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的執政理念可經得起證驗?    

張開

 


標榜「貴民」「親民」

 

 

 

 

 

 

 

 

當中共成立82年周年之際,胡錦濤在中央有關部門聯合召開的《三個代表》理論研討會上,發表了一整版有多的長篇講話(以下簡稱《講話》)。這是他去年11月接任中共黨總書記以後公開發表出來的講話。本文現試圖從講話中找尋這一中共第四代領導人有無獨特的執政理念和主張。

他在冗長累贅地重複頌讚江澤民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之餘,將「三個代表」思想闡釋為:「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集中全黨智慧,以馬克思主義的巨大理論勇氣進行理論創新,逐步形成。」這可以被人視為:「三個代表」思想不是江澤民一個人在近幾年獨創,而是全黨逐步形成的。

他認為,「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是否始終站在廣大人民的立場上,...是判斷馬克思主義政黨的試金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終是最緊要的。」「只有順民意、謀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他指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到群眾中去的工作路線,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願,集中群眾智慧,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不斷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而且,「要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對群眾生產生活面臨的這樣那樣的困難,特別是對下崗職工、農村貧困人口和城市貧困居民等困難群眾遇到的實際問題,一定要帶著深厚的感情幫助解決,切實把中央為他們脫貧解困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全篇《講話》,還有許許多多的美麗詞句包裝的理念主張提出,舉不勝舉。但這許多理念和許諾,到底怎樣去落實、實現呢?這是問題癥結之所在。

寄希望於黨政幹部

    他寄托希望於各級幹部和政府切實落實中央的各項政策措施,但為甚麼他們一向沒有這樣地做到,而一經他號召就能夠完全改觀地做到呢?何況,中央的各項政策措施又是否可以為下崗職工,城鄉人民脫貧解困(特別是大量職工下崗失業和農民貧困化主要由於中共的方針政策造成以後)?

    答案是否定的。各級幹部幾乎全部都優先看重自己的物質特權,並且為擁有它而不顧其他一切(包括他們以前或者也曾有過的理念)。《講話》要求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解決好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問題」。這只是要他們從意識形態方面去改變自己的既得物質特權問題,卻不是從制度上取消他們的所有特權(包括政治特權),因而顯然是無效果的「勸導」,即使從思想方法上看也是唯心主義的。要徹底有效地使各級幹部和政府能真正解決城鄉人民的生活困難等問題,就必須做到中國政治民主化和中共黨內民主化,取消幹部所享有的政治上經濟上特權,使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能夠當家作主,取代中共長期以來的黨專政,從而得以徹底改變中共制定和實施的無數錯誤方針、政策、措施。

    可是,胡錦濤的《講話》卻完全沒有提到黨內外的民主改革問題。據未經證實的《蘋果日報》記者張華文章報道,胡錦濤在會前的徵求意見稿中,曾提出黨內民主化改革,且「有具體內容,可操作性甚高」;但受到黨內保守人物的猛烈抨擊,使胡作出讓步,把部份內容掉(見該報月6、7、9日)的「解讀中國」欄《七一講話》系列。如果這項報道屬實,那就又一次證明:中共黨內的官僚傳統保守勢力仍一直佔著壓倒性優勢;胡、溫等新「接班人」當上黨政高職,仍是有名少實的;他們即使要推行改革,也會遭到反對、阻止,情形多少像趙紫陽當年擬對學生要求讓步而遭到反對一樣(雖然胡、溫今天還不至於立即被拉下台來)。中共的官僚體制和各級幹部擁有政經特權,長期以來已經根深蒂固、牢不可破,不可能全黨上下一心地自我民主改革的。胡錦濤即使有心像胡耀邦、趙紫陽那樣進行改良,也不能超脫出現有制度和既得利益官僚的包圍力量,特立獨行地成功。今天的《講話》完全不提黨內民主化問題,就是一個新的明證。

    不錯,胡錦濤在《講話》中,也和江澤民等差不多地批評說:「現在,有些黨員幹部思想空虛,意志衰退,抵禦不住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誘惑;有些地方和部門存在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儘管他循慣例只是輕描淡寫地說,而且只說是「有些」;但路人皆知這些是普遍地存在的。而即使是如此簡略的描述,也足以反映出,這些正是官僚體制和幹部享有特權的客觀現實的必然結果。

