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屈不撓的林松祺

一卒


 

1954225日晚上,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事法庭對托派案犯人進行宣判。隨後,分三批出發,沒說去向。這些人,關了一年多,無論刑期長短,沒寫一封家書,沒見一個親人──「室家不知,與世兩絶」(謝山答從兄書)。就這樣,默默地離開了廣州。27日清晨,另一女犯人和鮑裕年第一批被押上火車,關在乘務員休息室的下舖。上舖是兩個男犯人,事後根據情況估計,他們是林松祺和何若平。林松祺因不認罪,受盡折磨,重判七年,身體虛弱。何若平在獄中呼口號,被打斷了一條腿,成為跛子。另一女犯人入獄不到半年,雙目失明;繼而兩腳抽筋,全身關節痛;過了不久,一天早上,起不了床,當時她不知是怎麼一回事。同室的鮑裕年,比她大八歲,問明情況後,說是子宮下垂。因此把她們作為病號(鮑裕年是陪她的。一路上不用她揹行李,鮑要揹自己的被服),特殊「優待」,不用坐硬席,也不用帶手銬。

帶槍的管理員守在門口,大家不敢說話,也無話可說(無可奈何!)。唯林松褀打破沉默,他用普通話問:「我們去那裡?」何若平答:「不知道!」每到一站,他跟著播音員說,到了甚麽地方。一路上,他斷斷續續闡明自己的觀點:托派與中共只是政見不同,不是反革命。惹怒了管理員,把他和何若平同上一副手銬,下舖的我和鮑裕年也不例外。火車一路向前行,林仍不斷報站,仍堅持說托派與中共只是政見不同,並非反革命。列車過了衡陽,沒有走湘贛線,他肯定地說:這是粵漢鐵路,終點站在武昌。但到武昌後會轉到那裡去呢,就不得而知了。他不停地喃喃自語。

經過三十多小時的慢車,第二天下午到達武昌,在湖北省公安廳看守所關了幾天。到齊後,男犯去漢陽新生磚瓦廠,女犯去新生被服廠,唯陸績去新生印刷廠。林松褀因思想頑固,仍關在看守所。

為甚麽勞改工廠都以「新生」命名呢?意思是說:「過去的如昨日死,今後的從現在生」,經過「改造」,變成「新人」,共產黨是再生父母。犯人釋放叫「新生」,釋放後不准回家,留在勞改工廠就業的人叫「新人」。整個隊伍叫「新人隊」。李永爵、姜君羊判刑十五年,後來李減刑五年,姜減三年(姜在1951年初被捕),1962年釋放後,在「新人隊」做了二十多年「新人」。

在漢陽縣下蔡甸新生磚瓦二廠勞動改造的,廣東有十五人,廣西八人,以後又陸續從其他地方送去三人,共二十六人,編成一個特殊的勞改分隊。勞動、生活、學習與其他犯人完全隔開,互不接觸。住的是獨門獨戶,獨進獨出,不准與其他犯人來往。勞動由中隊直接交代任務。當局對托派的政策是「一個不殺,大部不放。」即是說:把他們關起來,不與外界接觸,讓其自生自滅,老死而後止。放出去的,也受種種限制,使其孤立於群眾之中,群眾聽不到托派的聲音,任由中共的宣傳機器醜化。

為何集中在武漢三鎮呢?這也是當局深思熟慮的。武漢和廣州同屬中南區,這是次要的。主要原因是:托派在武漢是個空白,沒有人在那裡活動過。而且所有托派成員與武漢無人緣關係,語言也不通。事前當局查問過每一個人:「有甚麽人在武漢?」知道沒有,才安排在武漢。只有梅爾端(原名俞守一)於1950年回到武漢老家。但他向來在外,武漢沒有基礎。

