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债务危机

青岩

20131230日,审计署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

 

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00.72 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 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 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 亿元。

 

此次审计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与2011年审计范围相比,增加了中央和乡镇两级政府。

 

此前2011年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它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2011年地方债10.7万亿元的规模相比,此次地方债规模增长到约17.9万亿元。到2012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外债余额为4733.58亿元,占GDP的比率0.91%,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2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105.66%,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

 

   审计署新闻发言人陈尘肇表示,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审计也表明,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袁野指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有87%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其余债务资金用于工业、能源等方面。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但是,袁野分析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税体制不够完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地方普遍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二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有较强的投资冲动,盲目举债发展,加之对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缺乏债务管理约束,致使部分地方的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此次审计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9.97%;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率已经超过100%,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决遏制地方政府追求短期GDP增速的政绩冲动。地方政府不能搞大跃进,无论是经济建设、城镇化建设,不能急于求成,而要量力而行,要保持合理的债务率,不能一口吃个胖子,否则多少钱都不够花。

 

 

 

 

2013611日,审计署发布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已接近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16地区债务率超100%,债务率最高达219%,违规为817亿元债务提供担保等问题纷纷浮出水面。

 

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

 

从债务资金来源看,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分别占78.07%12.06%,仍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从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针)看,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有24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31个地区债务率比2010年下降。但仍有10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部分地方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偿债压力加大。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本级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7746.97亿元,而上述地区当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需偿还本息2315.73亿元,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

 

审计抽查发现,2011年至2012年,地方通过融资和违规集资合计2180.87亿元。这些融资方式蕴含新的风险隐患,如BT融资年利率最高达20%5个省本级和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有关部门违规为817.67亿元的债务举借提供担保。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仍有8个尚未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丁茂战分析,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只要有条件、有机会都会这么做。他认为导致地方政府大肆举债的原因如下:一是要干事,但没钱。现在财税体制,使地方政府尤其是地、县级政府,其收入和支出严重不对称,要干事就必须借债。二是考虑到借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的钱,属于政银合作,都是国家的,也没有放在自己腰包,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多借一些。三是寄希望用预期土地收入还债,或者招商引资后还债。其实这样做风险更大,土地市场会收得越来越紧,房地产市场只会紧不会放。预期不靠谱。四是监督不力。我国财政金融领域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体制改革远未到位,监督手段明显欠缺。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增长率超过20%;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等;三是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突出,隐蔽性强、筹资成本高,蕴含新的风险隐患;四是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五是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财经评论人杨国英指出,在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已相对饱和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之所以仍难消退,除与保增长的政绩诉求相关外,还与部分地方政府主政官员的关联利益有关。众所周知,在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体系仍不健全、招投标仍存在形式或实质的不透明之下,地方政府通过持续举债,不仅可以推动相关行政主导型投资,实现保增长的短期政绩,更可以由此为关联人的利益输送提供便利。

 

丁茂战则批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透支未来。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风险意识差,为官主要考虑当下政绩,明天之事明日再说,保不准即将升迁或调整更好岗位走人,并且越是在可见时间里可能提拔的人,借钱越无所顾忌。传统政绩导向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以GDP、城市建设、形象工程为导向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何科学合理地衡量经济发展的质量,在许多地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曾经在2013717日发布了2013年度对中国宏观经济状况的“年度体检报告”。其中估算,截至去年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达45%以上。报告称,由于近年信贷激增及非传统金融迅猛发展,中国地方政府通过预算外融资活动的借贷大幅增长。如果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预算外资金纳入广义政府债务范围,那么去年的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超过45%。虽然这种情况目前仍然可控,但如果金融部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暴露进一步快速增大,最终出现无序调整的风险就会增加。

 

 

引用资料来源:

中国地方债规模低于预期 专家称不能掉以轻心20131231日,中国新闻网

审计署: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近3.85万亿20130611日,新华网

IMF:中国广义政府债占GDP比重超45%20130719日,新京报

人民日报谈地方政府近4万亿债务:只铺摊子不管还20130612日,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