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權錢結合的貪污腐敗

                         張開

 


    貪污腐敗是官僚制度的產物,是中國社會從50年代初的「三反、五反」起無法醫治的錮疾。儘管在這長期間,中共高層作出過許多次反貪污腐敗的決定,但無大效;反而跟隨著唯利是圖的市場經濟的全面恢復,權力與金錢利慾相結合,使貪污腐敗情況更日趨嚴重化、普遍化。這種發展,在中共今年1月中旬召開的一次會議公報和領導人的講話中得到證實。

      新的反貪污腐敗的決定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今年是實現十五大確定的反腐敗目標的關鍵一年,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堅持重點查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和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加大對各經濟領域及司法、幹部人事工作中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注意查辦走私騙稅、國企領導人員、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及農村基層幹部的案件;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的力量,其重點是:本地區、部門出現重大經濟損失的;發生重大事件和惡性事故的;不正之風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治理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利用該領導幹部的職權和影響獲取非法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

    上述的規定表面看來似乎是空泛無物的,實際上卻是針對已經發生在範圍廣泛、涵蓋黨政上下各方面的貪污瀆職,它列出許多「不准」做的事,實際上正是在做著的。

    紀檢會書記尉健行在會上除了重複上引公報的內容後,還具體報告了99年的工作概況,從而顯示了上面引述的各種查處和「不准」,絲毫不是「無的放矢」,不只是表示一般的原則。他舉出:99年,各級執紀執法機關揭露和查處了一批職級高、金額大、人數多、作案手段隱蔽、案情錯綜複雜、影響相當惡劣的重大案件。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查結案件十三萬多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十三萬二千多人,縣(處)級幹部四千多人,地(廳)級幹部三百多人,省(部)級幹部十七人。

    上舉的數字顯示,被處分的縣(處)級及以上的幹部合共約佔3%多些,而且越到上級(省、部級)人數越少;其餘近97%都是下級的幹部、黨員。這又一次顯示,同過去一樣,中共幾乎全拍蒼蠅、不願打「老虎」。

        新的貪污大案驚人

    以下,讓筆者試舉一些已見於中、港報章的部份事例,以便更具體地指明中紀檢委會作出有關決定的背景,和他們所不願特別提起的「官場大醜聞」:

    一、中央財政部會同監察部、審計署、中國央行,於991季度對中央單位預算外資金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結果顯出:「一些」中央單位的有關「管理現狀堪憂,四方面問題頗為嚴重」。據初步統計,共查出違規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7.35億元(人民幣,以下同),應繳未繳中央財政專戶資金124.6億元,應繳未繳財政預算資金63.3億元。檢查出的主要問題有:1.多頭開設賬戶,違反有關規定;2.擅自立項違規審批收費,逃脫中央財政監督,它們發下去的紅頭文件本身就是違法的東西;3.截留和隱瞞應繳財政預算和財政專戶資金;4.濫支挪用預算內外資金。其中「個別部門和單位用於對外投資和放貸」。(1

    二、中國全國審計工作會議透露,99年審計部門對扶貧基金等方面的資金運行情況進行了審查,共查出各類違反財經法規金額達1,250億元。其中,擠佔挪用財政扶貧資金用於彌補行政經費、建房和買車等43億元,轉移挪用水利建設資金和亂集資等違法違紀金額30億元;全國縣級以上2400多個法院和2100多個檢察院9798年度合共有亂收費罰款、隱瞞轉移收入和擠佔挪用等違法違紀金額57億元,涉嫌貪污和私分挪用公款案件81宗,涉案人員103人;查出62所高校98年度亂收費、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和挪用專項資金等49億元,涉嫌經濟犯罪案件8起;擠佔挪用三峽移民資金等5億元,發現貪污私分該項資金案件10宗,涉案人員14人。(2)而據122日《成報》譯載法新社北京121日電,則引述官報說官員侵吞了這項安置三峽移民資金是50億元。

    上引電訊報道的違規等金額共只佔總數的一小部份,其餘絕大部份卻沒有透露,顯示內情更耐人尋味。而所透露的有關各方面,其行為的可恥(執法犯法,且連扶貧、三峽移民、水利等有限的專款也「挪用」侵吞),已夠使人憤慨!

    三、公安部副部長趙永吉表示:中國的經濟犯罪呈現「發案數量猛增、涉案金額巨大」的趨勢。99年前8個月,公安立案偵查的經濟案件涉案金額達840多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倍;案件33千多宗,比上年同期增加23%98年下半年,查獲走私物品近37億元;98年底,在打擊騙匯犯罪中,使國家避免了100多億美元的外匯流失。(3

    四、中共廣東省紀檢會和省委組織部通報: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是解放以來〔廣東〕走私數額最大、涉及黨政機關、執法部門人員最多的一起嚴重經濟犯罪案件。96年初至989月走私總貨值110億元,偷逃國家稅收62億元,涉案人員331人,其中公職人員259人(包括原中共湛江市委書記陳同慶、副市長楊衢青、原湛江市公安邊防分局局長鄧野、政委陳恩,原湛江市和茂名縣的海關關長等人。)(4

    五、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官員楊文普公開表示,中央紀檢會調查廈門遠華走私案已幾個月,大量的涉案官員被審查。這是50年來最大的走私案,遠華公司10年來利用軍、政、警、海關組成的關係綱進行公開的走私活動,涉及幾十名中共、政法、銀行界高官,包括廈門市副書記劉豐、副市長藍甫、北京市委負責人的前妻。它走私的原油,約佔中國走私原油的7成多。(5)據《亞洲華爾街日報》報道,牽涉此案的官員愈來愈多,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的妻子(按:有報道是前妻)林幼芳也涉案被扣。初步估計,這個走私集團走私入口了總值達8百億元的石油、汽車等物品。(6