在勞改隊,每晚學習二小時。白天幹活是勞動改造,晚上學習是思想改造,即洗腦筋。他們到達勞改隊的當晚學習時間,勞改大隊的幹部來了,中隊的幹部也來了,他們三、四人輪流發言,大大訓斥了一頓。甚麽「托匪」長、「托匪」短的數落過後,便宣佈這個特殊的勞改分隊的分隊長是一位勞改局犯了罪的,姓張的科級幹部,分隊副是他們中的方立維。他們分兩個小組,當即指定各組正副組長。

同年六月間,林松祺被送去漢陽勞改隊。那時他臉色蒼白,神情呆滯,身體虛弱,手腕紫紫黑黑,疤痕累累,非常難看,這是手銬扣緊以至腫脹潰瘍,反覆發炎所致(在火車上,我沒有注意這些,因當時天冷,穿長袖衣服)。這些疤痕,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當晚例行學習時,大多是敷衍了事,言不由衷地叫慣「托匪」,沒有一人敢稱「托派」的。輪到林松祺發言,他認真地大聲申辯:「是托派,不是托匪」,托派與中共只是政見不同,並非反革命,於是被一些「積極份子」綑綁起來。不過當時還是講「革命的人道主義」,「思想教育為主」,沒有關禁閉,還是隨眾出工,而且不強逼他做多少勞動。

一個休息天,那些「積極份子」為了立功贖罪,又挑起對林松褀的圍攻,氣勢洶洶,喊打喊殺。別人說「托匪」,他說「托派」,如是各執一詞,各不相讓。不管別人怎樣駡他「死頑固」,也不管自己如何孤立,仍堅持己見,毫不妥協。於是以隊長方立維為首和那些小組長等等「積極份子」,乘機表現自己,由動口以至動手,把林打得臉青眼腫。直至驚動了隔壁勞改隊的犯人,他們不敢跑過來,只隔著圍牆高聲大喊,叫他們「不要打人」,才停止對林松褀的攻擊。事後方立維還說:動手打林松祺的人是「思想改造有收穫」呢!

方立維何許人也?他是中共在中山縣建制後參加解放軍,「一網打盡」時在軍隊被捕,判刑五年,在勞改隊當分隊副。張隊長走後,方立維當隊長。方隱瞞托派身份,「打入」部隊,按中共的政策是:罪加一等。他只判刑五年,可知他被捕後有「立功贖罪,悔過自新」的表現。在勞改隊當中隊副以至隊長,足以證明他「積極可靠」。除林松褀外,體弱如何若平、陳景光、謝山等等也深受其害。劉平梅回廣州後,謝山特意和他談及勞改隊中方立維等「積極份子」的情況時,仍有餘憤。不料劉竟毫不介意,回中山時,特意去石岐找方立維「聚舊」,使謝山大感意外,也大為不滿,認為劉此舉抬高了那個可恥之徒。八十年代,方立維移居加拿大,鄉親們不知其底細,讓他管理同鄉會的財務,後因貪汙舞弊,帳目混亂而被開除。方找移居加拿大的鄭致祥等老友聚會,大言不慚地談及獄中生活,看見友人聚精會神,更是眉飛色舞,滔滔不絕。後來鄭致祥給他一篇謝山的文章,他頓時臉色變了,能說會道的人,一下子啞口無言。雖然,謝文是理論性的,毫無談及獄中事。但他意識到東窗事發,灰溜溜的走了,從此不敢再去。

19547月,長江發生罕見的大水。武漢是重工業基地,有武鋼、武重等等大型企業。為了確保武漢安全,政府採取分洪措施。一夜之間,很多農田房舍被淹,成了澤國。新生磚瓦廠也一片汪洋。他們奉命搬到離廠約十里的城頭山上,安營紥寨。所有勞改犯,都去參加抗洪鬥爭,謝山和林松祺留守大本營。他們時有談及古今中外的歷史,不用說得很明白,隠隠晦晦,互相理解,就心滿意足了。事後謝山受到批評,說他同情林松祺,沒有給林做思想工作。本來讓林松祺參加勞改隊,是希望他在大夥的幫助下,「改造」過來。可是他「冥頑不靈」,堅持己見,毫無悔改之意。九月初,在城頭山上開了一次大會,宣佈對林松祺加刑,由七年加至十五年,立即收監。押回武漢。

