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況檢視中國的人權進展白皮書
張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本月8日發表《201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從發展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公正審判權、少數民族權利、婦女和兒童老人權利、殘疾人權利、環境權利、對外交流與合作9個方面,闡述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新成就。本文現根據在此間所獲悉的有關上述各方面資料,檢視中國人民在2014年人權如已取得的新成就後,有無得到人權保障的實際情況。
發展和人身權利
第一是發展權利方面,《文匯報》列出白皮書的指稱,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比上年實際增長6.8%和9.2%,但卻不指出;由於中共推行資本主義巿場經濟政策,導致了貧富兩極分化:據國家發改委今年5月13日發佈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顯示,內地家庭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收入最高的20%家庭年均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家庭的19倍左右。也就是說,收入最高家庭群體與收入最低家庭群體差距達18倍。
兩極分化的其中一極是極少數人財富迅速劇增,瑞銀與羅兵咸永道於今年5月26日發表2015年億萬富豪報告,瑞銀財富管理董事總經理劉昌欣指,過去5年的資料顯示,財富創造由美國漸轉移至亞洲,特別是中國,他指,今年第一季內地每周就誕生一名新億萬富豪,共約224至300位。(1)可投資資產總規模達37萬億元。
另一極是無數淪於窮困的貧民。 據報道:中國現時約有超過1億貧窮人口。人民已沒享有舊日的公共醫療福利,而需要自己謀生解決,百物日益騰貴,尤其是醫葯費颷升,有病也難得到醫治。國家發改委在5月5日宣布,由下月1日起將取消絕大部份藥品由政府定價,改由巿場決定。這將使藥品價格任意增加,病人更須付出高昂藥費。
在醫療費猛增的衝擊下,例如重慶巿就有逾百病人及家屬曾一度衝擊重慶巿委辦公樓,以表抗議。而在2015年,中國的抑鬱症患者已近1億人(2),他們大都難以得到醫療救治,多數要在憂鬱、失眠、焦躁中度其餘生了。
中共在多年前曾強調人民的生存權是最重要的人權,藉以貶低民主自由等人權的重要性。現在,廣大人民在生病而難得到醫治以保持健康生命的威脅下,這項最重要的人權也難保有了﹗
第二是人身權利方面:「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完善生產安全法律制度,打擊恐怖主義活動,重視被追訴人,被羈者和罪犯的人身權利保障。」(3)
其實,人身權利應該不只是上引這些,而應統言之為「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權利」(4),在現時的中國,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利完全得不到保障,人民動輒被拘禁、酷刑迫供,控以莫須有的罪名投入寃獄,寃假錯案層出不窮:──這許多踐踏人權情況,自新中國立國後不久,便連續出現,在反右傾、文化大革命等時期,寃假錯案數量更是驚人,不但黨外異議人士慘遭清算,就連黨內大批不同派系「同志」也難逃過被批鬥立案浩劫,人身權利在全中國蕩然無存。
現時的情況雖沒有當年那樣瘋狂,但就以人身權利來說,中國人民實際上往往仍被侵奪了,尤其是為了維護人民應享權利而挺身作辯的維權律師和不同政見人士,最新的是唐荊陵﹑王清瑩﹑袁新亭三位律師被拘留,被控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這樣,許多維權律師的人身安全也被剝奪了。
在今年三八婦女節期間,多名女權人士,比如鄭楚然、李婷婷、魏婷婷、武嶸榮、王文等「女權五姊妹」,只因計劃舉辦反性騷擾宣傳活動,便被拘禁,人身安全權利毫無保障。她們的女權中心也因不堪打壓而關閉。
大量不斷湧現的事實充分証明「人權事業新進展」中的許多假大空話。
民主和公正審判權利
第三是民主權利,《文匯報》所列出的亮點首項是:設立國家憲法日。
但在憲法日,武漢的王芳去「証驗一下是否按憲法行事,有沒有自由和人權,結果走着走着就被帶上警車了。」(5)
北京人權活動家胡佳在軟禁中度過憲法日,他在網上寫道:「任何一個中國公民,只要今天他/她在北京城區街道上舉牌寫有『憲政』、『民主』、『自由』,立即就會受到警察的抓捕。黨權如天,民意似土,這是中國大陸的真實狀態。」(6)
