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圖利 民間怨憤日深
振言
為地產商托市謀利
回歸後,特區政府繼承港英政府的「三高政策」,致力於推行高樓價,特首和高官甚至公開替地產商推銷,勸說市民買樓。它初時推出每年「八萬五」的目標,但在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後,樓價大跌,市民買了的物業都變成「負資產」,尤其是那些買樓自住的中下層市民,不少人要被貸款的銀行追加抵押品或減低貸款額,轉售又不值錢,從而陷於莫大困境中。
另一方面,各大地產集團手中的「存貨」價值劇跌,又難銷出去。儘管它們幾十年來已從港人口袋裡搜刮得盤滿砵滿,許多人都由此變成了大暴發戶,其中有些人的財富位於全球大富豪的前列;但他們毫不滿足,而繼續向港府施壓,迫使後者採取有效措施,重振樓市,托高樓價。他們批評當局有過多居屋發售;對於當局最近推行的海景優質高價樓,更赤裸裸地公開指責,反對這樣與他們爭客,影響他們的生意,彷彿市民只能買低劣下等的房屋居住似的。超級大富豪李嘉誠更公然要當局減建甚至停建居屋。
在地產集團的重大壓力下,政府再次實行官商勾結,狼狽為奸,運用多種托市手法,企圖推使樓價回升,為地產商謀取利益。於是,下述的一連串重要措施便陸續宣佈實行:
1、收緊申請購居屋資格,家庭入息上限由31,000元減至25,000元,以迫使原可購買居屋的3萬個中下層家庭要買私人房屋;而房委會下年度的居屋銷售量和建屋量都將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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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緊申請公屋條件,4人家庭入息上限由17,700元減為15,900元,6人家庭由20,700元減為18,600元,資產審查也大為收緊,這使得現時合資格申請公屋的其中1萬多戶的資格被摒除;同時,房委會不斷將公屋地盤變成居屋出售,使得公屋供應量減少;
3、政府公佈下年度賣地計劃,減少供地約一半,以減少私人用地面積,幫助托市;
4、宣佈放寬在實行著的制止炒樓措施,大體上容許恢復幾年前的炒樓活動,任由極少數人炒買炒賣,製造樓市興旺假象,以誘騙市民跟風買樓。
政府這些政策措施,只能對地產商(或者暫時也會對「負資產」業主)有利,而對低下階層市民不利,是政府維護地產財團利益的又一種表現。
刻薄低下階層
雖然政府宣佈香港經濟去年已有可觀的10%增長,但絕大多數港人並未能分享到實際的好處,而不久將來樓價上漲,跟著租金也增加,對他們更是負擔的加重。在當局新的入息限額內的家庭,連維持一家幾口的生活也已感困難,那裡還有多餘財力去買樓、供樓;超過限額的人,也缺少財力去買昂貴的私屋。絕大多數人缺少購買私屋的能力,則是地產物業難以興旺暢銷的一個重要原因,即使政府要盡力托起它,也將難如所願。
居住問題是港人最重要的民生問題之一。他們無力購買私屋,不能租住貴租的私屋,就不能安居,不能有現代人類所應享有的合理居所,勢必影響他們的生活質素和健康,也會使越來越多的人貧困化,要靠公援過活,要輪長龍申請入住公屋,等等。
面對著弱勢市民的住屋要求,房屋署和房委會的政策措施卻不加以配合,而時常遭到市民(包括「擠迫戶」)的指責。例如,住在荔景村的李太訴說,她家6個人擠迫在180平方呎的單位,18年來一直申請調遷都沒有結果;住彩霞村的林太埋怨,13個人住在不足300呎的單位,卻未得到安排入住較大單位和分戶(2001年1月20日《蘋果日報》報道)。而擠迫戶申請調遷,又須先通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審查標準則按富戶標準,倘變成「富戶」則要捱貴租,不再享有廉租的待遇。即使不被變成「富戶」,但一般的新公屋租金,已經大幅度提高。社區組織協會引用房委會文件所顯示,新公屋入伙的住戶,6成家庭的租金佔入息比例15%以上,4成住戶的租金佔入息20%以上(其中3成多更佔25%以上)。這都遠遠超過法例上限的10%,顯示官方的房委會公然違法。公屋住戶與全港家庭的收入差幅,由5年前的16%飆升至2000年第3季的30%,公屋住戶收入下跌,卻要交不斷調高的租金(01年1月1日《成報》)。同一日的《蘋果日報》報道:社區組織協會在牛頭角下村訪問了182名公屋赤貧戶,發現他們的家庭入息中位數只有5700元,比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數低兩倍;但不久將被清拆而遷入新公屋,租金動輒佔他們入息中位數近一半,加上房署規定遷新公屋3年內不能申領租金援助,他們的極度困難處境可想而知,這意味房署是從「乞兒砵中搶食」!雖然政府現時已累積了4千多億港元的財政盈餘、1千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後者排世界第3位),卻不肯撥出部份財政盈餘救助貧苦市民,反而盡量壓搾他們。
再以特首口口聲聲要尊敬、優待的長者來說,他們中的許多人因舊居重建而獲房署新安置的二老住所,卻一共只有16平方米,除小廚廁外,廳房面積每人只有3.6平方米,比香港監獄的囚倉每名犯人4.6平方米的標準還要少!
民怨沸騰 抗爭激烈
由以上的事例可見,當局對弱勢社群的苛待,與它之盡力幫助地產富商獲利,恰成了完全不同的兩個極端。
回歸後成立的特區政府,是黨官與富人聯合治港,其施政是主要為富人利益著想、服務的——這種現實,我們在它成立伊始就已指出過。它的劫貧濟富政策,加劇了香港社會的分化,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兩者的差距日益擴大。
政府這種倒行逆施,已積聚起越來越多和越大的民怨民憤,引發出許多的群眾抗爭。近來有兩宗市民行動足以顯示民間的怨憤已達到以公開而激烈的行動來宣洩的地步:一是較早時兩次用屎尿潑在立法會門外,以抗議其住屋被拆卻得不到當局合理補償;另一是一位經營政府食堂的東主在立法會大門點火自焚(他由於極度不滿當局在本已沉重的稅費負擔之外,高官還暗示要再加費)。像這樣的決心犧牲自己性命來抗議當局苛政的行動,在香港歷史上甚為罕見。
但在嗣後宣佈的來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上述的政府方針政策並不見有何改變,沒有為立法會大門自焚事件所警醒、反思,從而改正自己的錯誤。
200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