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電的代價
破謎
日本政府經歷福島核災難之後,並沒有認真地汲取教訓,卻罔顧民意,倒行逆施,重啟核電,由此激起民憤。
2012年6月16日,日本內閣會議決定重啟福井縣大飯町的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站3、4號機組。據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關西電力公司在完成必要檢查後於7月1日晚重新啟動了大飯核電站3號機組反應堆。該機組功率為118萬千瓦,是加壓輕水反應堆。
這是2011年3月福島核事故後,日本首次重啟因定期檢查停止運轉的核電機組,這標志著日本在有關核電站安全性的一片質疑聲中將再次使用核電。
目前日本的核電站總發電量的15%左右,大飯核電站位於日本福井縣大飯町瀕臨日本海距東京大約320公里,由關西電力公司經營,該核電站曾發生過漏水、起火等諸多事故,6月15日日本福井縣大飯町町長時岡忍在町議會全體協商會上表示,同意重啟位於該町的大飯核電站3、4號機組。大批民眾強烈反對。
6月22日,4萬民眾在位於東京永田町的首相官邸門前舉行集會,反對重啟核電站,呼籲實現“脫離核電”。集會人士手中舉著“決不允許重啟核電站”等標語或橫幅,並高喊著“反對重啟”、“將大飯核電站停運”等口號。
這次抗議活動是由“首都圈反核電站聯合會”在網絡發起的,自2012年4月初開始每週五在首相官邸門前舉行抗議活動,起初只有300人左右,但在內閣會議正式決定重啟大飯核電站後,引發大量網民激烈回應,集會人數節節上升。
另一邊廂,中國政府也沒有認真地汲取鄰國日本福島事故的教訓,逐步重啟核電項目,由此民眾憂心忡忡。
2012年6月15日,中國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公開向社會徵求《關於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的報告》和《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下稱《核安全規劃》)的意見和建議,意味著中國核電的重新啟動。
但重新啟動的成本卻大幅增加,因為 ‘核安全’的成本高昂。《核安全規劃》明確提出,為推動核能與核技術利用的技術升級和進步,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十二五”期間重點專案投資需求約798億元。其實,2011年12月30日,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集團)決定從即日起,中核核電有限公司(下稱“中核核電”)整體變更為中國核電,成為中核集團核電開發與經營的唯一主體。2012年1月初,中國核電的上市工作日前獲得國家證監會的批復。中國核電已在《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環境保護檢查技術報告》提出,中國核電公開發行A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扣除發行費用後,A股發行的募集資金將投資于福建福清核電工程、秦山核電廠擴建專案(方家山核電工程)、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海南昌江核電工程和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工程並補充流動資金。上述項目總投資額為1735.24億元。
但諷刺的是,核安全的隱患無處不在,即便追加投資成本,也無法百分百保證核安全。《核安全規劃》指出,中國核電“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存在的問題包括核電多種堆型、多種技術、多類標準並存的局面給安全管理帶來一定難度,運行和在建核電廠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的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部分研究堆和核燃料迴圈設施抵禦外部事件能力較弱;早期核設施退役進程尚待進一步加快,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需要妥善處置;鈾礦冶開發過程中環境問題依然存在;放射源和射線裝置量大面廣等等。
國家環境保護部科學技術顧問委員會委員、核安全中心研究員趙亞民表示,中國核電機組存在安全隱患,包括核電發展面臨著數量快速增長和核電人才相對缺乏的矛盾。在濱海運行的核電站,其熱排放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大宗產品電子商務平臺金銀島分析師曉塵也指出,“中核集團自查以後,發現的14個問題有些已經解決了,但還有許多技術、環保層面的問題是需要2-3年才能解決的。”
2011年3月至12月,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和中國地震局對全國41台運行、在建核電機組,3台待建核電機組,以及各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迴圈設施進行綜合安全檢查。
環保部表示,中國核設施在應對引發福島核事故類似的極端自然災害事件時,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像秦山核電廠於1983年開工建設,廠址標高定為5米,採用設置防洪堤的方式應對極端情況下可能出現水淹。
2012年2月6日,《第一財經日報(微博)》率先報導福建福清核電廠諸多核安全隱患問題被國家核安全局曝光一事。2011年12月15-16日,國家核安通用群組織檢查組對福建福清核電廠進行年度例行核安全檢查。檢查組成員來自國家核安全局、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輻射安全監督站和環境保護部核輻射安全中心。調查發現,福清核電廠鋼筋料場及鋼構料場的部分材料無標牌、標識不清及標牌記錄不全,現場廢料沒有分區管理;土建工程施工中出現了混凝土裂縫以及蜂窩麻面、錯台等外觀缺陷問題;部分大體積混凝土測溫記錄(比如3號核島G段)降溫梯度控制不能完全滿足規範要求、部分測溫探頭損壞;現場個別管道介面沒有保護;現場焊接安裝過程多次發生現焊絲退貨的情況;主管道焊接區(R411)門口一台滅火器失效。
此外,紅沿河、寧德核電廠出現混凝土施工品質問題,以及中核混凝土公司對坍落度不滿足要求的混凝土採用補充砂漿的方式來調整坍落度,造成混凝土原有配合比改變的問題等等。
趙亞民深刻指出: “事故往往發生在意外情況下,有時意外中還有意外。”
福島事故更說明了 ‘意外’ 的後果往往由民眾承擔,乃至犧牲了民眾的生命財產。
假如依然心存僥倖,重啟核電,即害民傷財,挾持民眾一步步走向滅亡。
資料來源:
(1)《第一財經日報 》(2012年2月6日、6月07日、6月20日)
(2)《中國廣播網》(2012年6月22日)
(3)《國際在綫》(2012年6月24日)。
(4) 《中國新聞網》(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