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界平反「中国托派是汉奸」错案

 

 

军行

 

众多学者否定官方的旧定案

北京出版的《百年潮》杂志,在2005年第2期的《史事辨证》栏刊出题为《中国托派不是汉奸》的文章。作者是曾宪新先生。自从中共统治大陆以来,在中国权威刊物上如此公开明确地平反托派汉奸罪名的「辩诬」,这几乎是第一次,虽然对陈独秀同样罪名的平反文章早已存在,而公开赞许陈独秀的评论更在持续出现。

曾先生这篇文章(下称曾文)首先指出:自抗战以来,把托派称为汉奸,在中共党内几乎成为「共识」。中共113中全会后,这个罪名开始得到关注,「经过多方的查证研究,众多党史研究工作者对此持否定态度,明确认为中国托派不是汉奸。1989年出版的《邓小平文选》第一卷注释2这样写到:『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托派与帝国主义国家间谍组织有关、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1991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6页注释〔9〕也作了内容相同的注释。这两条注释都是经过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因而具有权威性。它在政治上、道义上为中国托派是汉奸翻了案、平了反。」

在以前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这条注释,以及其它地方都有与以上引文相反的指责。但官方后来承认这是斯大林的共产国际的「错误论断」,毕竟仍是某种程度的翻案、平反,即使采取的是如此不够明确和不够郑重的形式,去平反如此重大的问题。

 

错案的发展过程

曾文接着分析「这个历时半个多世纪的错案」,「首先来自前苏联和共产国际的肃托运动。」斯大林加诸托洛茨基等高级领导人的众多罪名的罪证,「现在已经证明是靠逼供造的、无根据的诬陷。」其中有一条是托洛茨基指示中国托派「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据说中国托派执行了托洛茨基这条指示,因此它也成为中国托派是汉奸的一个罪证。」为配合苏联的肃托斗争,中共「当然要遵从指示开展反托斗争」,「便成为中国托派是汉奸这个错案的直接形成原因。」

这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开始,中国党并没有把中国托派看成是汉奸,而是看作是一个可以争取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的政治派别。」

曾文记述道:「据张国焘回忆说,在王明(从苏联回延安)得知党中央曾与罗汉联系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事宜后,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王明声色俱厉地说,我们和什么人都可以合作,只有托派是例外。在国际上我们可以和资产阶级的政客军阀甚至反共刽子手合作,但不能与托洛茨基的信徒们合作。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并诬指『陈独秀是每月拿三百元津贴的日本间谍』。当场有人指出:『……说陈独秀是日本间谍,究非事实。』王明却无理地坚持说,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的反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那还了得!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王明的蛮横无理,公开诬陷,跃然纸上。」

「康生紧跟王明,于19381月在延安《解放》杂志第2930期发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文中说:『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们的东三省,……托洛茨基匪徒(答应)「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他的文章一出来,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哗然,纷纷要求他拿出证据,但他始终拿不出来,于是他的文章理所当然地成为众矢之的。」

 

托派「不能辞其咎」?

不过,曾文后来认为「托派是汉奸错案的形成,除上述原因外,公平地说,中国托派在抗日战争问题上的极『左』的策略路线,也不能辞其咎。」这说法其实也不是完全「公平」的,即使是曾文仍跟承认:「中国托派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始终举抗日的旗帜未曾放下。193711月,托派在上海开的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目前抗战中我们的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提出了他们的抗战纲领,表示愿与中共及一切小资产阶级派别直至国民党抗日各派共同进行抗日,『抵抗当前的死敌──日本帝国主义』。他们创刊了新的政治机关报《斗争》,复刊了理论机关报《火花》,宣传抗日。他们也进行了一些实际的抗日活动,如……。这些实际表现,确实证明中国托派不是汉奸。」