非典潮失誤,改革呼聲更高

    為了維護官方體制及幹部特權不受侵犯,中國的媒體一直被官方操控;以致在非典型肺炎疫潮在穗、京大爆發時,全被封鎖消息,民間(特別是香港)不能及時獲知嚴重性而預防及醫治,導致醫務人員和平民大量染病甚至死亡。胡錦濤事後在講話中極度地稱讚黨中央「把防治工作列為各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採取了一系列果斷措施...,書寫了中國人不畏艱險、敢於勝利的壯麗詩篇。」彷彿對勝利還會有敢不敢的問題也似的!但這在當時卻激起了國內外人民很大的反感,中央雖撤換了兩名負責高官作為交待,但民間卻響起了要求解除新聞封鎖控制的改革聲音。這迫使中共主管新聞文化工作的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月16日出版的《求是》上撰文提出,要增強宣傳思想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月29日的報》在全版的專題報道中,以「中國傳媒釀大變革」為大字標題,引述北京的消息認為,中國在新聞文化方面正釀重大的變革。而月28日則報道,文化體制改革的調工作已正式啟動,內容涉及思想宣傳、輿論引導等多項內容。

    在此同時,許多中國的學者和社會人士已紛紛提出要各方面改革。例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最近一期《財經》雜誌上發表文章指出:這次非典危機實際上是一次社會治理的危機,它暴露了沿襲多年的政府處理危機事件的方式存在「極大的缺陷」;他呼籲政府在非典情過後,要不失時機地推進政治和社會體制方面的改革,建設一個「公開、透明和可問責的服務型政府。」《人民日報》前副總編輯周瑞金也在同期雜誌中發表題為《推動訊息公開,媒體責任重大》一文,認為媒體應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積極主動去依法突破訊息封鎖,同無理的行政干預進行必要的抗爭。」(月24日《東方日報》報道)

    中共內部要求推行黨內民主的呼聲也持續出現。中共中央黨校屬下的《學習時報》月7日報道,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胡錦濤的清華大學同學虞雲耀接受採訪時表示,沒有活力的黨不可能長期執政;增強黨的活力,必須發展黨內民主,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他呼籲,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和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份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要加強對黨的領導幹部的監督,健全黨內監督制度,並和法律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見月10日《蘋果日報》轉刊中新網報道)

    單是上引這些最近略見於港報的報道,已反映出國內要求中共黨內外民主改革的呼聲是強烈而且較普遍的。由此造成的強大壓力,胡錦濤難道不感到而能夠完全不加理睬嗎?

胡錦濤的回應

    他在《講話》中曾發出支票說:要「經過長時期的努力,不斷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儘管中國實際上全無民主,談不上是從比較健全走到「更加健全」,而且還要「經過長時期的努力」才會出現;但這如果顯現出全是空頭支票,所倡言的親民、「貴民」理念全無行動落實,那就會很快失信於人民,為人民所唾棄,從而更加不能企圖借助於某種人民力量去抗禦黨內頑固保守勢力的壓力、攻擊,而只有更加依從後者的意旨去做,成為他們的傀儡。這會是他所願見到的嗎?

    若果他多少傾聽現時各方面要求民主改革的呼聲,就必須採取一些實際行動去回應,以表現他的「貴民」「親民」不全部是假大空話。

    然而,在他即將發表「貴民」講話的七一黨慶前夕,中共卻加強箝制傳媒的言論。繼前不久的一些箝制事例之後,北京傳出在一周內兩次禁制被指為「違規」的報刊。一次是針對北京《工人日報》旗下的《北京新報》,因刊登了題為《中國七大噁心》一文而被撤銷刊號,停止出版,編輯部被解散。該文被認為是「攻擊詆毀國家制度,侮辱權力機關,違反國家新聞出版規定。」該文對中國當前與過去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現況提出了相當嚴重的批評,重點包括批評高幹的發言永遠被視為金科玉律。另一次是禁制月20日出版的《財經》雜誌公開發售,該一期除報道周正毅案件外,還刊登沙士危機的反思文章。(見月25日《蘋果日報》)

    這樣的壓制新聞出版自由依然繼續發生在胡錦濤出任黨總書記之後,在他發表七一講話之前不久,這對他聲言要使「民主更加健全」實在是一大掌。而來日方長,將有無數事實會證明他的《講話》能否經得起多少的考驗!

