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惠普人權政策改善的阿基米德杠杆(來論)
趙京
2013年2月8日,紐約時報發表了題為“惠普限制中國學生用工”的聯合報導:“全球最大電腦及其他電子產品生產商之一惠普(Hewlett-Packard)正對中國各地工廠雇傭學生及臨時工人數做出新限制。……惠普此舉反映了電子公司對中國有問題的用工行為看法的極大改變。”“由於工廠勞動力越來越匱乏,中國許多工廠一直依賴高中生、技校生和臨時工應對間歇性訂單增多狀況。學生抱怨道,學校領導會臨時讓他們從事與學業無關的勞動,工作時間也過長。當地政府有時也會命令學校提供勞動力,而工廠會付給校方酬金。”“過去10年的大部分時間,許多全球電子業巨頭都基本忽視了這一問題,僅在一些情況下對關於損害勞工權益的報導進行追查。”“週五早上,惠普通知中國供應商這一規則,規定,所有的工作必須是自願的,學生和臨時工‘在合理地預先告知之後,應可以隨時離廠,各方不得刁難。而且勞工須有可靠的、不會招致打擊報復的申訴機制。’”“惠普發言人霍華德·克拉沃(Howard Clabo)說,從3月開始,惠普將對供應商展開培訓,並且和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及學者進行座談。”“一直以來,富士康(Foxconn)尤其受到勞工權利人士的批評。……在重慶,富士康和惠普合作,生產針對中國國內市場的電腦。”[1]
與此同時,惠普發佈2013年3月20日舉行的股東大會資料,其中包括我作為股東要求成立人權委員會的第6號提案和公司董事會為了反對此提案的聲明中例舉的惠普人權政策(包括供應商政策)[2]。我幾年來推動惠普人權政策改善,終於結出了初步成果。
2010年6月1日,我向惠普提交2011年股東大會的人權提案,被惠普用小計謀拒絕,“我才意識到惠普在關於中國的人權問題上採用的黔驢之計,不禁大笑起來:你躲得過初一,躲得了十五?我明年會再挑戰,直到我的提案在股東大會上得到表決為止!”[3]
2011年3月,“知道要教育惠普這樣的老牌王國,需要更大的耐心”,我再次聯繫惠普,經歷了半年的會談,有一點進展,包括:“話題轉到供應鏈的人權政策。這是惠普作為世界上最大電腦製造商的特色。它在中國的1萬名雇員在689城市、2千縣經營1萬個生意夥伴、7千個商店、1千3百個服務中心。我們讀到富士康員工連續跳樓自殺的悲劇現象,其源頭就在惠普、蘋果公司等供應鏈的頂端。”結果,“推動惠普王國的人權政策改變雖然艱辛,今天總算是邁出了第一步”[4],但放棄(錯過)了提交2012年股東大會提案的機會。其間,惠普寫好了守密條款要我和Morton Sklar律師簽字,被我們斷然拒絕。我們關注公共政策,對公司的秘密不感興趣,更不會被收買利用為公司宣傳,失掉獨立性。
2012年3月21日,我出席惠普的股東大會,代理宣讀老朋友的譴責董事會(特別是CEO)貪婪無能的提案,同時“提出惠普的人權實踐問題,指出雖然公司已經有不錯的紙面人權政策,但關鍵在於如何有獨立的機構確認其執行。Whitman果然老練,以‘惠普不能撤離中國’把議題轉移開。……我指出她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知道下一步只能……訴諸股東提案了。”[5]
2012年5月17日,我正式提交2013年股東大會的人權提案,以偉大的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和最近的阿拉伯之春,說明惠普這樣的超級國際公司建立人權委員會的必要。9月12日,一年前會談過的副總裁兼倫理與遵守事務主管Watson女士回復我,要求我主動撤銷提案,卻沒有同意我的舉行英特爾公司那樣的邀請外部專家“會診”的建議[6]。我沒有回復這樣的傲慢。不久,我收到老對手副總裁兼副總律師Ritenour要求通話的禮貌電郵。我再次指出自己來自被無法無天的土皇帝統治了幾年、又是惠普在中國乃至全球製造業務中心的重慶,有責任就惠普的人權政策為不懂中國事務的普通股東和沒有言論自由的普通中國民眾代言。他知道除非我的提案得到大會表決我不會停止戰鬥,就同意這次不排除我的提案。我也禮尚往來,當即表示只要付諸股東大會表決,我不會再次提案。
2013年1月2日,我收到惠普董事會把我的提案付諸表決的正式決定,和反對我的提案的聲明[7]。與雪佛龍或谷歌2010年股東大會上反對我的人權提案的董事會聲明一樣,惠普為了得到廣大股東的支持,證明我的提案雖然精神上不錯但“沒有必要、不符合股東的最大利益”,周詳地列舉或承諾了公司為改善人權政策已經和正在實施的步驟,也算正式陳述和改善了公司的人權政策,達到了我幾年來幫助惠普的基本戰略目標。
有趣的是,緊接著我的提案,由全美長老會基金、德州的天主教Benetictine姊妹會、神聖上帝會眾、聯合美以美教會的全球牧師和慈善投資服務共同提出的第7號提案(見注2),也要求公司改善人權政策,連理由(包括中國的人權狀況擔憂)也與我的提案類似(但更溫和、間接),怪不得董事會的反對聲明也屢次提到我的提案!與我2010年與(比我股份、組織、影響強大百萬倍的)耶穌會合作推動雪佛龍人權政策的經歷類似[8]。反過來看,正是這樣的兩個完全不同背景、實力的股東的相同提案,迫使公司在人權政策上邁出了別的公司不肯、不願、不能邁出的步伐,值得慶賀。
惠普的股票在2010年曾達到53.9美元,今天只有16.9美元。作為股東,我必須以我的“退休基金”持股直到完成“人權提案得到表決”的基本戰略目的,才考慮戰略撤退,買進新的戰略目標的股票。雖然經濟上損失在所難免,但以千萬分之一的股份利用股東提案這個阿基米德“社會運動杠杆”,廣交了關注人權事務的耶穌會、長老會、美以美會、工會、社會責任基金、大赦國際、聯合國全球契約等組織和個人,推動了影響全球生活的國際大公司的人權政策的改善,特別是對於我不能親自回國服務的中國民眾盡到微薄之力,社會回報無可估量,值得付出這樣的犧牲。
趙京(中日美比較政策研究所)
2013年2月13日
[1] http://cn.nytimes.com/article/business/2013/02/08/c08hewlett/ (中文)http://cn.nytimes.com/article/business/2013/02/08/c08hewlett/en/ (English).
[3] 趙京:“惠普H-P公司面對人權提案的黔驢之計” http://cpri.tripod.com/cpr2010/hp.pdf
[4] 趙京:“推動惠普公司的人權政策改變的第一步” http://cpri.tripod.com/cpr2011/hp111010.pdf
[5] 趙京:“佔領(惠普)股東大會的藝術” http://cpri.tripod.com/cpr2012/occupy_HP.pdf
[8] 趙京:“推動Chevron 雪佛龍公司改進人權政策的經驗” http://cpri.tripod.com/cpr2010/chevron100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