    六、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地下煙廠已從福建、兩廣擴散到鄂豫湘冀川黔及雲南。它們利用軍隊空置營房開廠,還打著「軍事重地」的牌子掩人耳目。偽裝和利用特種車輛(軍車、郵政車)運輸,走私煙、假煙已擠佔相當大的市場份額,據最保守的估計,國庫至少因此每年損失2百億元。(7

    七、《北京日報》報道:福建省郵電局副局長張毛東(音譯)和福清市海關關長鄭平(音譯),被控走私3億美元的手提電話等逃稅共4千萬美元,福建郵電局現正接受調查。(8

    八、關於公安部門存在的貪污腐化、違法亂紀情況,公安部長賈春旺向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下旬的會議作的報告部份地承認:

    「近年來,公安隊伍中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比較嚴重,有些民警甚至為謀取私利,參與或變相參與經營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參與走私、護私和販毒活動。在執法辦案和公安行政管理過程中,尤其是緝私、緝毒、車輛管理、出入境管理、特種行業管理等部門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甚至執法犯法等問題屢禁不止,一些公安機關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非法插手經濟糾紛,甚至非法扣押、拘禁人質,利用執法權力替人追款討債,審訊時重口供、輕證據,把刑訊逼供作為辦案捷徑,結果致人傷亡。」

    九、至於全國工商企業領域的貪污情況,可從「國際透明度」組織的調查報告中看到。這個民間團體致力於全球反貪污腐敗的工作,對全球19個主要貿易出口國(和地區)的企業行賄情形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中國大陸是全球最差的。(9

    以上只是近年來有關中國黨政法軍警各部門、中央及地方、企業等的幹部貪污大案、要案的部份資料。它們連同其他無數的貪污事實(其中包括許多仍然受到有權勢高官庇護而掩蓋著的大案要案),構成了本文開頭引述的公報所宣稱要查處的真實內容,一一證明公報所說的並不是「無的放矢」、憑空議論。

         中共高層的對策

    作為中共的高層領導人和政府部門的首腦,朱鎔基在國務院第2次廉政工作會議上也說:

    〔現在〕「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有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還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奢侈浪費現象比較嚴重;有的行政執法機關和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問題仍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有些不正之風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性治理;有些領導幹部弄虛作假,虛報浮誇;有的基層幹部作風粗暴,甚至橫行鄉里。這說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任務還相當艱巨。」

    江澤民,在紀檢會上則提出:「治國必先從嚴治黨」。「黨內存在的一些消極腐敗現象所以屢禁不止,有的情況還相當嚴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當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者治黨不嚴,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疏於教育」、管理、監督。他和朱鎔基、賈春旺都沿用一貫的輕描淡寫公式,照例把實際上眾多的普遍的情況只說是「一些」、「有些」、「有的」;而作為黨、政、軍最高領導人的他,比之地方和單位的黨領導人更應對「治黨不嚴」負有更大的責任,而不應把「治黨不嚴」的責任幾乎全推在「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者」身上。

    像這樣的不肯如實地承認貪污腐化、違法亂紀的普遍化、嚴重化的事實,不肯指出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由於各級幹部享有政經特權,從而共同維護這個特權官僚制度,不容許人民批評、監督和有權選舉、罷免各級官員,致使官僚幹部高高地騎在人民頭上,擁有特權可以任意胡為。最高領導人這種表示並不能「對症下藥」,從消除根本原因著手。這樣的對策正是中共中央長期以來的反貪污腐敗、反違法亂紀等決議、指示都成了不能落實執行的「官樣文章」、「黨八股」的原因。這次的紀檢會決定和高層領導人講話(包括江澤民要「從四方面管好領導幹部」、「高級高員要管好配偶和子女」、建立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等等),在整個官僚制度維持不變的現狀下,都將會像過去許多次的整風、反貪運動那樣「走過場」,虎頭蛇尾地結束,逐漸歸於平靜;最多是在「嚴打」命令之時,拿多些下中級幹部開刀「示眾」,警誡其餘的人,使貪污受賄等行為稍為收歛些;但等到風頭火勢過後,又會「故態復萌」。這樣的「惡性循環」,是建國以來屢次出現的「歷史經驗」!

    特別是在中國逐步走向資本主義全面復辟的時候,資本主義的金錢利潤掛帥特性,誘使無數人更加利慾薰心,追求個人發財致富,尤其是手握權力的幹部,更容易走上這條路。中共中央雖然看到這種發展情況,不願貪污腐敗日益侵蝕社會的肌體,以致更加激起人民的怨憤、反對,加深它的「三信危機」,惡化下去會「亡黨」(陳雲多年前的警告),因而在多次反貪無大效之餘,不久前又決定連續3年給全國公務員每年加薪3成。但這些增加數字,對於許多有辦法又有意貪污的幹部,難以構成大的吸引力,因而並非根本有效的。

    979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大確定反貪污腐敗的目標,號召全黨黨員幹部和全國人民落實執行;但經過1年多之後,據上引公安部副部長趙永吉所說的,99年前8個月的經濟犯罪案件金額反比98年前8個月激增了3倍,案件增加了2成多。這對於中共十五大的決定和號召是一個難堪的回應,也再次表明黨官的決定和通令是無大效的、不能遏止貪污腐敗像癌細胞般擴散的。

    2000218

註釋:

199613日香港《文匯報》刊該報記者北京12日電。

2)今年122日《星島日報》專訊。

3991111日《明報》專訊。

499916日《文匯報》。

5123日《明報》。

6121日《蘋果日報》。

7111日《東方日報》。

8)(9122日《成報》。