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官商勾結、損公肥私 振言
香港在回歸後,並没有由港人民主治港,而實質上只是商人治港。
政府高官一直進行官商勾結,把公眾利益不斷輸送給大財團、大資本家,幫助他們大獲巨利,許多商人都因此得益,不少人更升上富豪榜,而高官本人也從中獲利。這個香港官場毒瘤,早在英帝治港時代已經生長,回歸後更加惡化。近幾年揭露出的一連串大事,充分証明了這一醜惡事實。
一、大賤賣紅灣半島
最近,由於高官這種劣跡惡行高度激起民憤,一些典型事例被廣大市民所揭發而強烈反對,其中最明顯的是負責的高官賤賣紅灣半島給大發展商,使後者在今年2月樓市開始上升時,以5.83億元的成本,再補地價8.64億元買斷業權;到11月底宣佈全部清拆、重建優質樓宇時,估計將來扣除全部成本後,可得淨利潤60億以至100億元(如果豪宅價不斷升漲的話)。在發展商這樣宣佈後,立即激起全港市民非常強烈的反對,認為如此把從未住過的7大座簇新樓宇清拆,不但浪費社會資源,製造大量廢物,產生環境污染,而且無法教育現在及以後的下一代。市民普遍而強烈地譴責該兩地產商只要謀取暴利、不顧一切惡果的意圖,民間團體計劃要採取一切可能和必要的行動,去反對有關的地產商。在這樣強大的社會壓力之下,發展商同時也考慮到拆建所遇到的阻難(例如當局可能不批准改變發展總綱藍圖,以致不能重建為豪宅),而且幾年後有物業跌價的風險等因素,最後迫於宣佈放棄拆建,改為重新研究改裝樓宇出售。一場拆建大風波才告稍息。但即使改裝出售,業界推算也有近10億元淨利,這反映出,港府如果自行分開出售,也可有如此多收益的。但這一不拆建改變,却惹來不少地產商,如恒隆陳啟宗便發表謬論,謊稱香港是中國最共產的地方,商人是罪人,普選會嚇走商人把資金轉投別處,等等。如此以危言聳聽,胡言亂語,攻擊廣大的反對拆建紅灣市民。
在這一事件中,必須直接負責的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他推說没有預料到房地產會漲價,和地產商會拆建(但在合約中却刪除了許多限制拆建的條款),竟以非常低的價格大賤賣。這當中有無私人利益輸送,損公肥私?已經引起公眾質疑,必需由立法會組成獨立委員會,或者由政府審計處、廉政公署、申訴專員等進行徹查,以昭公允。但無論會否官官相衛,不作徹查,這首先已反映有官商勾結、賤賣公產的事實,擺在公眾眼前了。
二、愉景灣被長期霸用
愉景灣事件,是公眾權益因官商勾結遭到損害的長期存在例子。它由離島區議員容詠嫦經多年調查而去信審計署,才得以暴光。審計署在立法會上發表的報告書中,揭發了現仍在發展中的大嶼山愉景灣發展項目,由於多項改動,發展商均未被要求補地價,令政府庫房損失巨大。
報告批評,發展商香港興業,把愉景灣由原先規劃的渡假村,改為發展成純住宅項目,港府郤毋須該公司就修改發展補地價。於85年任布政司的鍾逸傑,當時以「發展項目繼續按照目前己批的發展計劃,而且在原則上並無大改變」為理由,未有將愉景灣更改發展用途,提交當時的行政局或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審核。
香港興業由商人查濟民創立,而鍾逸傑退休後,也加入查濟民家族的名力集團,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繼續大力倡議開發大嶼山。(見12月3日、6日《經濟日報》)這是當時港英僅次於港督的高官與商人勾結利益輸送的典例之一。
而在11月26日,《蘋果日報》已報道:香港興業無補地價把愉景灣由渡假村發展成住宅事件令人嘩然,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擬介入調查追究。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留意到愉景灣的總綱發展藍圖涉及的改動,可能牽涉補地價,現正進行研究,會視乎結果決定是否採取適當行動。
愉景灣被霸佔的官地並非一小塊,而是有4.12公頃,地產商今天仍在繼續發展它。在74至94年間,共增加了60萬平方米以上地盤面積,致使庫房損失了約100億元的收入。
三、領匯化公為私 不利公屋居民
房委會推行公屋商場及停車場賣給新成立的領匯公司,把公產變成私有化,領匯將來由私人集體操控,可以隨意加租,使小商戶負担可能大大加重;或者租與超級市場,壟斷公共屋邨的民生百貨等業,使居民購物缺少選擇機會,等等。這是當局明益富商和私有財產者而損害公眾,尤其是公屋居民利益的做法。
