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抗 故我在》謝辭 (轉載)

 

梁國雄(長毛)


 

承蒙錯愛,這份花甲厚禮,實在愧不敢當!

所以有此過譽的書,與其說是幸運,毋寧講是不幸。古往今來,抗爭者能在被告席上放言抗辯,申述己見,本已是萬幸,更多不幸者根本欲辯無從,就犧牲於當權者之斧鉞。我之幸運,乃是香港仍未完全極權,好歹仍有公開審判。更且,抗爭之熖未熾,未足搖撼專制,法庭尚可不受政權把持,操弄為絞肉機器。如此說來,未來抗爭者之不幸,又豈非香港之大幸?

幸運者都會把握機會,為效命志業申辯,無懼後果,甘之若飴。我這個幸運兒與之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人家自辯,恍似遺言,我則刑期太短,能不汗顏?

      以身殉道的自辯士,莫過於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被權貴指控煽惑雅典青年不敬神祇,於公審中拒絕屈膝認錯;不但如此,更毅然推辭友人疏通以罰款代飲鴆極刑之好意,滔滔雄辯為理性辯護,留下一句:「臨別之時已屆,我赴死,大眾生,何者更佳,惟上蒼始知。」

      視死如歸,千古絕唱!

至於近代,古巴革命領袖卡斯特羅於1953年起義失敗被捕,面臨軍法審訊,在秘密法庭娓娓道來,列舉親美軍政府殘民自肥,禍國殃民,臨末慨然宣佈:「判處我吧,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其辯詞本應不見天日,但蒙探監之女同志分別將之藏於髮夾,偷運出獄而公諸於世,儼如一篇控訴極權之檄文,民意為之沸騰。卡斯特羅亦因此逃過死劫,尋且獲假釋流亡島外,於一九五九年捲土重來,完成革命。

如此勇邁,又令我想到陳獨秀被國民黨政權控以「叛國罪」,於庭上推翻當時律師泰斗,其老友章士釗之有罪辯護,改以洋洋灑灑之自辯詞述志,力陳一黨專制誤國,塗炭工農大眾,推翻一黨專政,乃是護憲革命。辭甜盃而就苦盞,視庭審若有講壇,一如其在獄中應友人之求所撰之句:「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

晚近之例,乃是19793月魏京生以言犯禁,遭中共政府以「反革命宣傳煽動」及「洩露國家機密罪」檢控,並破格予以公開審理,然旁聽席卻須預約取票,嚴加限制。他在被告欄毫無懼色,宣讀其自辯辭,痛斥「反革命宣傳罪」為惡法,與憲法賦予公民言論、出版自由相悖,更揭穿當局芝麻小事亦列為機密,民眾動輒得咎,羅織入罪之荒謬恐怖﹗有高幹子弟得以旁聽,冒險將之錄音整理付梓。

思之不覺想到俄國文豪高爾基筆下的人物巴威爾,他在小說《母親》裏向帝俄法官詰辯:

「我現在講話,並不是為自己辯護,而是按照我那些拒絕辯護的同志們所願,試試向你們解釋一些你們不懂的問題…..在我們看來,專制制度並不是束縛我國唯一鎖鏈,它只是我們必須從人民身上打碎第一條鎖鏈

壯哉斯言,但願有日香港法庭亦有巴威爾在﹗

      「我們都是巨人肩上的侏儒,之所以比他們看得更遠,並非目光較之更敏銳,而是巨人肩負我們,把我們提升到他們的高度。」

      一名哲人如是說。

      多謝編者、作者,你們的厚禮令我反思,感悟巨人的召喚﹗

2016年母親節

 

後記:

這篇後話,乃是應《我反抗 故我在》編者之邀而寫成,這本書由不同人士合作,縷述對我過去廿年「司法抗爭」的觀感,是一份送給我六十周歲的「賀禮」。

後話如此,正本如何,還待各位閱後評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