          2003年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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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員無法無天,導致法例更換

軍行

 


中國公安人員一直濫用權力,任意魚肉人民,對被拘留者非法地酷刑逼供或藉口財,已成為司空見慣的事,無辜受害的人民數不勝數,慘不忍言。今年月和之間,官方新華社、湖南《三湘都市報》和《北京青年報》分別報道的有關新聞,就是無數事例中最新而駭人聽聞的幾宗。

        一宗發生於廣州。武漢大學生孫志剛受聘於廣州一間時裝公司,因未帶任何證件,被公安帶回黃村派出所,次日晚被送往醫院,兩日後因身體大面積創傷,休克死亡。事後,該派出所3名公安被刑事拘留。廣州傳媒曾經報道,當地警方曾送二千元給孫志剛家屬,但不為家屬接納。事件曝光後,終於由當局設立專案組調查,並且拘捕了當時同病房的8名病人和2名醫護人員。(月14日《蘋果日報》轉引新華社報道)官方報道似乎意圖把毆打致死責任推在醫院11人身上,但看來孫是在送往醫院之前已被打到奄奄一息,那11人與孫並不認識且無仇怨,最多是在公安脅迫下替公安加上最後一擊的。但無論如何,主是公安,應是不爭的事實。

        又據湖南《三湘都市報》報道:現年三十五歲的蕭大淵於今年三月因涉嫌盜竊,被株洲市荷塘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審查,公安將蕭的衣褲脫光,雙手反扣在鐵椅上,用電棒對蕭的下體電擊七、八次,每次電擊約一分鐘。蕭大淵聲聲慘叫,在極度疼痛下陷入昏迷。公安一直不准蕭舉報投訴,直至被關一個多月後,因傷口潰爛不堪,疼痛難忍,需送院急救,才被當地檢察院發覺,揭發真相。(詳見月22日《蘋果日報》)

        另一宗出現於湖南。今年月10日,湖南《三湘都市報》以《滴血的收容》為題,報道了該省源市收容遣送站(以下簡稱收容站)通過給回扣(回)與派出所勾結「收容」外來人員,並向每被收容者收取500元至800元遣送費後放人的內幕。消息來源是收容站原黨支部書記郭先禮,據他統計,從1996年到02年11月份為止,該收容所利用扣人索錢的手段,已經從一萬多農民身上獲取現金320萬元。其手段是:該站同市火車站口頭協議,火車站派出所和聯防隊員以收容三無人員名義,把經過源的農民扣下來,由收容站接去,每抓農民,火車站派出所可得回扣50元,隊員得5元。「收容站抓來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些無辜的人」。身上有足夠錢的農民,留下錢後便可離開;不夠錢的,收容站就拍電報到他家要求速帶800元來「自保」接人。家也沒有錢的,就要給站幹活,挑土、搞建設、做磚、種菜等等,卻無報酬。

        這個報道透露,同樣情況在其他收容站(所)也存在:有關負責人「蕭笑華承認,他和外面很多收容所有聯繫,每拉過來一車被收容人員,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萬元錢。」「此前,被《三湘都市報》報道過的岳陽收容站不僅停止了收容工作,而且已經拆掉了舊的收容站。當地民政局的艾科長表示,收容所的基建工作確實『需要改善』」。婉轉地說的「基建工作」,即是指對待被收容人員的工作。)

        郭先禮指出:「收容站的工作是兩套,向政府?報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一套。政府覺得站長在一線工作,了解情況,也就聽站長的。」(以上報道全部引自《南方都市報》供稿的月19日《北京青年報》)

        但後來,正因為這種黑幕不存在於漣源市等極少數收容站,而且是“天下烏鴉一樣黑”地普遍存在於各地,又發生了孫志剛等慘劇並曝光了,這才引起國務院的關注,檢討1982年月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所產生的弊害,那些抓人勒索的收容站人員,就是憑藉這條法例去「依法」行使其權力,實際上是「無法無天」、肆無忌憚地任意妄為的。而其根源則是擁有政治上特殊權力(縱然是起碼的低級政府執法人員也擁有),不受群眾的批評、監督、彈劾、以至撤換。

        在《三湘都市報》刊出了上述報道後的第8天,在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草案)》,修改後在20日公布,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1982年月發布的《收容遣送辦法》。《救助管理辦法》「要求,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員,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組織受助人員從事生產勞動。...不得限制受助人員離開救助站。」「《辦法》還明確規定,救助站工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變相拘禁受助人員;不准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或者唆使他人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不准敲詐、勒索、侵吞受助人員的財物;不准剋扣受助人員的生活供應品;不准扣壓受助人員的證件、申訴控告材料;不准使用受助人員擔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員為工作人員幹私活;不准調戲婦女。

        違反這些規定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紀律處分。」(引自月23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辦法》所說的「應當」、「不得」、「不准」,實際上就是已發生的不應該和不准許的情況,這些規定在以前的官方文件中大都應該已有列明。但問題正在於各級地方負責人員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些引語都是中國官場一直流行的現象),甚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使得那些冠冕堂皇、面面俱圓的規定都變成了無用的條文。剛公布施行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中的「不應該」、「不得」和「不准」事項,將來也難避免或多或少會有類似的結果,儘管它列有違反這些規定的追究責任條文。這是由於上面指出的政府工作人員任意妄為的根源依然存在的緣故。

                      200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