在中國民間,對憲法日也反應冷淡,質疑j憲法是否落實,認為一日黨凌駕憲法,憲法日即純屬作秀(騷)。(7)
《文匯報》所誇耀的另一民主權利是:「網民規模達6.5億,網絡成為獲取信息和表達意見的場所」;卻忘記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去年6月18日發出通知,要求各新聞機構對旗下分社和部門,禁止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禁止新聞記者和分社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最近,9部委聯合公開通報,對敢言的21世紀網被責令停辦,《理財周報》被吊銷出版許可証,發行量最大和最具影響力的《21世紀經濟報道》被責令整頓;這些都是新聞、出版民主權利受壓制的新事例。
「無國界記者」在2014年12月16日發布的2014年度報告顯示,中國內地依然是全球囚禁記者和網絡媒體人最多的國家,在新聞自由和記者境遇方面變得更糟。報告指出,2014年,中國內地共有107名職業及公民記者被監禁,佔全球總數的30%左右。其中,中國監禁的職業記者29名,佔全球被關押職業記者的17%;同時,還有78名公民記者被關押,佔全球總數的44%。報告特別提到內地著名獨立記者高瑜的案件。(8)
據《明報》報道,中國共青團中央在全國招募逾千萬名「青年網絡文明志願者」,要求他們在網絡上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積極舉報。此項工作被各級團委列為重中之重,每個地級市和高校都要配合提交人數。活動搞手之一,正是被稱為總書記習近平前「紅人」的國信辦主任魯煒。有維權人士批評指,此活動無異於動用「五毛」,在網上為政府唱讚歌,並圍攻批評政府的聲音。(9)
第4是公正審判權,《文匯報》所歸納的成就是: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人民幣,多宗重大刑事寃假錯案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得到紏正。
可是,重大刑事寃假錯案何只「多宗」,還有無數寃假錯案為什麼至今仍不肯「公正」地翻案改正?大量含寃受屈的人(包括無辜繫獄的維權律師和不同政見人士)仍在黑獄中受苦受難,度日如年,沒有得到「公正審判」,正苦等昭雪。此外,還有許多人仍在拘禁中,亟待宣布無罪釋放,重過得見天日生活(例如:唐荊陵、王清瑩、袁新亭三位維權律師。)
在中國大陸,遭到不公正審判,只憑長官命令而冤枉投入黑獄的案件實在數不勝數,新近可見的例如劉曉波,只因起草《07憲章》,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便被判刑11年,連「禍不及妻兒」的明訓也公然違反,劉曉波的妻子劉霞也遭軟禁。又如許多維權律師等人,他們的罪名也是莫須有的,並無犯罪真確證據,但正如諺語所說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浦志強律師的妻子孟群,在去年12月18日便向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出公開信,指出對其丈夫指控的四項罪是「莫須有」的,要求立即讓他回家;可是,有多病纏身的浦志強仍被重判入獄。如果真是有公正審判權,那就應該據實翻案。但直到現在,這句「公正審判權」仍只是空口講大話。不日審結的唐荊陵等人案件,也將會再作証明。
少數民族與婦孺老人權利
第5是少數民族權利:舉出的證據是經濟快速發展,西藏現有許多活佛。但經濟發展,一般低下階層生活能得到大改善嗎?從前面詳述的其他富裕省份尚且會產生廣大窮人看來,偏遠貧瘠的山區貧民又怎能出現不同的結果?﹗
即以宗教自由來說,只靠封了358名聽話的人為活佛,便可代表其他如信奉佛教等人民的信仰自由嗎?尤其是少數民族的權利,最重要而且要求強烈的,是少數民族的真正自治權甚至分立權。一直以來他們所得到的「自治權」都是在大漢族主義的漢族幹部管控之下行使的,虛有其自治之名。在這些大漢族主義者統治之下,少數民族人民久受經濟剝削,政治壓迫之苦,總想脫離漢族幹部的羈絆,渴求得到隣近民族那樣的分立權利,他們在蘇維埃聯邦內和洽相處,不受大民族的壓迫。但在中國大漢族主義者的經濟搾取與欺凌高壓下,維吾爾族、藏族等少數民族人民便被迫要用行動來反抗,很多時會出現個別份子的暴力恐怖行動,中國的軍警予以還擊,於是造成流血衝突。
中國當局不但在政治上嚴格限制少數民族的自由人權,甚至連個人的留鬍子和衣着的自由也嚴加限制,違反者便被重罰。例如,今年3月30日《明報》便有如下的專訊報道一宗案例:
