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無條件釋放法律界和異議人士!

 

 

張開

 


 

          2004年,中國政府在各方壓力下,首次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內。但這只是官樣文章,在公佈後,雖引起民間嘗試行使人權這一應有權利,卻遭到阻礙、壓制,重演50年代毛澤東號召人民大鳴大放,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後,人民響應,卻遭到「引蛇出洞」的清算。尤其是現時各級官僚,從中央到各地都會貪污腐化,無法無天,導致無數平民蒙冤受屈,卻得不到法律保護,因而有大量維權的法律界和異議人士起來仗義執言,要為他們依法辯護或爭取人權,但都遭受官僚無理拘禁,控以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國家安全等莫須有罪名判刑,許多人都拘禁數年以至十多年,例如《08憲章》起草人劉曉波便因此而遭判刑十一年,至今仍在專制獄中度日。

    無理拘禁不同政見人士和維權律師的專制行動,一直沒有停息,不時都有此類消息陸續傳出,今仍有許多維權律師等人士在冤獄中受苦。

    例如,單是在四川省,便有許多位維權人士仍然未獲自由:除了譚作人因調查5.12川震豆腐渣工程而被判入獄,現已刑滿出獄外,領導川震維權的李依乾,曾揭發官員侵吞災民賠款,被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估計要2015年出獄。

   此外,參加六四民運、組織《08憲章》簽名的陳衛,則以「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兩次被判刑共14年,2020年出獄。曾組建中國民主黨、撰文批評豆腐渣工程的民運人士劉賢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先後3次判刑,合共刑期長達256月,2020年刑滿。

    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與廣州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在去年78月被刑拘後,3名支持該運動的江西新余巿維權人士也同被判刑3年至6年半。

    代理上訪媽媽唐慧等多宗維權案律師浦志強,因參與六四研討會,於今年五月被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判罪。連帶其代表律師及友人共3人被疑涉案被刑拘。

    廣東維權人士謝文飛、羅向陽、秀才江湖、楊崇、張皖荷,已經全部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後來如何發展,暫未能獲悉。廣州維權人士唐荊陵於620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唐的妻子江艷芳指「是一個『口袋罪』,甚麼都可往裡裝。」

    較早之前,北京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在私人住宅舉行六四研討會的徐友漁、郝建、浦志強、胡石根及劉荻等5名與會者後,引發國際社會關注。有8位國際知名學者,包括美國黎安友和林培瑞、法國白夏和潘鳴嘯等,在517日發表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呼籲當局糾正錯誤,無條件釋放近期被拘捕人士。

    公開信表示,在中國成為世界強國之際,一些公民在未有任何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被拘捕,嚴重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形象,令人不安又費解。公開信也對資深獨立記者高瑜被指泄露國家秘密被捕表示關注。信中說,「自『文革』結束後,黨政分開是一項基本原則,那『黨的文件』如何又成了『國家秘密』呢?」(此公開信報導,同引自516日《明報》。)

    中國政府近年來如此打壓不同政見和法律界人士,反映統治者對政局不穩定的憂慮,雖然支出了空前巨大的維護國家安全費用,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矛盾依然加劇和爆發鬥爭,比如疆獨在天安門和各地的恐怖襲擊,企圖以不正確的方法對抗民族壓迫和爭取少數民族的真正自治以至分立權,許多地方爆發反對興建化工廠或垃圾焚化爐等的大型抗議示威,和工人爭取改善待遇,原居民反對拆屋、收地、逼遷、小販反對城管人員無理壓迫拘捕等抗爭。不久之前中央實行收緊言論,出版、新聞等自由,發出「七不()講」的無理禁令;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618日發出通知,要求各新聞機構對旗下分社和部門,禁止分社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禁止新聞記者和分社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網絡輿論隨之嘩然,禁止記者批評即禁止他們履行天職。國務院更發出白皮書,對香港特區一向享有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等自由權利橫加削奪等等,都是官僚獨裁專權的新表現。難怪連前任胡錦濤、溫家寶高唱的「以民為本」, 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急都不多提,却新提出「中國夢」,即「中國的夢想」,這是新統治者的強硬作風,也是一人要兼任十個全國所有重要職權的原因。

    物理學和社會運動的規律告訴我們:有壓迫就有反抗,壓力越大,反抗力也越大,這是屢驗不爽的。

201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