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共事業公司的治理問題──PG&E和太平洋煤氣與電力公司聯合股東大會觀感 (來論)

趙京

    2010PG&E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在加州San Bruno市爆炸,8人遇難,38棟房屋被毀。當代美國的羅賓漢/梁山好漢Chevedden兄弟義憤填膺地買下PG&E的股票,要求我去PG&E的股東大會發言譴責公司的頭頭們。我因為資源(時間和資金)有限,只能關注具有戰略意義的國際大公司,沒有購入PG&E這樣的美國公共事業公司的股票,告訴Chevedden說,沒有付諸股東表決的提案的發言,沒有什麼意義。Chevedden同意我的判斷,等到去年下半年可以提案的時候[1],向PG&E發出了戰書。

今天,我一早趕去PG&E在三藩市的總部出席股東大會,在列車上反復默讀唯一的股東第4號提案(前三個是公司的提案)[2]Chevedden的這個提案要求董事會主席獨立,同時順帶譴責包括兼任董事會主席和總裁的首席執行官CEO在內的董事們的貪婪(例如,前任CEO年薪15百萬美元,退休時又拿走21百萬美元)和不負責任(爆炸事件)。我同時注意到這是PG&E Corporation Pacific Gas and Electric Company太平洋煤氣與電力公司的聯合股東大會,後者是公共事業公司,受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CPCU和聯邦能源規制委員會FERC的規制(主要是價格調整),也受到原子能規制委員會NRC的規制(因為有原子能發電設施),是業務主體;前者PG&E是控股公司。為什麼同一個實體要分為兩個公司呢?這裡面有很多奧妙,但主要的原因是美國的公共事業已經被私有資本控制,私有資本階級用控股公司更便於控制公共事業。我在日本時,注意到那些把放縱經營的後果轉嫁到公眾頭上的官商合營第三形態七成陷入赤字[3]。實際上,太平洋煤氣與電力公司的總裁是個辦事的夥計,PG&ECEO(也兼任董事會主席和總裁)才是大老闆,他們的2012年的收入分別是5,117,768美元和9,949,634美元,可以與微軟、甲骨文等最成功的國際大公司的大老闆並駕齊驅了。與此同時,今天的財經新聞報導:San BrunoPG&E 該為2010年的天然氣管道爆炸賠償22.5億美元[4]。這正是我們要利用股東提案這個唯一有效的民主武器捍衛公共利益、教育資本階級的原因。

PG&E總部的入口戒備森嚴,我身著天安門民主女神像上衣、手提簡陋帆布袋,由一個女士帶領到堂皇的會議大廳的嘉賓座位上。我注意到會場帶有半政府的氣氛,後半場是雇員股東的座席。一位女士官員宣佈會議開始,首先交待會議安全事項,告訴我們在煤氣或電力的事故發生時如何避難。其次由秘書長主持會議。他很快comment簡評頭三號公司的提案,然後邀請我也學他那樣,comment(簡短結束)第4號提案。我沒有上當,用5分鐘的時間一字一句地念完了所有提案的內容,完成了作為股東對股東正式大會(半個小時左右)的佔領任務,留下了歷史記錄。會後,我們知道這個提案得到33%的股東贊同,是個了不起的成果。我在2008出席Oracle甲骨文公司股東大會一文中記載到:唯一引起爭議的是關於高層主管的報酬問題(第2號和4號提案)。報酬委員會主席Berg董事為Ellison的報酬進行了很長時間的辯解,說Ellison身兼數職,全公司都靠他。這些理由都不錯,但為什麼他一個人的收入是平均技術員工的一千倍?這當然不是經濟問題,而是社會制度與道德信念問題:難道比普通員工高一百倍還不足以滿足Ellison的欲望嗎?難道比普通員工高十倍Ellison就不能工作嗎?[5]但那一次專門針對高層報酬的提案遠沒有得到三分之一的股東贊同,從戰術上講,應該把這些不太容易得到大股東贊同的內容附帶在比較容易得到股東贊同的董事會主席獨立性問題的提案議題下,順帶通過。我幾次想把人權問題也這樣提案,但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突破口。

正式議程結束後,PG&ECEO和太平洋煤氣與電力公司的總裁簡單介紹公司的業務,可以感覺到他們頭腦中揮之不去的安全隱患,這使我們這些PG&E的用戶感到安全了一些。接下來有7個股東問了9個問題。第1個股東就是那位總是為董事會辯護的白人老頭。他說Chevedden兄弟總是躲在台後屈辱董事,目的就是要摧毀美國公司。我沒有對他的老一套做出解釋:Chevedden兄弟住在南加州,不來與會只是為了節省有限的資源,董事們貪婪得臉都不要了,又何必臉紅呢。第2個股東問到電動車的加電站問題,CEO回答說PG&E有能力和計劃提供更多的加電站。第3個股東代表基督教和猶太教要求PG&E維護傳統價值,不要支持加州的同性婚姻法案,CEO回答說PG&E要與社區搞好關係等。這個股東後來又抱怨smartmeter太昂貴,但CEO回答說有助於提高安全性,不得不安裝。第4個股東問到網路安全問題,第5個雇員股東提到業務承包的安全隱患,第6個股東要求滿足承包工人的最低工資,第7個股東問到太陽能板的安裝,CEO回答說有人安裝中國製造的廉價太陽能板,但用PG&E的線路免費傳遞,要想辦法制止。最後,那個雇員股東又站起來發言,被CEO制止說可以在會後公司內反映,但他抱怨說這是唯一的機會與董事會和高層交流,而公司內部的交流都過濾掉員工的意見了!看來他已經豁出去了。CEO感謝他提供這個重要資訊,說要研究改進,就結束了會議。

我在回程的電車上,進一步想到中國的國營企業的治理,有什麼辦法也教育一下中國新起的官商結合的權貴階級呢?看來,全球化進程中的民權運動,比我們想像的更加任重道遠。

趙京(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

201356

 註釋:

[1]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必須擁有股票一年以上,提案又必須在股東大會半年之前發出,所以,一般要有兩年準備期間。

[2]http://www.pgecorp.com/investors/financial_reports/annual_report_proxy_statement/ps_pdf/2013/2013_Proxy_Statement.pdf

[3]田口騏一郎《海燕》1998111日第661號文章,趙京譯文首次發表在美國出版的《中國與世界》19984月號。

[4] “PG&E Should Pay $2.25 Billion for San Bruno Blast, City Says.” 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3-05-06/pg-e-should-pay-2-25-billion-for-san-bruno-blast-city-says-1-.html

[5] http://cpri.tripod.com/cpr2008/orac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