“新疆喀什38歲維吾爾人因留大鬍子,且教唆妻子戴面紗、穿蒙面罩袍。村幹部多次對夫婦二人勸導無果,被喀什市檢察院公訴。喀什市法院指其無視國法,在公共場合留大鬍子,不服從執法管理,鼓勵其妻子戴面紗、穿蒙面罩袍,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判其監禁6年,其妻則被判監禁2年。有關案件引爆網絡,網民批評當局以公民個人穿戴自由入罪過於苛刻。”
第6是婦女、兒童和老人權利。《文匯報》列出的成果是:「審結拐賣婦兒、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宗;愛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至6.3%。全國城鄉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70%。即使認同這些是事實,但婦兒和老人的權利並不只是這些,而全國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率,即使已達到70%,他們基本上解除了生活的問題,但意味有30%,即全國仍有約4億人未有這種服務,生活困難堪憂。
在婦女權利方面,中國至今仍未達到男女平等,上面談及的女權五姊妹成立的「杭州蔚之鳴中心」,才需要提倡男女平等,一直推動婦女平等就業,防止性騷擾,反對虐打婦女等,並在浙江省首宗性別歧視訴訟案中,協助女大學生黃蓉勝訴。這個公益組織雖然被當局打壓而關閉了,武嶸嶸在聲明中表示,她們會繼續為性別平等和婦女權利奮鬥。這反映出婦女的這些應有權制仍未完全實現。
至於兒童的權利方面,實際上仍未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切實保障,這顯露在報章透露出來的許多事例中。以下是其中的多宗悲劇:
其一是貴州省畢節縣巿4名窮小兄妹自殺:他們因沒有生活費輟學在家,家裏唯一食物是去年的玉米,但不久已吃光。他們從小遭受家暴,大的被父親打到左手臂骨折,右耳朵撕裂,其父後來抛開他們到城裏了,母親也在外謀生,他們在飢餓無依中實行服毒自殺,老大遺書說:「該走了﹗」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9日。
該巿3年前亦發生過5名留守兒童取暖窒息死於垃圾箱事件,而人民網今年3月報道,全國農村有留守兒童6千萬之多。
今年3月3日,山東荷澤巿巨野6歲小孩在街上撿到一支棒棒糖,咀嚼後即七孔流血死亡。
中國農村社會低層兒童悲歌不斷﹗繼貴州4個兒童服毒死亡引起全國譁然之際,湖南再有一對分別14及8歲的小姐妹中毒身亡,原因據說是在垃圾堆中覓食時吃到鼠藥。另外在四川南充,一名13歲留守女童在失蹤多日後,被發現神志不清躺在廢棄小屋,下身赤裸,頭部傷口已長蛆。這些兒童的遭遇繪出一個社會階層的縮影,給所謂千年一遇的盛世一記響亮耳光﹗
鑑於許多孤兒無依無靠,社會福利又缺乏,河北省一位慈善富婆在19年間收養了75個孤兒,以致她的巨額存款逐漸用完,還要欠債200多萬元,難以為繼。(10)
社會上雖然設立了一些救助站,但辦理得很差,例如,河南固始縣民政局在該縣洪埠鄉馬埠村的救助站,收留了20幾個流浪人士,包括兩名孩子。但給人拍攝得流浪人裹着被子睡在舖着一層薄薄的稻草的水坭地上,蜷成一團,有的人身上到處是凍瘡,孩子則栓在樹上。相關圖文於去年12月17日在網絡上廣傳,內地網民反應強烈:紛紛表示:「這裡的流浪人員生活得還不如小豬小狗。」「天朝能動用飛機軍艦為八杆子打不着的馬爾代夫送純凈水,卻不肯管自個兒百姓死活」,「以人為本,大愛為疆,真不要臉,侮辱了這八個字。」(11)
婦女、兒童既難「幼有所依」,老年人也更難「老有所養」了﹗在農村,家庭條件較好的,老人可被送至養老院,(但去年5月25日河南魯山養老院大火燒死38名長者,揭露出老人院存在的嚴重問題。)家庭條件不好的則即使70多歲高齡仍需在田間勞作,用粗茶淡飯生活。近幾年,農村老人自殺,孤死家中的事件時有曝光。國家雖數度頒文重視農村養老問題,但卻執行乏力。據上海財經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張超雄教授負責的課題組所作的報告顯示,超過68.4%的受訪農村老人主要靠子女資助生活,其次是新農保和土地收入,54.6%的農村老人,還在務農勞動。(12)
現時在內地,遺棄老人的事屢見不鮮,例如,江蘇邳州巿一名60多歲老婦今年5月26日被遺棄荒野,活活等死,數天後發現被送院搶救終不治,內地學者章立凡直指「這是野蠻社會才會出現的事」,章立凡直斥中國政府多年來把大筆金錢到國外投資,但不顧國內人民,虧欠為中國經濟打拼的內地長者。(13)
還有一位103歲老人耿生茂身穿破舊上衣,撑着木棍,在鄭州街頭行乞養兒。(14)這是對中共宣稱中國已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極大諷刺,揭露出今天中國缺乏人權保障的冰山一角。
殘疾人和環境等權利
