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獄(轉載)
周履鏘
我自從接受托洛茨基主義,投身革命,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SY)組織,對於被捕入獄,是有思想準備的。我一生被國民黨和共產黨逮捕三次,坐牢和變相坐牢長達三十五年,從二十五歲到六十歲,都是在獄中渡過的,受的苦難不少,但對革命無所作為。
第一次被捕
1949年4月26日,我被國民黨逮捕,罪名是“共產黨嫌疑。”那次是國民黨對上海大學生的大逮捕。當時我是上海師範專科學校的學生。
1947年秋,我考入上海師範專科學校。那是一所由教育家董任堅為校長的戰後初創學校,目標是培養中學教師。董校長聘請上海各校的名教授來兼任系主任和教授,孫大雨是外語系主任,陳仁炳是社會系主任,施蟄存、戴望舒是中文系教授,學校雖是初創,但師資是一流的。當年國民黨統治下的師範學校,是全公費的,吃飯也免費。學生大都是貧寒子弟,思想傾向比較進步,有中共或傾向中共的學生,有托派一個SY支部;也有少數反動學生,大家視他們為國民黨的狗腿子,背地裏破壞學運,向反動派告密。在對待反對國民黨的學運時,托派和中共同學的行動是一致的。托派SY支部的周履鏘、周儀、伍恭聖都是溫州人,當時溫籍學生有十多人,我們的活動主要在同學中,向他們介紹《青年與婦女》、《求真》等托派刊物。
學生自治會(解放後改稱學生會,似乎共產黨對“自治”二字犯忌)由進步學生掌握,實際上受中共地下黨的學聯領導。除了校內活動,包括出刊物等外,還組織同學參加學聯領導的學運,參加在交大舉行的晚會,參加“反饑餓、反內戰、反迫害”的遊行。我也是學生自治會的成員,我負責宣傳,主編《師專新聞》,姚雪琴(親中共學生)和錢慧初負責與學聯聯繫。
1949年解放軍渡江後南京解放,到了4月,上海已成孤島。國民黨瘋狂地捕人殺人,1949年4月25日午夜後(即26日凌晨),國民黨在上海全市大肆逮捕進步學生。軍警包圍學校,師專全體學生從睡夢中被強迫集中到禮堂,一個戴面具的人(校內特務學生,不發聲)持黑名單指認,凡認定的,讓軍警押走,一共抓了15 人,其中托派有我、周儀和同情者錢慧初三人。我們被捕的人先被押在附近的看守所,下午三、四點鐘,又把我們押上囚車,在市區鳴著警笛呼嘯西去,在達人中學(現在是建國西路的上海市監察局)門口停下,進去後已有數百名學生,以交大、復旦的學生人數最多。達人中學沿馬路樓房是教室,院子內是一個很大的天井,往北的一幢樓房都是小房間。後來我們知道,達人中學原址是法租界巡捕房之一,小房間就是當年的小牢房。當天被捕的學生都沒有帶衣被,入晚,拉來一卡車軍用被子,一人一條。起初要將男女學生分開關押,交大學生怕女生吃虧,提出抗議,結果以學校為單位關押在沿馬路的教室,大家睡地鋪,一條被子當墊,二人合蓋一條被子,我和黎國華合睡,錢慧初和王佩清合睡。
當天被捕的約有三百多人。真正的中共份子或學運中的骨幹不多,大部分是參加學運的群眾。可能是共產黨事先得到消息,通知重要成員離校了。交大被捕學生中的陳唐堯是我在哲學班認識的,是托派的同情者。其他學校的學生沒有我認識的托派成員。
這次被捕的人都沒有受到刑審逼供,5月23日(我記得是21日?)起允許保釋,我和另三位師專同學由我的叔父保釋出獄。大約放了三分之一以上。其餘的被轉押到虹口中州路上海商學院。上海蘇州河以南25日解放,全市27日解放,當天看押的看守逃跑了,所有的人都出獄。這次四·二六被捕的三百多人一個也沒有被殺害。但後來得知,黑名單上當晚沒有被捕的人事後在校外被捕,有些人被秘密殺害了。交大的烈士穆漢祥、史霄雯就是兩例。至於為什麼沒有被害,大家也不知原因。
1996年5月25日上海新民晚報發表一篇《黎明前的鬥爭》,作者嚴祖礽。文章談的就是“1949年四·二六事件”。文章披露,當時地下黨進行營救,交大黨總支成立“營救被捕同學黨組”,派38級支部書記徐光裕負責營救工作,找到名報人嚴獨鶴,請他聯絡一批被捕同學家長,他們向市府提出釋放無辜被捕學生的要求,並設法衝破新聞封鎖,把被捕人員三百五十二人的名單在大公報發表,使反動派當局十分被動。在社會各界輿論壓力下,偽市政府不得不從5月23日起陸續取保釋放學生。讀了此文,才知四·二六事件被捕學生沒有人被殺害,是地下黨營救,巧妙地與敵人鬥智鬥勇取得的勝利。新民晚報文章只說是交大成立“營救被捕同學黨組”進行營救,但我想此決非交大總支部的自行行動,背後一定還有中共地下党市委的領導。
