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民意
大 進
六月底,香港特區政府把備受爭議的政改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的目標固然是設法要把方案通過。但無論最終法案通過與否,策略上政府似乎是要借民意,以藉此贏盡政治利益。
一個專橫和小圈子的政府,荒謬地突然把民意高高抬上雲端,天天講、日日講,去推銷一個不民主的政改方案,希望能營造一個「現實」:這個法案是獲得廣泛民意支持。
這個政府真是如此重視民意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去年雨傘運動之前,佔中運動的電子公投,不是有近80萬人投票嗎?但在政府提交中央的民情報告,他們的訴求未受重視。又例如:中央去年六月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 其後的8.31人大決議等等,又何嘗有考慮到香港市民的意見?
顯而易見,政府要用盡法寶,只想去製造一個「民意現實」。政府除了用公共廣告(API),絮絮不休地在電台和電視台自說自話外,大部分司局長和本地建制派人士,都要落區作秀,大打親民牌。(但他們被充滿智慧的普羅市民嘲弄,真是大快人心。)
要完成這個中央派下來的「硬任務」,本地的親共陣營,自然要獻身配合。當然,亦不排除中間涉及數目龐大的維穩利益。所以,建制派亦要再次展開他們擅長的「運動」群眾。所謂「民間」團體發動簽名運動,支持通過政改,第一天便宣稱有18萬人簽了名,一星期後更說取得逾百萬人簽名。以他們之前「反佔中」的群眾運動往績,其實「要有」多少群眾,就必然會「自行達標」。
這些宣傳對事件瞭解不深、立場不明確的市民,或可起一點催眠作用,誤以為真是人心所向。建制派最想出現的景況,當然就是越來越多的市民,接受了他們的觀點。
從政治現實來看,中央以至特區政府,完全是可以粗暴強行去推他們的方案,但他們仍樂於做大秀一埸,攪攪公關。政府是有它的如意算盤:1)若果越來越多市民「真的」相信政府那一套,以後便大可振振有辭,說自己代表市民,建立起本身的認授性。長遠地亦削弱反對派的實力。2)政府亦藉此迫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不能一方面聲稱為民請命,但另一方面卻違背民意去否決政改。3)如果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在大多數市民支持政改的背景下,仍否決議案;政府便可把政制發展停滯的責任,推到反對派身上。而維持目前的政制,政府亦並無損失。4)另方面,因為反對派中的泛民立法會議員,已經多番表示會否決政府方案。若要打破這個綑綁立場,便得為打算放棄原則的議員,找一個具體面的理由/下臺階,而所謂民意,便是一個很好的藉口。但事情的發展,未必會按人們主觀意願推演。政府這場民意秀並不好看。
首先,政府和建制派能拿出來的論據,是難以服眾。宣傳定位在「袋住先」,便已是自我承認,這不是一個理想的方案,只不過想利用港人過往「現實」的取向,既然利益擺在眼前,為何不先取為妙?可是,經過七十九天佔領運動之後,很多香港人的眼界已不一樣,特別是年輕的一輩,這個利誘自然難以奏效。
其次,正如之前提及,無論高官或建制派頭頭出來宣傳時,不少表現拙劣,經不起市民的質詢,這些事件都令政府失分。
有一段時間,政府雖然強調民意,但之後三間大學的滾動民調(較為可信)結果,支持通過政改的比例未有顯著增加。政府及親建制陣營,又說民調未可盡信。立場飄忽,本質是「葉公好龍」的政府或親北京領袖,豈真是夠膽全面擁抱民意?
既然大家(政府和反對派)都說尊重民意,不如就來一場公公正正的公投,來一個了斷。但專權和小圈子的政府,會願意把決定權交予人民?
對他們來說,民意只是鍾無艷: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合自己的需要時使用,不合時就丟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