白皮書第七是殘疾人權利:《文匯報》只列出: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專項制度,高考提供盲人考卷,電子考卷。而白皮書則較為詳細叙述國家給予的許多措施去幫助他們,但這些措施將來有多少能夠落實,卻是很成疑問的。過往的經驗告訴大眾,許多政令都不能得到地方官員切實執行,或者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後是不了了之,因此,殘疾人士很少得到人權保護是可預料的。
至於要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事項服務,卻只限於「重度」的,而中度和輕度的卻不能享有,這是有欠公允的。
由於身體上的殘缺,一般殘疾人比健全的人更難於找到工作機會謀生,生活會更加困苦;這是可以想像的。國家必須在這方面負責照顧他們,而不只是在考卷,試卷方面提供技術上的方便。
第八是環境權利: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完成了鋼鐵、水泥15個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年度任務。白皮書詳細列出國家對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強化了政府和企業的環保責任,明確了公民的環境權利;又列出綠色生態建設取得的新進展,節能減排的成效顯著。節能減少排出廢氣多少受着國際上的監督。政府這些措施能夠落實、收效多少,也要以後的事實証明。白皮書稱:環境保護部對未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依法進行告誡談話,並督促整改到位,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大。
在現實生活中,在環境污染霧霾嚴重的省份,人民都飽受空氣和水資源等被污染之害,外出要戴着口罩,不能吸入新鮮空氣,被剝奪了享有天然應有的權利,這主要是企業並不理環境清潔而製造出污濁空氣,以及有關當局不負責、不作為的結果。
由此導致各地民眾要以行動去爭取環境的改善。例如,今年「一群關注霧霾危害的母親」在網上發起3月8日在全國各地政府門口,舉起「霧霾致癌人人受害」、「治理霧霾政府有責」等標語牌舉行「口罩集會」。在該日,陝西西安市網友在省政府門口、商業區舉牌抗議政府面對污染不作為,江西寧都、四川樂山、廣東東莞等地都有網友響應。西安的活動發起人「無眠」與參與者張輝都被拘捕。
此前,前央視主播柴靜的霧霾調查紀錄片《穹頂之下》,在內地互聯網廣泛傳播並引發人們對霧霾、環保問題的廣泛探討,而幾天之後該片火速遭當局下令封殺,但某種程度上仍促發這次有關霧霾的「苿莉花革命」式的口罩集會(15)。
上舉的實例,只是冰山一角,相信還有不少是已經發生了的。
白皮書第九是對外交流與合作。內文首先指稱:2014年,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在聯合國人權機構中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人權事業健康發展。
但中國在1982年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成員國,隨後又在幾個人權公約上簽過字以後,在實際措施和行動上,中國政府並沒有表現出是在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反而繼續以其橫暴的行動違反人權公約保障人權的明文規定。直到今天,正如本文上面陳述的,當局仍然沒有保障中國人民理應享有的人權自由。中國政府為了討好聯合國其他成員,在現時這份白皮書中特別作出「承諾於2014年至2017年向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大幅增加捐款」,企圖以銀彈政策,影響聯合國人員對其不願履行人權公約的觀察和批評。但客觀事實俱在,是抵賴和抺殺不了的!
2015年6月28日
註釋:
(1) 詳見2015年5月27日《文滙報》。
(2) 詳見 2015年6月18日《文滙報》。
(3) 引自6月9日《文滙報》摘錄。
(4) 《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刊於中國圖書刊行社出版的《人權宣言》第19 頁。
(5) (6) (7) 均引自2014年12月5日《蘋果日報》。
(8) 2014年12月18日《明報》。
(9) 4月7日《明報》。
(10) 6月14日《文滙報》。
(11) 詳見去年12月18日《明報》。
(12) 詳見今年6月15日《明報》。
(13) 引自今年3月28日《蘋果日報》。
(14) 詳見今年6月11日《明報》。
(15) 引自今年3月10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