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愛媛縣警察當局的組織性犯罪被揭穿

 

遠山裕樹

2008930日,日本高松高等法庭判決,確認愛媛縣警察仙波敏郎巡查部長控告愛媛縣當局因為揭露警察當局貪污而被打擊報復的國家賠償要求,維持2007911日在松山地方法庭判決的結論。愛媛縣警察當局在向縣議會報告中,承認“不就事實進行爭論。經過詳細檢查的結果,找不出上訴的理由。”相當於全面認罪。

以警察廳為中樞的全國警察組織,自從2003年北海道警察當局貪污事件(偽造收據)被報導公開以來,連續被揭發出同類事件,在國會也被在野黨議員追問,警察內部拋出一些替罪羊,全面抗拒。儘管文書管理規則要求保存五年以上所有收據,但全國有326個警察課或署在過期以前,把大量的搜查費證據、偽裝出差的旅行費等文書銷毀,顯示出這是來自警察廳的指令。

早在20045月,受到北海道警察當局貪污報導的刺激,大洲警察署的原會計課長勇敢地站出來,揭露出:“大洲署的搜查報酬是偽造的。”警察廳和縣警察當局表面上承認過失,暗地裏全面動員,孤立會計課長。仙波看在眼裏,知道腐敗透頂的警察系統已經不可救藥,堅定地站出來,真名實姓地召開記者招待會支持會計課長,被當局24小時監視起來。

2005120日的記者招待會上,仙波以自己38年警察生涯的真實體驗,揭露警察的組織性犯罪:“19729月自己升任三島署巡查長以來,平均每年兩次接到會計課長的指令,每次要求偽造三份收據。當我問為什麼這樣做時,會計課長都回答說:這是組織的指令。從我在1973年到1995年的七個警察署的工作期間,都被這樣指令。作為執法的警察,我不能偽造文書,一次也沒有合作。這樣,從24歲升任巡查部長以來,儘管在考核中名列前茅,在32年的工作生涯中,一次也沒有機會得到提升。”“搜查警察從來沒有對提供情報的合作者支付過報酬金。偽造的出差費也是同樣為了警察上司的吃喝玩樂。”“偽造收據成為升職的一個條件,不肯同流合污者就不能升職”。這就是警察系統性犯罪的實態。

縣警察當局一周後馬上把仙波從鐵道隊調到只有一張桌椅的通訊室,同事也不理他了。仙波毫不畏懼,於211日以“因為被報復調動而遭受巨大的精神、物質痛苦”為由向松山地方法庭提出控告。據日本共產黨根據公開的資料,他們調查過約二十名提供情報者,都沒有收到過警察的報酬金。但縣警察局不由第三者確認,自行調查247個相關人物,聲稱“沒有找到偽造收據、假出差的事實。”但這一次法院判決是對警察組織性犯罪的確認,是對2006年起實施的“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的具體執行,保護從內部揭發政府(特別是公安政治警察)、企業犯罪的良心公民。愛媛縣的人事委員會也已經認定取消調動,讓仙波回到鐵道警察隊。

從某種意義上說,日本的統治體制,正是因為(在美軍支持下)維持了警察系統才維持了自戰前以來的統治。日本的政治結構,除了外交,基本上沒有變化。所以,對於警察系統的組織性犯罪很難得到揭發,即使揭發出來,也很難繩之以法(如過去對日本共產黨幹部住宅的偷聽,現在對反戰人士的鎮壓)。希望這次仙波的法庭鬥爭勝利是一個契機,要徹底追究日本警察全國性的組織犯罪(特別是政治性鎮壓)的責任。

 

趙京譯自《橋樑》週刊 2008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