果從來就沒有向廣大職工通報、交代過,完全是領導人一言堂!
個別考察規則甚至為領導幹部的皇親國戚度身量做。完全就是欺騙!
如此這般,這些晉升職務的人往往都是既無群眾口碑、又沒有工作實際業績、更沒有工作閱歷的支撐。因而,其公信力就大打折扣。
第三,政府官員好高騖遠、貪大喜功,拼湊國企集團高度壟斷,壓榨下屬中小企業,導致經濟發展嚴重下滑。前幾年,政府推行國企改革,違反《行政許可法》第24、83條的原則,以“資產劃撥為主導、做大做強國有企業”為名,將原屬政府不同部門的企業“行政劃撥”給地方政府國資委屬下的國企集團(控股企業),各大型企業集團依靠政府的行政劃撥、不勞而獲地代替原來的不同政府部門,搖身一變成為“大股東”、“出資人”、“母公司’等等。本來,原國企的出資人是其各自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門,但“行政劃撥”後,各地方政府部門的“權益”、“股權”卻完全變更到這些企業集團旗下,造成極為荒誕的局面:這些唯利是圖的企業集團,不花一分錢就兼併眾多優質資產,不花一分錢就成為“大股東“?”“出資人”?!並以政府管理者名義、以“出資人”(沒有一分錢的資產關係)名義,按照只要資產不要人的思路,將原企業職工掃地出門,欺行霸市,大肆掠奪下屬中小企業,用被整合企業的資產供養利益集團的皇親國戚,從而劫持了社會、綁架了政府,我們還是市場經濟嗎?!
如此荒唐的觀點:大的就是好的?!大的就是先進的?!但是事與願違,企業合併了,變成高度壟斷的權貴利益集團,肆意打壓下屬的中小企業,破壞經濟生態,社會失去了公平,沒有競爭,沒有活力,不但假大空,而且失去了各自的特色!什麼都沒有改變,什麼也改變不了,只是政府官員變相的權力再分配而己。這些國企集團對下屬中小企業的掠奪,形同明火執杖,入室搶劫,既是對“依法治國”、“法治社會”辛辣的諷刺,更與“文化大革命”的打、砸、搶、抄是何其相似乃爾!
如此荒誕的資產重組必然導致權力與資本的結合,更加敗壞社會的經濟秩序! 很多大型企業集團,不是真正依靠本事自身發展起來的,而是依靠地方政府無償劃撥並湊起來的,很大程度違反下屬企業職工的意志、實際上欺行霸市,更加弱肉強食,導致權力與資本結合,這些權貴利益集團壟斷社會話語權,導致我們的經濟形勢一潭死水,積重難返!
現在,很多國企的所謂董事會、監事會、理事會等等,相當大部分是假的!這些所謂的董事、監事、理事們與企業根本就沒有一分錢的關係!沒有絲毫的資產聯繫!這些國企集團的龐大資產幾乎都是依靠國資委的“行政劃撥”生拉硬拽搞出來的,這些國企的假董事、假監事、假理事們幾乎都是國企內部的關係戶,皇親國戚等等……
國資委、以及下屬的國企集團利用在內部推行所謂的“現代企業制度”,公然對抗《中央文件》(中辦發〔2002〕13號)精神!把我們的職工大會制度架空了!廣大職工含辛茹苦地為國企發展努力工作,同時將自己的生老病死的保障寄託在國企的發展上,絕對不會與自己的飯碗過意不去!國企的敗壞都是政府的貪官與國企高管狼狽為奸、裡外勾結、吃裡扒外導致的。
根據中央(中辦發〔2002〕13號)《關於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深入實行重大事項公開制度的通知》中“公開的總體要求”其中第3條明確載明:未經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可視為無效決定! 但在很多地區、很多企業卻被現在的所謂“現代企業制度”(而且還是假的)破壞了。
在國企改革過程中,政府存在兩個方面的嚴重錯誤:
一方面,違反《行政許可法》第24、83條,把原來政府行使的職能與權力劃撥給了國企集團,導致國企集團肆意打壓掠奪下屬中小企業,弱肉強食加速壟斷;
另一方面,又以虛假的“現代企業制度”抵消了黨中央《關於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深入實行重大事項公開制度的通知(中辦發〔2002〕13號)》中“公開的總體要求”,其中第3條明確載明:未經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可視為無效決定! 鑒於政府的違規,導致現在很多企業的職工大會審議制度形同虛設。
當今的國資委、以及下屬國企集團,已經變成權力與資本結合的邪惡壟斷寡頭,面對職工質疑,企業集團官員們擺出一副地痞流氓惡霸嘴臉:一方面,裝模作樣地學習“三嚴三實”、“兩學一做”、建立所謂的領導幹部學習群、微信群、黨課、宣傳欄、網上學習考試等等,冠冕堂皇的表面文章樣樣不拉,無所不用其極玩弄“高大上”的新概念(包養那麼多高官的皇親國戚來做表面文章)!(實事求是地說:組織宣傳完全正確!宣傳政治學習很有必要)! 但糟糕在於另一方面,上述的“學習”故意掩蓋本地區、本單位、以及個人的實際問題,完全違背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嚴重違反黨的群眾路線,違反科學發展觀,傷害群眾利益,大肆以權謀私,不僅掠奪下屬基層企業的資產,還漠視基層職工的貢獻,藐視職工訴求,以“解放思想”、 “轉變思路”為名進行掠奪, 特別是搬出鄧小平同志的名言“不爭論”壓制職工意見、威脅“不換思想就換人”,以“創業”、“轉型”為名,將原來為企業奉獻幾十年的職工掃地出門,趕出去養豬、種地、植樹、賣肉、自謀出路等等等等.......
