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港人治港,不要另一支管治队伍!

 

振言

 

中联办研究部部长曹二宝在中共中央党校刋物《学习时报》上,刋出《「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一文提出:香港的管治权,回归后由两支队伍分管,除特区政府外,另一支便是「中央、内地从事香港工作的干部队伍」。这就把中央对香港管治具有的宪制权力,演绎为有另一支管治队伍。两支管治队伍同时同地存在,便会像同一时期存在两重政权一样,两者互相排挤。

即使中联办说,这篇党校文章只是理论探讨,但实际上,这支管治队伍是一直不公开地存在,不时发出其影响力的,这是中共在大陆一向实行「党的领导」的逻辑结果。

本来,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有宪制权力,这方面《基本法》有明文规定。中央在香港驻有解放军,是行使宪制权力,但它并不应成为香港的另一支管治队伍的一部份。外交部特派员公署也应如此。至于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它统筹中央与香港特区政府的一切联络工作,既标明「联络」,就是一个沟通的机构,就不是一个骑在特区政府之上的决策机构,不应是另一支管治队伍。

但事实是,中央政府久己经过中联办,建立起香港的第二个权力中心。2004年港澳研究所朱育诚表示,香港过去一年发生一些事情(应该是指200350万港人大游行反对23条立法)后,中央对香港内部重新调整其政策,主导方向是不干预,但适当时候要有作为。

曹二宝文章也引用邓小平六四后的讲话作理论基础:在考虑制定香港《基本法》时,不能使中央政府无所作为。

港澳研究所的董立坤更将中央干预说成是香港的需要,因为特区政府没有执政经验,管治水平有缺陷要提高。董立坤强调:这个提法经过思考,并非干预,该中央管的就要中央管,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

曹二宝文章发表仅一周,澳门《新华澳报》有署名「永逸」的文章《中联办正积极发挥澳门第二支管治力量作用》,宣告江泽民时代的港澳办和中联办的「守门员」的论点已经彻底放弃。

这一连串表现显然已推翻了曹二宝的文章只是理论探讨的遁词,是替中央的干预制造舆论和口实,中央已凭借其驻港的直属机关建立香港第二个权力中心,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终于成为《基本法》的历史装饰品,但人们仍然「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与月前中联办官员提出特区政府与中联办有「十点协议」,后来又加以否认一样,都是「欲盖弥彰」的做法。

全港市民要争取港人民主治港,实现真正的高度自治,不要第二支管治队伍,不要变相的京官治港

               

2009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