曾文具体谈到的中国托派极「左」抗日策略错误,其一是指它对国民党的抗日态度,其二是指它对中共政策的攻击。但事实上,它对国民党抗日的最初态度错误主要是估计上的;它对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攻击」,主要是认为中共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而公开宣言「愿为(国民党的)三民主义的彻底胜利而奋斗」;放弃了以前的土地革命纲领,不再推行没收地主土地分给贫农,而只实行二五减租;并取消苏区及红军名义,改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统辖;主要以这些条件实行第二次国共合作,而没有汲取第一次国共合作导致当时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这样的统一战线,与列宁坚持的联合战线主张并无共通之点,列宁主张在联合攻打主要敌人时,必须保持自己的立场、主张、政策,即所谓「共同攻打,分别进兵」的政策。对中共当时错误的严正批评、指摘,并不等于无根据的「恶毒攻击」,也不能说成为「客观上在破坏抗战」。相反的,若果中共真的把那些错误及时改正,则更可能促成抗战早日胜利呢!

曾文又批评托派「在国际上,他们要打倒一切帝国主义,骂英法美『所谓的民主阵线……』」;这其实不是极「左」的错误,而是一战时期第二国际内以李卜克内西、列宁等代表的革命左派主张的延续。列宁们当时提出「主要的敌人在自己国内」,「转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革命战争」的口号,要打倒自己本国的帝国主义政府;列宁正是以这一反战立场争取得俄国兵工农的拥护,共同赢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托洛茨基和第四国际,继承了列宁这个传统主张,在二战时期拒绝在英法等「民主帝国主义国家」采取「保卫祖国」而反对法西斯帝国主义的立场。这些都已成了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中国托派对「民主」的与法西斯的帝国主义的态度,只是秉承列宁等导师的态度,因此不应被看成为极「左」错误。

错案须予以正式平反

不错,曾文最后也公正地重申:「当然,错误归错误,汉奸归汉奸,有错误不等于是汉奸,这是历史已经证明了的。」「……在党史研究过程中,批评托派的错误,同时在政治上为强加给托派的罪名辩诬,还托派以本来面目,这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党史研究中的落实和扩展」。

从曾宪新先生这篇「辩诬」文章可以看出:曾先生同「众多党史研究工作者」(应该说是历史学者专家)「经过多方的查证研究」,已对「托派是汉奸」这个长达大半个世纪的冤假错案作出了平反的结论,比诸中共多年前只在注释中说的更加明确、清晰无疑。

在这之前,1988年中,苏联最高法院宣布30年代莫斯科举行的三次公开审判等案件完全是冤案,各案的被告都无罪。即是说,托洛茨基和托派并非「侦探间谍、杀人凶手,受外国侦探机关雇用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

这些平反表明:中国俗语说的「历史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是很对的;冤假错案终有平反的一天到来!

中国托派不但长期受到「汉奸」、「帝国主义走狗」等罪名污蔑,而且在肉体上还遭受压迫、折磨。例如,在中共统治全中国后的1952年冬至当日,全国各地的托派份子,以及前曾参与但已消极不再过问政治的人,他们的亲人,同情者,等等,都被拘捕、逼供,其中许多人被监禁或后来转为劳改失去自由达27年之久;他们的「莫须有」罪名是「反革命」,重要的罪状就是「汉奸」、「帝国主义间谍、走狗」。这种遭遇同前苏联的托派份子等的情形颇相类似。

远在延安时期,中共就以托派份子「罪名」无辜地处死了王实味。后来,官方承认这是一宗冤案。

长期以来,尤其是在统治全中国后,中共制造出大量的冤假错案,使无数的人或无辜枉死,或被拷打至终生伤残,或家破人亡。1978年,在怨愤深重的强大压力之下,中共被迫宣布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要平反冤假错案。但对于1952年中国托派被打成「反革命」而长期遭到折磨、监禁这许多冤假错案,却一直不正式予以平反,致使受害者终生仍扣着这顶政治帽子。即使其中的「望百之年」老人郑超麟在19974月再度致函中共第15次代表大会要求宣布19521222日「肃托案」为错案,并予以平反;但依然得不到回答,而只在出版文集的注释中承认是由于共产国际当时的「错误论断」所造成,但却不是法院正式作出平反而宣布的。

这显示中共还没有诚意承认错误,真正汲取历史教训,与它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许诺相违背!

200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