托派案是中央直接領導,統一佈置,由各地公安機關執行的。19566月,政府組織托派犯人參觀學習,中央派去武漢一位姓王的女組長領導,湖北省公安廳具體執行。在開幕禮上,政府幹部口口聲聲稱「托派」,而不叫「托匪」。這不是因為多年來找不到托派是「匪幫」的證據,而是因為不久前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大批判史達林個人崇拜,以肅托為名殘酷鎮壓異己,製造一系列寃假錯案。所以中共對托派的態度有所改變。

謝山非常懷念那位堅強不屈的戰士,見到陸績時,急不及待地問及林松祺的下落。陸說不認識林,聽說他身體極差,神智似乎不大正常,仍堅持自己是「托派」,不是「托匪」,不是「反革命」!受到其他囚犯的侮辱與欺淩,可能於1955年被折磨殆盡了!

本來監獄裡犯人與犯人之間是平等的,不准誰欺壓誰。記得那位女犯人初到被服廠時,半個月打牙祭一次,即是說,一盆菜裡有幾片肉。有個犯人搶去她筷子上的肉吃,被人告了。結果大會批評,說他惡霸作風不改,馬上送去大軍山打石場。那裏勞動強度大得多。本來照顧他年老體弱,時有吐血,在被服廠輕鬆些。可是他為了多吃點肉,罸去打石仔。但是如果要整一個拒不認罪的犯人,就另一回事了。長期關押的監犯,情況複雜。囚徒在二監看守所放風時,大家都從囚室走出來,排成長龍,繞幾個圏。鮑裕年覺得很難堪,說走在前面年紀大的,可能是惡霸、地主、土匪、特務之類罪大惡極的人,沒想到和這些人關押在共產黨的監獄裡,內心非常難受。縱容這些犯人整犯人,更是另一種懲罰,不比腳鐐手銬好過。

陸績能夠「聽說」,可以肯定林松祺犧牲於湖北省第二監獄看守所(即模範監獄,在漢口寶豐路)。那裏有三個勞改工廠──被服廠、印刷廠和米廠。同在一個大門口出入。犯人未經批准,不得踏出各廠門口一步。五個女犯在湖北省公安廳轉到勞改單位前,曾在該看守所逗留了兩三天。有個犯人大組長,原是政府幹部,他可到處串,上下溝通。本來監獄裏不准談案情,但他敢問她們的案情,和她們談話。後來,把她們帶出看守所,去一個地方(可能是辦公大樓),他去辦公室辦了手續,再把她們帶去被服廠。他住印刷廠男犯宿舍,所以能把看守所林松祺的情況告知陸績。

林加刑後,不可能留在蔡甸,蔡甸是勞改單位,不是監獄。而且當時他們住的地方也沒有,在山上露營。除二監看守所外,陸績不會「聽說」,不會得到林松祺的消息。

中共是一言堂,順我者生,逆我者亡。誰敢不認罪,只有死路一條。在托派案中,大家知道的,只有林松祺始終不認罪,結果被活活整死。令人痛惜!

1993年,林松祺的胞弟想尋找其兄下落,已屍骨全無了。想到他在獄中受盡刑罸,還遭到為虎作倀的「積極份子」批鬥與辱罵,仍堅貞不屈,生死置諸度外。為此謝山寫了一首律詩:

 

答人詢舊事 19936月

四十年來事未忘,死生得失只尋常。

叔孫弟子誇通變,南八男兒自主張。

鬼若有靈當作厲,志應難奪恥成倀。

談龍可是好龍客,留與青編論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