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香港的言論出版新聞等自由!

 

振言

 


 

        香港的言論、出版、新聞自由,正越來越受侵蝕,自由空間越來越被收窄。以新聞自由來說,從無國界記者組織由2002年起比較全球國家或地區的新聞自由指數,可以反映出來:香港的世界排名位,從2002年的第18位,在2003(23條立法草案的提出)跌至第56位,其後0405這兩年,則分別回升到34位、39位,但06年已跌到第58位。(上述數字引自今年516日《明報》)

        從今年幾個月的有關表現看,今年的排名位更可能下跌。這表現於香港電台被謀剷除其傳統廣播作用,以及《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這兩宗事件上。

        現在先說前一事例。關於港台角色的爭議,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這一年開始,多名親中人士猛烈抨擊港台利用公帑挖苦中國政府及董健華等,其中政協常委徐四民更指責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是「陰陽怪氣」,促請政府檢討港台角色。他們心目中的傳媒(包括廣播電台)不但不應揭露政府和領導人的缺點錯失,而且更應是政府的傳聲筒和辯護工具,像國內的官方傳媒那樣。

        曾特首在05年競選特首時,提出港台應檢討制作方針,望港台用公帑製作高質素節目。這反映他已多少有「整頓」港台之意。在06年間,政府成立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研究本港公共廣播發展路向。後來,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提交中期報告,否定現有的香港電台過渡成新的公共廣播機構的可能性,評定它不宜如此轉型,但在報告中卻不檢討港台的角色,不交待其品牌的正面地方,而只講其負面缺點,很不公道。

        事實上,香港電台已有80年的歷史,積累了很多非常豐富的工作經驗和方法,言論和報道比較客觀中立,一般都不偏向袒護政府或任何政黨的立場,從而擁有頗好的公信力。因此,港台已具備著轉型為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的條件。

        反之,如果無理由地「剷除」港台,另行設立新的公共廣播機構,則後者必須從頭培植其公信力和聽眾,主持的負責人亦難保不為大政黨的成員,代表其政黨的意見和立場,不能做到客觀中立,從而失卻公共廣播機構的必要條件。

        因此,我們完全支持香港電台員工要把電台轉型為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的主張,反對任何圖謀把它「陰乾」、「剷除」的行動。

        再以第二宗事例《中大學生報》(以下簡稱「學生報」)的情色版來說,那是社會上保守的舊禮教殘餘思想掀起的「衛道」攻擊,並利用社會輿論及淫審處等官方機構,打壓那些敢於闖開思想禁區、提出社會存在問題來討論的年青學生。這班衛道士和官方完全採取雙重標準來打壓學生報。學生報是在校內供同學們取閱、研討,所刊的情色版內容屬於學生討論範圍,並非賣弄色情,沒有壞動機,又不涉及商業利益及用途。與之相比較,市面上有無數報刊書籍實則是遠過之而無不及。而在被評為二級不雅後,更掀起許多的投訴:影視處於518日為止,共收到投訴《聖經》的有2307宗,遠遠超過投訴學生報的225宗。

        對於陸續有人向影視處投訴多本如《聖經》、《可蘭經》及《金瓶梅》等經典著作為「不雅」,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表明,影視處不會接受一些大多數人皆認為是無聊及惡作劇的投訴,亦不會把那些流傳已久,為市民大眾所接納的宗教文獻和文學作品,送交由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520日《文匯報》)

        他把這許多投訴(對學生報的投訴不算在內)武斷作「大多數人皆認為是無聊及惡作劇」。他根據什麼調查統計的數據宣稱是「大多數人皆認為」的意見呢?他如果拿不出根據,那就是胡說八道,任意污辱所有提出那許多投訴的人士。他以「流傳已久,為市民大眾所接納」作為不送檢審裁處的「理由」,試問又有百分之幾的「市民大眾」己表示「接納」《聖經》、《可蘭經》及《金瓶梅》等呢?這些可不是表現官僚的霸道嗎?

        反觀《明報》所作的模擬審裁做法,則是十分可取可信的。該報在21日發表在前兩天從司法機構的名單中邀請8人參加,他/她們都是社會上知名而有學識的人士,結果7人給學生報有關情色版的評級都是「既非淫褻亦非不雅」,只有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評之為「不雅」(他日前宣稱明光社接受了影視處幾十萬港元的資助)。這7位社會人士的評級應該是客觀中肯,可予同意的。由此也反証當局的做法和評級的不公允。

        從學生報的橫遭打壓,以及港台之被人企圖「剷除」,可見香港的言論、出版、學術自由正在受侵犯。這些自由是香港的最珍貴的核心資產,港人必須特別重視而齊心加以捍衛的!

 

200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