利益集團盲目追求GDP指標,導致極其荒唐的悖論:過去幾代人辛勤工作積累的國有資產越是優質、創造的積累越豐厚、貢獻越大,反過來,在經濟低迷情況下,更加成為弱肉強食的目標?!更加成為強制性兜售資產、殺雞取卵的目標?更加成為滅頂之災?!反過來,那些吃光分光的企業,由於沒有資產,憑藉極其低迷的營業額(甚至搶奪下屬企業的經營專案)堂而皇之享受高薪待遇!極其荒唐無恥!
政府肆意違反執政黨的意志、違反國家的法規,企業管理違反正義原則,利益集團打壓下屬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加速壟斷,經濟發展嚴重下滑,從而導致社會矛盾更加激化、經濟秩序更加混亂、道德領域的失序更加不可避免。
我們一針見血地說:振興經濟關鍵要建立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打破利益集團的寡頭壟斷,調動廣大中小企業的積極性!集中優勢辦大事更要依法辦事!這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問題!而不是“去庫存”、“去產能”……,“庫存”“產能”的原因恰好就是利益集團盲目衝擊GDP指標造成的,僅僅是壟斷導致經濟低迷的表面形式而已,絕對不是核心問題!
打破國企集團的壟斷、嚴格規範國資委、國企集團的管理、嚴厲制止國企集團對下屬企業的掠奪、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與做大做強國有企業並不矛盾!
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金,屬於國家、政府、以及為該企業發展壯大的廣大職工,如果,政府直接管理,我們毫無保留、無言無悔!我們相信政府!
但是:國有企業絕對不能被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自身經營不善,空手套白狼、不勞而獲的利益集團掠奪強姦!
第五、服務業(第三產業)的淪陷:我國是擁有十四億人口的勞動力大國,在各級政府的工作報告中經常看到要大力發展服務業,把服務業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2010年,政府為了提高勞動者的收入、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穩定而制定最低工資保障,本意是為了改善民生,但是,政府沒有配套措施,不是通過減稅、免稅等等措施來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扶持我們的實體企業,而是一毛不拔,加重企業成本,更加將遵紀守法的中小企業、尤其勞動密集型企業推向深淵!結果,珠三角、長三角不少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唯有關門、跑路……
第六、城鄉失衡的問題:在城市工作缺乏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稀缺情況下,政府又過分提倡發展城鎮化,在某種程度上放棄鄉村工作,城鄉進一步失衡。一方面,城市更加擁堵不堪,空氣污染加重,治安惡化、社會矛盾更加惡化;另一方面,鄉村的人才流失特別嚴重,為了節省經費,很多地方紛紛撤村並校,現在的鄉村,幾乎都是留守兒童、留守老人,土地污染荒蕪,水土流失……
政府的公共政策失誤,一方面公共服務嚴重不足;另一方面懶政不作為,某些方面又違規亂作為……
於是乎,我們的社會更加失序……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們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堅持改革開放,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建立了獨立自主、部門齊全的國民經濟體系,成為世界最大的經濟體之一,全球華人為之自豪!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國情懷,深深愛著自己的國家,但我們不能夠忽視自身所面臨的危機重重,特別是在內部公共政策問題上,多年來的“不爭論”政治導致很多重大的公共話題被擱置,各種社會疾患積重難返……,我們必須檫亮眼睛,認真審視存在的問題。
黨中央提出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群眾路線、確保公平與正義,我們認為:公共政策的實施,無論是贊成、或者反對,都值得各級政府尊重以及思考。因此,各級政府要認真反思自己的公共政策,完善我們的改革措施,使我們的改革少走彎路,讓政府和人民共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