第二次被捕
1949年11月×日(日期忘記了,相關的人也都記不清,我記得是10月×日),我被共產黨逮捕,罪名是托派。這次被逮捕的經過,我在《關於江浙臨委及其被破壞》短文中已有敍述,不再重複了。
這次共產黨的目的是取締托派的活動,逮捕了錢川、丁毅、劉毅、王國龍、趙養性、沈雲芳、胡振東,我本不是逮捕的對象,我當天到沈雲芳家被守候的人逮住的。當時被警告不許再活動,除錢川、趙養性關了十多天,其餘的人第二天都釋放了。
這次逮捕我的姓名不是黑名單上的,且只關了一天,所以我一直不把此作為一次被捕。
1952年12月22日全國大肅托時我被捕了,1954年宣判。我的判決書上寫上:“1949年11月被我公安機關逮捕教育釋放後,仍不悔改,……”這樣就判定我不是“初犯”了,而是再犯了,當局認定我被逮捕過,我自己再不承認,豈不有些“不識抬舉”了。所以把此算做一次逮捕,也成為我的第二次的被捕。
第三次被捕
1952年12月22日全國大肅托,一網打盡。我在福建海澄被捕,同時被捕的有周仁生、王禹石、趙養性、趙青音,還有幾個同情者。1954年底宣判,周仁生無期徒刑,王禹石十五年,趙養性八年,周履鏘七年,趙青音五年。
1955年我和趙養性被押到內蒙古集寧勞改,修築集二鐵路路基。所在的勞改隊是內蒙古勞改局第十四管教支隊,對外名稱是第二築路工程隊。開始我和趙養性同在第五大隊,但分屬二個中隊。這年年底調到包頭修包白鐵路,趙養性所在的中隊留在集寧,從此分散不知下落了,我成為孤單的一人,三十多年竟沒有和一個托派朋友在一起,全憑信念支撐著原有的思想。1956年調去修包蘭鐵路,從包頭一直往西。築路犯人幹的路基土石方工程是最苦最重的體力活,我從來沒有從事體力勞動,但身體尚好,托派雖然大都是知識份子,但歷來信念上重視體力勞動,不斷號召成員到工廠去,所以我在觀念上並不輕視勞動,只不過要過第一關。經過幾個月的咬牙苦練,終於過了這一關。從1955年到1957年二年多時間大都從事體力勞動。施工要掌握工程規格品質,幹部文化水準很低,於是在犯人中找文化較高的人做這項工作,我被選中了。於是成了犯人中的“技術人員”,也就是被 “廢物利用”了,全天可以有一小部分時間從事非重體力勞動。
1957年冬,在我所在的勞改支隊近萬名犯人中挑選了三四十名犯人,其中有工程技術人員、醫師、技工。被告知調到一個勞改農場。坐了三天的火車,到了內蒙古東部呼倫貝爾盟紮賚特旗保安沼勞改農場。那是一個大型待開發的農場,占地三十多萬畝,宜墾地二十萬畝。農場有一個犯人技術室,我被分配到該室水利組,組內有一位犯人是水利老工程師,我作為他的助手,邊學邊幹。直到我七年刑期期滿,孤獨一人,沒有一個托派朋友在一起。後來知道,1956年分散在各地的托派犯人集中到上海,組織到各地參觀,有些人提前釋放。可我對此一概不知,似乎我是被遺忘了。
1959年10月1日,十年大慶,頒佈了特赦令,之前還頒佈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條例,釋放後不許回大城市。有一天管教幹部找我談話,對我說:“根據你的條件,可以特赦,但你的刑期快到了,準備把名額留給其他人了。”還問我釋放後有什麼打算,我說要求回家。他說:你家在上海,大城市的釋放人員不能回去,只能留場就業,但可把家屬接來,也可以請假回家探親。
到1959年12月月22日,我到期釋放,整整七年,一天也不少。釋放後不許回家,被強迫留在勞改農場就業。正式身份叫做勞動改造釋放留場就業人員,其實是變勞改分子為管制分子,當地人叫做“二勞改”。生活、學習(實為受訓)、勞動和勞改犯人沒有區別。只不過每月有十八元至二十多元的工資。就業人員發牢騷說:“勞改是有期的,就業是無期的,是變‘有期’為‘無期’了。”
從此,我從“勞改犯”變為“二勞改”,變“有期”為“無期”。我就這樣又“就業”了二十八年,前後加起來,共計三十五年。也即我從二十四、五歲一直到六十歲退休,處於被關押或變相管制的狀態下,把一生最好的年華都虛度了。與外界隔絕,沒有一個托派老朋友,世界的訊息都不知曉,唯有信念支撐著,毫無“悔改”之意。後來從中蘇的爭論中,讀到蘇共指責中共是托洛茨基主義者,中共反譏蘇共是托洛茨基主義者,從這可笑的對罵中,推度托派的“幽靈”仍然存在,內心得到欣慰。
我的這次坐牢、勞改、變相勞改的時間很長,半輩子的辛酸,非我笨拙的筆所能寫出來的。擬試在以後另文再寫。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