因此,公屋居民由兩人出頭提請法院判房委會違法,申請司法覆核,高院和上訴庭法官認為有可爭辯的理由,批准覆核,但却判兩居民敗訴;而且,在容許上訴時,又接納房委會律師的專橫請求,把應有的28天上訴期限大減為44小時,逾時便失去上訴權利,這使得原訴人難以作上訴的準備,是前所未見的法律上不公平的表現。而在原告人申請覆核之前,法援處又拒絶了他們的法援申請,幸而得到熱心人士支持,才得以進行。
在這個過程中,又一次証明了:法律和法院實質上是為統治者及大資產者服務的。中國民間一直流行的「官官相衛」、「官字兩個口」等諺語,確是一語道破,幸而最後在社會正義的要求下,終审法庭拒絶了房委會及其律師的同一專橫申請,不批准後者的限時限刻指揮,而維持28日的上訴時限,從而使領滙不能依時上市,使原訴人盧少蘭的正義得到初步伸張,儘管房委會明年仍可能再行上市。
四、數碼港獨益一家
港府幾年前推行的數碼港計劃,不實行公開招標,便由負責的高官只給予一間大公司(電訊盈科)單獨包辦,至今多年由該公司負責租給科技公司經營的面積十分之少。這既表現當局如此的數碼港計劃既很不公平,只益了單一企業,又大大浪費了土地等公共資源。但當局並没有從中得到教訓而反省,改變單只給予一個財團的偏幫政策,反而意圖在西九龍更大規模地重演。
五、西九龍讓又要讓單一財團獨佔
西九龍名義上被定為文娛藝術區,而可建成豪宅的數量,等於5年來售樓數的幾倍,可壟斷豪宅市場,因此被喻為「得西九、得天下」,而政府受制,議價能力低。
但政府却採行黑箱作業,達致三大財團各提的發展建議書,又不公佈詳細具體內容,只向行政會議提交幾頁紙的簡報,便要行會討論,接納它的單一招標建議,各行會成員只可以查閱有關財務資料,但絶不公開,從而拒絶了立法會3大黨的公開資料要求,這等於由幾個高官一手包辦,獨斷獨行,把一幅約40公頃的公地交給一個大財團去掌管,雖然有預先規定財團可佔用的建築物面積比率,都被3份建議書的比率大大超出了。將來獨得後,更會逐步出術,蠶食這塊「文娛」公地,像上述幾個事例那樣,終於大量變成「地產項目」。
許多社會組織和人士都紛紛要求當局公佈3個建議書的財務資料,不能當市民甚至立法會議員都是「阿斗」,盲目信任負責高官,要立法會蓋上個橡皮圖章,授予全權給他們去進行利益輸送,以致人們將來損公肥私,文娛藝術的目的蕩然無存,有名少實。鑒於大財團唯利是圖,才會積聚有偌大的資產,寄望於它能夠不謀私利,而熱衷於公眾的文娛藝術事業,這未免太過天真,等於將公眾的巨大資產孤注一擲,作最壞的賭博!
因此,社會人士都聯合起來,成立共同組織,訂定合理有效的計劃,要求政府公開資料,取消單一招標建議,以集合全港市民的意見,實行民主的計劃和監督。這些意見,才是真正有利於推進全港的文娛藝術事業的。
六、鍾麗幗明目張胆損公肥私
港府高官離職後不久即轉投私人財團或企業,利用過去的有利條件及所知資料替後者服務,這種例子過去已屢見不鮮。最新而明目張胆違反退休規定「過冷河」制度的,是鍾麗幗。她在03年11月從房屋署副署長職位退休,今年4月便出任恒基旗下香港小輸業務發展董事,其後頻頻亮相推銷由恒基獨資成立的「香港薈萃」提出的西九龍發展大計,香港薈萃是西九龍項目三個入圍財團之一,在恒基日前舉行記者會、宣傳其西九龍發展計劃時,她曾一起出席作介紹。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在她出任該董事前,曾加以批准,顯示他也視「過冷河」制度為廢物;在被社會指責後,仍說她不涉及利益衝突,實則是「官官相衛」,也會為他自己將來樹立可援的先例。本來,高官退休時,原已領有一大筆退休金,和以後享有可觀的長俸等,生活完全優哉悠哉。以鍾麗幗為例,她已領了430萬港元退休金,以後每月可領有長俸7.8萬元,又永遠享有免費醫療服務等等。如此優厚待遇,她還要急不及待地破壞當局的形式上規定,在被公眾指責要求她不要再有利益衝突情事後,她仍強辯「問心無愧」,可見她的心是「良」還是「貪」的,己經畢露無遺了。
鍾麗幗事件表明,港府的法例對退休高官是優待的,正如在任時的薪酬待遇一樣,而且,不袛是對鍾一人這樣。因此,退休高官再就業的條例必須重新檢討,訂立嚴限機制和條款,並須切實執行,以杜絶損公肥私,維護社會公道。但這是要靠市民發揮力量,才能真正做得到的!
200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